加强农产品品牌建设,引领乡村振兴发展

农产品品牌建设是品牌农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农业综合竞争力的突出体现。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农产品品牌建设,把加强品牌创建作为加快现代农业发展的重要战略举措。中央一号文件连续三年对农产品品牌建设提出明确要求。加强农产品品牌创建,实施好品牌强农战略,充分发挥品牌的引领作用,已成为调整农业产业结构、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提高农业供给效率的必然选择。农业部将2017年确定为“农业品牌推进年”,通过举办农业品牌推进大会等一系列活动全面推进农业品牌发展,加快了全国农产品品牌化进程。

一、我市农产品品牌建设概况及存在问题

近年来,我市各级政府和农业部门大力推进农产品品牌创建,将其作为发展现代农业、打造区域经济、扶贫兴农富民的有力抓手,截至目前,全市培育创建国家级农牧业驰名商标15个、自治区著名商标77个,无公害、绿色、有机和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220个。

我市农产品品牌建设虽然取得了一些成效,但同时也存在品牌数量总体少、优质品牌更少等问题,导致好产品销售难,好产品卖不上好价格,产品的价格与价值不相符,缺少像洛川苹果、赣南脐橙、五常大米等具有国内国际影响力、竞争力和话语权的农业品牌,农产品品牌建设任重道远。

(一)品牌创建意识和能力不强。主要表现在:一是品牌建设意识不强。部分农牧业企业、合作社处于发展初期,经营者主要精力放在产品生产上,缺乏品牌意识、品牌规划,未能很好发挥品牌在市场初期对消费者的引导和吸引作用,错失树立品牌的最佳时机,增加了品牌建设难度。如清水河县农牧业企业、合作社超过600家,但注册商标仅有34件,且仅有1件著名商标、7件知名商标,集体商标还是空白,品牌建设与当地经济发展要求和水平不相称。二是企业对品牌建设流程不熟。部分农牧业企业虽然认识到品牌对市场的影响,但对品牌注册、申请知名、著名、驰名商标等流程不熟,没有一个专业的指导机构或平台,企业往往委托一些非专业机构或中介代办,结果钱没少花事没办成,几经反复丧失信心,将品牌建设搁置一边。三是企业品牌保护意识不强。部分已拥有驰名或著名商标且品牌有一定影响力的农牧业企业,急于扩大市场,实现“卖全国”的愿望,急功近利,欲速不达,产量跟不上市场需求,进而出现以次充好,产品品质得不到保证,品牌美誉度下降,最终给企业品牌提升和企业利润增长带来巨大损失。

(二)支持品牌建设的关键环节仍然薄弱。一是农业规模化、标准化生产程度相对较低,部分农牧业企业没有真正意义上统一、优质、标准化的原料基地,农产品规模、品质无法持续稳定地满足市场需求,还需进一步加强农牧业基地建设。二是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发展相对薄弱,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农企利益联结机制尚不稳固,制约了标准化、规模化生产,进而制约了农产品品牌建设。三是农技支撑不够有力。部分农牧业企业科技研发投入不足,农产品精深加工少,技术含量及附加值不高,许多品质优良的农产品只能以原料或中间产品形式销售,不仅价格卖不上去、影响农民增收,而且影响了整个产业的长远发展。

(三)农产品品牌建设工作的合力不够。一是区域公用品牌建设力量相对不足,集群优势发挥不明显。部分农牧业企业在本地区已形成一定的品牌影响力,但在“走出去”推广时显得势单力薄,只是作为单一品牌在区外市场单打独斗,无法借助本地绿色农产品区域优势、集群优势抱团发展,导致品牌推广费用大但效果不佳,品牌无法在区外市场做大做强。二是品牌建设相关职能部门工作合力尚未形成。农产品品牌建设涉及农牧、工商、质监、药监等多个部门,各部门工作推进侧重点不同,有时会出现脱节、多头管理现象,部门之间还需加强沟通、协调,相互配合,整体发力。

二、政府推动、企业主动、市场拉动,全面推进我市农产品品牌化进程

目前,我市农业农村经济已进入数量、质量、绿色生态发展并重的新阶段。创建农业品牌,要有全局视野和战略眼光,树立“为农服务、助农发展”的理念,统筹协调行政部门、社会组织和市场力量,充分利用工商资本、社会资源和宣传媒体,以品牌创建贯通农业产业链的各环节,解决无效低端供给过多和高端供给不足的问题,推动我市农业由数量、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市场优势,带动农民增收致富,实现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的快速提升。

(一)培育壮大产业规模,夯实农产品品牌建设基础。农产品品牌建设和农业产业发展相伴而生,相互依存,没有雄厚的产业基础,就不可能有好的品牌;没有知名品牌,产业也很难做大做强,只有品牌化与产业化相结合,才能凸显效益,增加附加值。一方面要扩大产品总量,形成规模优势,增强市场竞争力。各地区可依托特色优势资源,明确主导产业和特色产品,进一步调整优化农牧业产业结构、品种结构,打破行政区划,形成特色鲜明、比较优势突出的生产布局,打造各具特色的规模化品牌农牧业基地和优势产业带。加强涉农资金整合,加大扶持力度,促进土地流转,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健全农产品市场体系,实现规模化生产、产业化经营、市场化运作、集约化发展的现代农牧业发展之路。另一方面要着力培育、壮大一批带动力强的龙头企业,在产业内发挥领军作用,使龙头企业成为品牌化的主力军。大力发展“龙头企业+基地+农户”的农牧业产业化经营模式,以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组织、行业协会为载体,在主体建设、产业规模、产品品质上下功夫,不断推动农产品品牌发展。

(二)严把产品品质关,加强农产品质量监管。一是注重基地建设。好的农产品品牌一个显著的共同点就是都有自己的种植或养殖基地。农牧业企业或合作社可以通过流转土地自建或与农户签订订单的形式进行基地建设,企业可根据品牌定位要求基地产出规定品质的产品,从源头上把好产品品质关。二是推动标准化生产。坚持绿色发展理念,大力推行标准化生产,制订标准体系并认真组织实施,大力开展绿色食品、有机食品、无公害农产品、地理标识产品示范基地建设,为品牌农业发展打牢质量基础。三是切实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可以借鉴成都市浦江县以“全产业链监管、全程质量可追溯”模式打造“中国猕猴桃第一品牌”的经验和做法。该县在猕猴桃产业探索建立整合各部门职能,合力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创新模式,构建了质量标准、质量管理、综合服务、综合巡查执法和案件查处“五位一体”的猕猴桃质量安全监管体系,通过实行集中整治与常态管理相结合,推进综合服务到村、巡查监管到社、质量责任到户、培训服务到人、标准生产到田,对猕猴桃种植、加工、包装、销售等方面实行全产业链长效监管,源头上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三)做强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发挥农产品地域优势和集群优势。建立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可以有效整合我市“多而散、小而弱”的农业品牌资源,有利于塑造我市农产品良好的整体形象,快速提升知名度、竞争力和附加值,推动农业产业集群快速发展。实施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战略,高度重视品牌整合工作,要以县域或特色农产品优势区为重点,积极引导同区域、同种农畜产品生产企业、农牧民合作社等进行品牌整合,加强基地和示范区建设,建立品牌创建利益联结机制,促进产业集群形成,使其成为“地域名片”。如托克托县包括辣椒、枸杞、红萝卜、小茴香、绿豆、一遛弯葡萄在内的“三红两绿一紫”,清水河县以小香米为主的特色小杂粮及衍生的米醋、米酒等系列产品,可以通过研究、总结、继承、发扬农产品生产、加工的工艺和规律,保证产品的传统品质和纯正风味;深入发掘依附在传统产品上的历史文化元素,使其在同类产品中脱颖而出;探索建立区域公用品牌,学习先进地区“公用品牌+企业品牌”共同建设的经验,走品牌集合之路,形成规模优势,实现本地区农产品市场占有率的不断提升。

(四)依靠科技创新,提高品牌的市场竞争力。实施农产品品牌战略,必须重视科技创新,走“科技兴农”道路,广泛运用生物工程技术、现代先进种养技术、加工技术和信息技术等,发展科技含量和附加值高的品牌产品,提高农业综合效益和市场竞争力。以清水河县“蒙清”小香米为例,企业多年来一直注重系列产品研发,不仅开发了米、面、豆等多个品种,还研发了多种实用方法,可以满足不同年龄段、不同营养需求的多类人群,产品使用者增加,自然推动了产品品牌建设。同时,依托科技创新,注重优良品种的引进、培育、示范和推广,淘汰劣质品种,压缩常规品种,扩大名优品种,以品种的更新换代,提升产业层次,保持品牌的生机和活力。

(五)推进传统与现代营销手段相结合,加速品牌发展。通过举办农业博览会、绿色食品博览会等活动,借助大数据、云计算、移动互联等新技术手段,拓宽农产品营销渠道,推动传统营销方式与现代营销方式的融合,提升农业品牌竞争力。电商作为一种现代营销手段,与农产品的结合为品牌农业发展插上了翅膀。有了电商,以前愁销路的农产品,如今都成了抢手的网红产品。农村电商像是在供需之间修通一条高速路,让产品更好匹配市场。褚橙,原本只是云南的土特产,通过新媒体网络营销,迅速火遍全国;三只松鼠,起家就是一个卖核桃的小公司,但没有走传统营销之路,而是通过网络营销,成为坚果类产品互联网第一品牌;调研走访的托克托县美丽草原牧业公司,其80%的产品都通过线上销售。依托电商,通过农牧产品品质化、品牌化,带动群众增收致富。

(六)加大政策支持,统筹推进品牌建设。一是加强品牌农业统筹规划,综合运用政策工具支持补齐品牌建设中的短板,将扶贫开发、产业融合、农业园区建设等工作与品牌建设相结合,为品牌建设工作提供动力支持。二是设立品牌农业发展专项基金,专款专用,对首次获得中国驰名商标、国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自治区著名商标、自治区名牌产品和“三品一标”农畜产品的经营主体给予适当奖励。三是加大对农牧业生产经营主体在农畜产品质量认证、商标注册、品牌申报、知识产权、品牌维护、品牌保护等方面的培训力度,不断提高商标意识、品牌保护意识和能力。四是加强品牌保护和品牌监管,建立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对认定的品牌产品实行动态监管,达到标准的生产经营主体可以使用相应商标,未达到标准的经营主体则不予使用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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