爷爷写了自书遗嘱把房子留给我(孙女),但遗嘱没经过公证,现在爷爷去世了,我能继承房子吗?

黄洁仪


根据《继承法》规定,遗嘱的形式有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公证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这些都是合法有效的遗嘱形式。

遗嘱是否继承并不影响遗嘱的效力,遗嘱是否有效主要看遗嘱的内容。当然,有公证最好,毕竟公证遗嘱的法律效力最高。

根据《继承法》规定,自书遗嘱由本人书写并签名,同时注明年月日。所以,你爷爷的自书遗嘱,只要符合上述形式,则符合自书遗嘱有效的形式要件。

内容的话,主要看这套房产是不是你爷爷的个人房产,如果是个人房产则没问题。若是爷爷奶奶的夫妻共同财产,则爷爷只有权处分属于自己的那一半份额,剩余一般的房产份额则按照奶奶的遗嘱或法定继承进行分配。

当然,有了遗嘱并不意味着可以直接过户,一般需要其他继承人的配合,房管局才会给你过户。若是其他人员不配合,可以通过法律程序解决。


叶律师


首先,明确一个概念,爷爷把房子留给孙女,法律上叫遗赠,把财产留给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个叫遗嘱继承;

其次,能否继承房子,要看遗嘱是否具备法律效力。自书遗嘱需要爷爷写遗嘱的时候,头脑是清楚的,意识是明白的,全部内容都由爷爷书写,并且爷爷签上了自己的名字,注明了具体的日期,处分的是自己的财产,那么这个自书遗嘱就是具备法律效力的;

再次,遗嘱是否需要公证?遗嘱不需要公证,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公证遗嘱都需要遗嘱的形式,每种形式的遗嘱只要符合法律的要件,都是具备法律效力的,故自书遗嘱没有经过公证,只要符合法律要件,在法律上也是有效的;

最后,有遗嘱,如何将房子过户到自己的名下。爷爷留下遗嘱,其他继承人若认可这个遗嘱,配合搬离过户手续,自然可以办理房屋过户手续;若其他继承人不认可这个自书遗嘱,无论理由如何,需要由法院认定这个遗嘱是否具备法律效力,若法院认为这个遗嘱有效,就按照遗嘱内容进行判决,房子归孙女所有,孙女拿着法院生效判决书去办理房屋的过户事项,若法院认定遗嘱无效,爷爷的房子由其法定继承人共同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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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房产律师李松


自书遗嘱当然是一种有效的法律文件,没有人说遗嘱必须公证,只是公证之后会少很多不必要的麻烦。

因为你这个遗产是房产,继承时需要过户。过户之后,才能再次处置。

正确的继承过户姿势是:提供身份资料、遗嘱、死亡证明以及相关的其他资料,向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过户登记。因为你这遗嘱没有公证,真伪存疑,但不动产登记中心无权直接推定为假。因此,不动产登记中心应该就你申请过户登记一事发公告,要求有异议者向登记中心提异议,并告知异议者在异议期内向法院就继承事件提民事诉讼。过期不提异议或者过了异议期不提起诉讼的,将依法为申请者办理过户登记。如果怕其他继承人没有看到公告(实际上那个公告很少有人能看到),可以有针对性地向其它继承人发私信。

但是,实践中,不动产登记中心可能反过来刁难遗嘱继承者,要求遗嘱继承者先去办理公证(和其他继承人一起去办理)或者要求先起诉其他继承人,持公证文书或者法院裁判文书再向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过户登记。不动产登记中心的这种做法,是怕其他继承人找它的麻烦,是没有担当的表现,更是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的违法表现。可以坚持要求不动产登记中心依法履行职责,如果无效,可以依法维权(向法院起诉,行政诉讼)。

所以,如果不能顺利办理过户登记,那么,你有两个选择:

选择一:因不动产登记中心坚持要求你持公证文书或者法院的裁判文书才办理过户的,公证文书估计是没有办法搞到(其他继承人当然不会同意),就只能起诉其他继承人了。把你父亲伯伯叔叔姑姑等告上法庭,要求确认遗嘱有效,依法确认遗产归你所有。然后你再持裁判文书去变更登记。

选择二:要求申请人先办公证或者起诉,缺乏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中心不依法为申请人办理过户手续,就是不依法履行职责;没有按法律规定给申请人办理过户登记,是行政不作为,要求法院责令它依法行政。

当然了,如果你拿着遗嘱等相关材料去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过户,不动产登记中心依法都给你办理了,那是极好的,就没有上面这些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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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这个问题,首先要弄清两个法律问题,一个是自书遗嘱不公证是不是有效?另外一个就是爷爷立遗嘱将财产赠予给孙子属于什么性质?

一,自书遗嘱是否必须公证?

对于自书遗嘱,只要是立遗嘱人真实意思表示,其也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遗嘱的内容也没有违法,形式也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要件,一般就是合法有效的,不需要进行公证。公证只是可以使遗嘱的效力更高,但是不公证也是有效的。



二,爷爷立遗嘱给孙子属于什么性质?

爷爷立遗嘱将财产赠与给孙子,由于孙子不是法定继承人的范围,所以爷爷立遗嘱给孙子应当属于遗赠的范围,与普通的遗嘱是有区别的。

按照法律规定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分为两个顺序,第一顺序继承人为去世一方的配偶,父母,子女。第二顺序继承人为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当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存在的时候,第二顺序继承人无权继承。

从上述继承人的身份关系上我们可以看出并没有孙子这一身份,所以孙子,并不属于法定继承人当中的成员。



三,遗嘱与遗赠的区别

可以明确的是,公民是可以立遗嘱将自己的遗产指定给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继承的,只不过这种遗嘱应当是属于遗赠。遗赠最关键的一个问题就是,”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遗赠。“而遗嘱继承人接受继承的,无须作出明示的意思表示。自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遗嘱继承人未表示放弃继承的,视为接受继承。

所以这里面最关键的问题就是,当孙子知道爷爷有这份遗嘱的时候,应当向爷爷的所有继承人明确表示要接受爷爷的这份遗赠,如果在两个月之内没有作出明确表示,该遗赠有可能失效。

所以有些遗嘱是可以偷偷攥在手里的,但是有些遗嘱确实需要提前向大家告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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夲题的争论点不是公证与不公证的问题。因为不公正的遗嘱,只要符合法律上要求,同样有效率。本题首先要考虑的是遗嘱性质。财产处分遗嘱有继承和遗贈两种。而这两种的主要区别:一)对象不同,遗嘱继承的对象是指一切法定继承人,而遗赠对象指的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如:国家、集体及其他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二)时效不同,法定继承人在遗产处理前,没有放弃继承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而遗产受赠人接受遗产的意愿必须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表示,否则视为放弃。结合本题,应该说孙女不是法定继承人,因我国继承法第十条规定法定继承人只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显然孙女不在其列(孙女仅是代位继承人),所以这里的孙女属于受赠人。她的受赠时效更严格,主要了解其何时知道爷爷书写了遗嘱赠与,並且在知道后的二亇月内有否明确表示接受,如符合要件,受赠应得到保护,否则不受保护。当然这里要掌握的二亇月的时间,不是从爷爷死亡时开始计算,而是从孙女知道爷爷自书了赠与房屋给其后开始计算其接受意愿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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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并非遗嘱生效的必要条件,只要自书遗嘱符合法定要件便具有法律效力,应当得到遵照执行。那么,自书遗嘱符合哪些要件才具有法律效力呢?下面我就为大家简单介绍一下。

首先,爷爷订立遗嘱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即爷爷在订立遗嘱时神志清楚、没有精神障碍,并且对订立遗嘱的法律效果明确知悉;

其次,遗嘱内容是爷爷的真是意思表示。即遗嘱内容是爷爷凭自由意志写就的,不存在欺诈、胁迫和重大误解等情形;

再次,遗嘱内容是爷爷对自己的个人合法财产进行处分。换句话说,爷爷只能对自己所有的合法财产享有处分权,如果对他人财产或者非法财产进行处分是无效的;

最后,自书遗嘱符合法定形式。自书遗嘱应当注明年月日,并附上自己的亲笔签名。当然,在司法实践中,附上亲笔签名的日记也被认定为有效遗嘱。

综上所述,只要你爷爷的遗嘱符合上述条件便具有法律效力,当他去世后你当然可以继承他的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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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这主要是一个其他法定继承人认不认可的问题。

先解释一下什么叫做法定继承吧

法定继承,是指在无遗嘱或者无有效遗嘱的情况下,由特定继承人依法定顺序与份额分配遗产的继承方式;

那什么又是遗嘱继承呢?

遗嘱继承,是指法定继承人按照有效遗嘱所确定份额继承遗产的继承方式;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

所以有遗嘱会优先获得继承权。如果法定继承人不认同这份遗嘱,就需要走司法诉讼手续,确定遗嘱的法定效力。当然公证过的遗嘱法定效力是最强的,但自书遗嘱只要符合遗嘱的相关指定条件,同样也是具备法定效力的,需要能够准确表达书写的真实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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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首先需要确定的是,自书遗嘱是遗嘱的法定形式之一,只要自书遗嘱未处分他人财产,没有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该自书遗嘱就是有效的。


2,本案遗嘱是否有效,取决于是否处分了他人财产。遗嘱是爷爷写的,那么奶奶应当在之前就过世了。遗嘱中处分的财产有无奶奶的份额?如果没有,遗嘱全部有效;如果有,遗嘱部分有效。我判断,遗嘱中的财产有奶奶的份额这种可能性要大一些。


3,自书遗嘱的订立,方更灵活,但是,其中存在的问题也不容忽视。比如,当其他继承人提出遗嘱是假的,其真实性如何证明?有人说可以鉴定。如果鉴定时找不到可供对照的遗嘱人的另外笔迹,怎么办?有的人,一辈子都不写字,独独写了一份遗嘱,这时,拿什么来鉴定?


4,遗嘱是要式法律行为,需要专业律师提供专门服务。遗嘱的订立,是一个非常严肃和严谨的事情。订立遗嘱,建议聘请专业的遗嘱律师给予帮助。

如有需要,可以私信。

👍法海一粟:运筹帷幄之中,决战法庭之上。


法海一粟


这个要视情况而定,一般情况下,遗产继承有两种方式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遗嘱继承是被继承人生前订立遗嘱,将自己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以遗嘱的方式分配给法定继承人。自书遗嘱必须由遗嘱人亲笔书写全部内容,并要有签名和注明年月日,不能由他人代写。

如果您爷爷的遗嘱是在具备遗嘱能力,是其真实意思表示,处分的是其个人财产,不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同时其他人对于遗嘱没有任何的异议的情况下,您可以去办理继承手续;反之,如果有其他继承人对这份遗嘱有异议,双方协商解决不了,可以走诉讼法律程序,法院判决后可以办理相关继承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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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先来看一下遗嘱法里是如何规定的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为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的继承权,制定本法。


第二条 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

第三条 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一)公民的收入;

(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像你的这种情况 说实在的 我不看好你 虽说你爷爷自立了遗嘱 但还是有很大的可能性房产被其他亲友争夺霸占 首先呢 你爷爷的遗嘱虽说没有公正过 但依然具有法律效应 但是实际操作起来难上加难 女孩子孤掌难鸣 再者你父亲是个赌徒 他绝对会为了房子而置亲情于不顾 如果那个房子是你爷爷和你奶奶的共同财产 那更加难办 你爷爷没有权利处置你奶奶那一半 如果你亲人在这上面作文章 怕是十有八九你要败诉 目前最好的办法就是找媒体介入 声势越大越好 努力把自己塑造成一个弱者 中国人向来同情弱者 包括法律也遵循弱者有理的准则 详情请仔细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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