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當“保護傘”,滁州一原局長被逮捕!


充當“保護傘”,滁州一原局長被逮捕!



充當“保護傘”,滁州一原局長被逮捕!

鳳陽縣人民檢察院依法對犯罪嫌疑人姚登峰決定逮捕

犯罪嫌疑人姚登峰涉嫌受賄、幫助犯罪分子逃避處罰案,於2019年4月18日被鳳陽縣人民檢察院決定逮捕,目前該案正在審查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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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當“保護傘”,滁州一原局長被逮捕!

中紀委網站5月4日消息,面對掃黑除惡“打傘破網”的凌厲攻勢,

安徽鳳陽縣淮河河道管理局原局長姚登峰在內心掙扎了好幾天、身心俱疲後,終於決定向鳳陽縣紀委監委投案自首。

“為了一己私利,做出了對不起組織的事情,我深感痛悔。”姚登峰的痛悔源自為黑社會性質組織成員吳某等人盜採河砂充當“保護傘”。經查,近兩年來,姚登峰對吳某等人盜採河砂的犯罪行為非但不履職查處,還通風報信,致使其管轄範圍內的淮河河道河砂一度被瘋狂盜採,幾近失控。姚登峰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反生活紀律,並涉嫌受賄犯罪,已於近日被開除黨籍和公職,涉嫌犯罪問題被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自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開展以來,特別是中央掃黑除惡第14督導組進駐安徽後,全省各級紀委監委立足職責定位,精心籌劃、周密實施、全力攻堅,緊盯中央督導組反饋問題,立行立改、全面整改,掀起了“打傘破網”的凌厲攻勢。(內容為節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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