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南將工程設計要求列入土地出讓條件 喜憂參半

濟南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成立以來,進行了一系列審批服務改革。近日,該局將建設工程設計要求提至供地前,與規劃條件同步提出、核發,作為土地出讓條件的一部分,在供地時一併進行公告。

濟南將工程設計要求列入土地出讓條件 喜憂參半

也就是說,土地掛牌入市時,已經在規劃要點中明確未來該地塊主體高度、地下空間佈局、相鄰地塊通道等建設工程設計要求。

這意味著,土地入市時,官方對其本身未來的建築佈局和建築高度都已經做出明確的規定。

從開發建設上看,對於已經確定詳規的區域是好事,例如濟南CBD詳規和先行區陽臺區詳規,在土地出讓時確定好工程設計,使得開發企業必須按照整體詳規進行開發,是對原有詳規的很好的原則性保護。

對於沒有具體詳規的新城區域,則並非都是適宜的,很大程度上限制了房企的自主研發、概念創新和設計創新的主動性。

而對於開發企業而言,產品研發和創新受到抑制,個性化產品難落地,產品差異性降低。

因此建議此規定因地制宜,保證重點區域按照城市總體設計開發建設的同時,也要注意發揮房企自身的創新和能動性,使得我們的城市充滿創新和個性,洋溢自由和美麗的氣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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