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丨长沙检察机关对“11·07”特大涉黑“套路贷”案件作出逮捕决定

【扫黑除恶】丨长沙检察机关对“11·07”特大涉黑“套路贷”案件作出逮捕决定

2019年4月30日,在市检察院的统一领导和部署下,我市天心区检察院、芙蓉区检察院、长沙县检察院集中对“11·07”特大涉黑“套路贷”案件作出决定,分别以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诈骗罪、敲诈勒索罪、强迫卖淫罪、非法拘禁罪、寻衅滋事罪等罪名对文柏林、李宇、吴吕等90名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同时,通过深挖犯罪,决定追捕26名犯罪嫌疑人。

经公安机关初步查明:犯罪嫌疑人文柏林、李宇、吴吕等犯罪团伙分别在长沙各区县成立了“宜人科技”、“湘隆投资”等所谓公司,以民间借贷为幌子,有组织地针对年轻女性甚至未成年女性实施“套路贷”违法犯罪活动。上述犯罪团伙通过跟被害人签订虚假借贷合同、约定“保证金”、“违约金”、“中介费”、“高额利息”、故意制造违约等方式恶意垒高借款金额,一旦被害人无力还款,便采取敲诈勒索、强迫卖淫、强迫交易、寻衅滋事、非法拘禁、强奸等手段逼迫被害人偿还高额“贷款”,有的甚至强迫被害人到境外卖淫、吸毒。这些犯罪团伙通过上述手段,不仅获取了巨额利润,而且对数十名被害人的身心健康造成极大伤害,对长沙的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了严重破坏,犯罪情节恶劣,社会危害极大。

“11·07”系列案为湖南省检察院、湖南省公安厅联合挂牌督办案件。长沙市检察院对该案件办理高度重视,在全市两级检察机关抽调精干力量组成专案组,依法履行职责,全面审查,迅速对该案作出逮捕决定。同时注重加强法律监督和“破网打伞”工作,在对90名犯罪嫌疑人作出批准逮捕决定后,及时发出引导侦查取证意见书8份,追捕犯罪嫌疑人26人,发现并移送“保护伞”线索6条,移送其他线索11条。

目前,该系列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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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稿丨胡超华

审核丨黄晓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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