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不赡养,双亲将其告上法院!

5月6日,习水县人民法院寨坝法庭在寨坝镇永盛村就子女不赡养父母案件进行了巡回公开审理。

子女不赡养,双亲将其告上法院!

该案是因为老人赡养问题引发的纠纷,原告刘某全、赵某荣起诉其四个子女被告刘某平、刘某贵、刘某先、刘某富不尽赡养义务。在审判过程中原告、被告相互举证、质证相互发问,充分保障了双方的合法权益。审判员吕利在审理的最后阶段进行了庭审小结,对子女赡养老人的法定义务从情理及法理两个方面进行了充分的阐述,从法理上和情理上对广大旁听的群众进行了宣传。

庭审最后,审判员对该案进行了当庭宣判:一、判决四被告从本月起支付给原告每人每月500元赡养费;二、驳回原告的其余诉讼请求;三、案件受理费30元由四被告承担。

子女赡养老人是国家法律规定的义务,是我们中华民族优良的传统美德,更是我们每一个公民都应该遵守的公序良俗。通过这次公开巡回审理,不但教育了当事人,也教育了广大旁听群众,为寨坝镇的村风、民风以及社会主义美丽乡村建设起到了很好的法治教育作用。

(寨坝镇 供稿)

总监/罗 智 审核/何潇迪 编辑/胡林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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