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公告

白科伟:

本院受理原告陈春亚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司法公开告知书及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乾县人民法院1号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陕西省乾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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