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靖縣專利優先權日具有哪些效力及規定?

現在,專利發明越來越多,每年申請專利保護的數量越來越多。在申請保護前,申請人有必要了解學習下專利的相關知識。今天,一休小編就給大家介紹一個專利知識:專利優先權日。一起來學習下專利優先權日具有哪些效力及規定吧。

南靖縣專利優先權日具有哪些效力及規定?

一、專利優先權日的效力

1、以優先權日作為判斷專利申請的新穎性和創造性的時間標準,使他人在優先權期限內就相同主題提出的專利申請不具備專利性。

2、申請人可以在優先權期限內,實現發明專利申請與實用新型專利申請的互相轉換。

3、在優先權日後,與第一次申請主題相同的發明、實用新型或外觀設計的公開發表或公開使用,不論是申請人自己所為還是第三人所為,都不損害後來提出並享有優先權的專利申請的新穎性和創造性,並且也不會給第三人帶來任何權利。

4、要求本國優先權也可以給申請人帶來便利,申請人可以利用本國優先權在符合單一性的條件下將若干在先申請合併到一份在後申請中提出。

二、專利優先權日的規定

1、國外

(1)優先權只適用於第一次提出發明創造專利申請的內容。

(2)優先權日必須是在外國第一次提出申請的日期,而不能以第二次、第三次等申請的日期作為要求優先權的基礎。

(3)在外國第一次提出申請的申請人應當與在中國提出申請的申請人是同一人,才有權要求優先權。同一申請人包括申請人的權利繼受人。

(4)必須在優先權期間內向中國提出申請(發明和實用新型自在外國第一次提出申請的申請日起12個月內,外觀設計在6個月內)

2、國內

我國《專利法》規定“申請人自發明或實用新型在中國第一次提出專利申請之日起12個月內,又以該發明專利或者實用新型專利為基礎向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提出實用新型或發明專利申請的可以享有本國優先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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