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印發加快推進政務服務“一網、一門、一次” 改革方案

從吉林省人民政府網站上獲悉,《吉林省進一步深化“互聯網+政務服務”加快推進政務服務“一網、一門、一次”改革工作方案》已經省政府同意,現印發給各市(州)人民政府,長白山管委會,長春新區管委會,各縣(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廳委辦、各直屬機構。

吉林省印發加快推進政務服務“一網、一門、一次” 改革方案

吉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吉林省進一步深化“互聯網+政務服務”加快推進政務服務“一網、一門、一次”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

吉政辦發〔2019〕28號

各市(州)人民政府,長白山管委會,長春新區管委會,各縣(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廳委辦、各直屬機構:

《吉林省進一步深化“互聯網+政務服務”加快推進政務服務“一網、一門、一次”改革工作方案》已經省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吉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9年4月30日

(此件公開發布)

吉林省進一步深化“互聯網+政務服務”加快推進政務服務“一網、一門、一次”改革工作方案

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進一步深化“互聯網+政務服務”推進政務服務“一網、一門、一次”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國辦發〔2018〕45號)要求,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務實創新地探索省級統籌的“數字政府”新模式,統籌建設全省“雲網一體”的信息化基礎設施體系和全省一體化網上政務服務體系,加快綜合性實體政務大廳建設,打造掌上能辦、網上通辦、政務大廳全程可辦、線上線下融合的便民利企政務服務新模式。到2019年底,重點領域和高頻事項基本實現“一網、一門、一次”。在“一網通辦”方面,省級政務服務事項網上可辦率不低於90%,市、縣級政務服務事項網上可辦率不低於70%;在“只進一扇門”方面,除對場地有特殊要求的事項外,政務服務事項進駐綜合性實體政務大廳基本實現“應進必進”,70%以上政務服務事項實現“一窗”分類受理;在“只跑一次”方面,企業和群眾到政府辦事提供的材料減少60%以上,省、市、縣各級100個高頻事項實現“只跑一次”。

二、主要任務

(一)加快建設統籌集約“雲網一體”的信息化基礎設施體系

1、加快建設省級統籌的“吉林祥雲”大數據平臺。統籌建立和管理“吉林祥雲”大數據平臺,一期工程完成主數據中心機房和雲計算數據中心建設。開展省內各類政務雲平臺整合工程。各市(州)原則上不得新建、擴建本地政務雲平臺,已經建設本地政務雲平臺的,應當與“吉林祥雲”大數據平臺對接。各市(州)因需要可依託“吉林祥雲”大數據平臺,通過政府購買服務方式建設本地政務雲平臺。(省政務服務和數字化局牽頭)

2、構建互聯互通、穩定可控的信息網絡支撐體系。加強電子政務網絡建設,實現“吉林祥雲”大數據平臺、省政務大廳平臺與各審批部門平臺之間電子政務外網的高質量連接,實現電子政務外網省、市、縣、鄉四級政府部門全覆蓋,按需延伸至村和社區,統一接入國家電子政務外網平臺,實現與互聯網的數據安全交互,支撐全省“一網通辦”。持續優化電子政務網絡結構,推進電子政務網絡提速升級,強化電子政務外網與互聯網的數據安全交互。(省政務服務和數字化局牽頭)

3、建設省級統建的大數據資源池。基於“吉林祥雲”大數據平臺,建設人口、法人、自然資源和空間地理、社會信用信息、電子證照、宏觀經濟6大類公共基礎數據庫,制定第一批政務信息資源共享清單,為政務服務提供信息支撐。(省政務服務和數字化局牽頭,省委編辦,省發展改革委、省公安廳、省民政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自然資源廳、省市場監管廳、省統計局配合)

(二)打造網上政務服務體系,推進線上“一網通辦”

4、構建全省一體化在線政務服務平臺。依託“吉林祥雲”大數據平臺,聯通整合各地、各部門政務服務平臺,形成全省一體化在線政務服務平臺,並與全國政務服務平臺有效對接。(省政務服務和數字化局牽頭,各地、各有關部門配合)

5、深化各類政務信息平臺整合共享。率先推動省級各部門業務信息系統接入全省一體化在線政務服務平臺。有序開展各級政府部門業務信息系統通過接入本級政府或上級主管部門政務服務平臺,形成與全省一體化在線政務服務平臺的聯通。(省政務服務和數字化局牽頭,各地、各有關部門配合)

6、推動更多政務服務事項網上辦理。全面開展政務服務事項標準化工作,統籌推動政務服務平臺標準化建設,實現政務服務同一事項、同一標準、同一編碼。拓展網上辦事廣度和深度,延長網上辦事鏈條,提高網上辦理比例。(省政務服務和數字化局牽頭,各地、各有關部門配合)

(三)推動政務服務線上線下集成融合,推進辦事“只進一扇門”。

7、實施全省政務大廳“一窗受理、集成服務”的“綜窗”改革。推動各部門政務服務事項進入綜合性政務大廳集中辦理,推行“前臺綜合受理、後臺分類審批、統一窗口出件”的服務模式,實現“一站式”服務。2019年6月底前,選擇一個地級市啟動“一窗”試點工作,年內完成試點改革並形成全省可借鑑的經驗複製推廣。(省政務服務和數字化局牽頭,各地、各有關部門配合)

8、推行“三集中三到位”工作機制。推動部門的行政審批職能向一個內設機構集中、該內設機構向政務大廳集中、政務服務事項辦理向全省一體化在線政務服務平臺集中,做到審批服務事項進駐到位、授權到位、電子監察到位。(省政務服務和數字化局牽頭,各地、各有關部門負責)

9、完成吉林省政府網站集約化試點工作。2019年12月底前,完成吉林省政府網站集約化試點工作,推動“中國吉林政府”網站群建設,實現全省各級各類政府網站資源融合、平臺整合、數據互認、安全規範、服務高效。(省政務服務和數字化局牽頭,各地、各有關部門負責)

10、加快實現線上線下集成融合。依託“吉林祥雲”大數據平臺,推動網上政務服務平臺和實體政務大廳協同、融合,實現線上線下功能互補、無縫銜接、全過程留痕。(省政務服務和數字化局牽頭,各地、各有關部門負責)

11、加快推進電子印章等技術支撐體系建設。加快電子文檔歸檔、電子印章和電子證照應用等技術支撐體系建設,通過線上線下的融合互動,推動政務服務優化升級。(省政務服務和數字化局牽頭,各地、各有關部門負責)

(四)深化“只跑一次”改革,方便企業和群眾辦事創業

12、持續深化“只跑一次”改革。結合國家“群眾辦事百項堵點疏解行動”,聚焦企業和群眾辦事的難點、政務服務的堵點和痛點,整理高頻事項所涉及的材料,提出共享需求清單,推動數據共享,以信息化手段持續疏解各類民生服務堵點。(省政務服務和數字化局牽頭,各地、各有關部門負責)

13、加快推進政務服務標準化。統一事項辦理標準,加快編制《“一窗受理”事項審核受理材料標準化手冊》。梳理編制全省各級《行政權力事項目錄清單》,推動各地、各部門編制《公共服務事項清單》。組織編制《“馬上辦、網上辦、就近辦、一次辦”審批服務事項目錄》。(省政務服務和數字化局牽頭,各地、各有關部門配合)

14、進一步優化政務服務《辦事指南》。公開各類事項的辦理說明,編制統一規範的《辦事指南》,並大力推進減事項、減條件、減環節、減材料、減時限、減費用,整合涉及多部門事項的共性材料,通過“一表申請”將企業和個人基本信息材料一次收齊、後續反覆使用。(省政務服務和數字化局牽頭,各地、各有關部門配合)

(五)推動政務信息資源共享,讓“數據多跑路”

15、編制省級政務信息資源目錄。依據部門權責清單和信息使用需求,梳理建立權責事項與數據資源的關聯關係,明確部門履行權責產生和所需的數據資源,編制政務信息資源目錄。遵循“一數一源、多源校核、動態更新”原則,構建並完善政務數據資源體系。聚焦高頻事項和堵點問題,率先在信用體系、公共資源交易、投資等重點領域開展數據共享交換服務。(省政務服務和數字化局牽頭,省級各有關部門配合)

16、依託“吉林祥雲”大數據平臺推進數據融通共享。遵循“強制入庫,按需使用”原則,對各地、各部門掌握的、涉及政務服務工作的數據,強制性推進數據融通共享,實現數據有效彙總,構建全省統一、多級互聯的“吉林祥雲”數據共享交換平臺體系。按照“統一受理、平臺授權”原則,建立數據共享授權機制,出臺《吉林省數據共享交換平臺服務接口申請、授權和使用管理辦法》。(省政務服務和數字化局牽頭,各地、各有關部門配合)

17、做好政務信息系統改造對接。遵循“不立不破,有序遷移”原則,各部門現有平臺在新的應用調試完成之前,繼續保持原有工作狀態。結合“吉林祥雲”大數據平臺建設,吉林祥雲信息技術有限公司及時與各地、各部門進行對接,有序將相關數據遷移至“吉林祥雲”大數據平臺,實現數據並行。待條件成熟,實現運行平臺的轉換。(省政務服務和數字化局牽頭,各地、各有關部門配合)

18、推進事中事後監管信息“一網通享”。積極推進跨部門“雙隨機、一公開”監管信息共享,依託“信用中國(吉林)”網站和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提供登記備案、行政許可、行政處罰等信用信息查詢和共享服務。推進事中事後監管信息與政務服務深度融合,加強對市場環境的大數據監測分析和預測預警,推進線上線下一體化監管。(省政務服務和數字化局牽頭,各地、各有關部門負責)

19、加強數據共享安全保障。研究制定數據安全管理辦法,明確數據採集、傳輸、存儲、開放等環節安全保障措施、責任主體和具體要求。提高電子政務外網、數據共享交換平臺和政務服務平臺安全防護能力,依法加強隱私等信息保護。推進政務信息資源共享風險評估和安全審查,強化應急預案管理,做好數據安全事件應急處置。(省政務服務和數字化局負責)

三、保障措施

(一)健全“一網通辦”標準規範。全面落實《吉林省公共數據和一網通辦管理辦法(試行)》(吉政發〔2019〕4號)要求,編制我省6大類公共基礎數據庫規範,加快電子證照應用推廣和跨部門、跨區域互認共享。建立健全政務信息資源數據採集、目錄分類管理、平臺運行管理等方面的標準。

(二)加快完善相關法規制度。制定完善信息保護的法規制度,保護政務信息資源使用過程中的個人隱私和商業秘密。圍繞電子證照、電子印章應用管理等,加快研究、制定相關地方性法規及配套政策,為“數字政府”建設提供法制保障。

(三)建立監督舉報投訴機制。暢通互動渠道,方便群眾諮詢辦事和投訴舉報,接受群眾監督。建立政務服務舉報投訴平臺,統一受理企業、群眾的舉報投訴,並及時開展核查處理。

(四)開展問題疏解和案例推廣行動。聚焦堵點難點問題,建立清單,明確責任主體,逐項研究解決。積極複製、推廣其他省份及省內的先進經驗、創新舉措,形成比學趕超、競相改革的良好局面。

(五)強化資金和技術保障。各地、各部門要加強“一網、一門、一次”建設資金保障,確保各項工作有序實施;要加大培訓力度,加強人才培養,努力建設一支既懂技術又熟悉業務的人才隊伍。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