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港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一起贪污、受贿案依法开庭

庭审直击|东港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一起贪污、受贿案依法开庭

东港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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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直击|东港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一起贪污、受贿案依法开庭
庭审直击|东港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一起贪污、受贿案依法开庭

3月28日,由东港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周某贪污、受贿案,在东港区人民法院一审开庭。东港区监察委部分工作人员以及社会各界人士旁听了庭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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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直击

起诉书指控,2014年6月至10月,被告人周某在担任日照山海天旅游度假区渔政站站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套取公款共计人民币24万余元。

2013年至2018年,被告人周某在担任日照山海天旅游度假区农村发展局负责人、渔政站站长、山海天旅游度假区经济发展局党支部书记、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或非法他人所送现金、购物卡等财物,价值共计人民币180.38万元、加拿大币1万元、美元2万元、150克金条、手表一块及苹果牌笔记本电脑一台。

被告人周某到案后主动交代了侦查机关尚未掌握的部分受贿事实,并退赔全部赃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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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周某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套取公款,侵犯了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和公共财物的所有权;索取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侵犯了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其行为触犯了多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东港区人民检察院以贪污罪、受贿罪对其提起公诉。

■ 庭审中,公诉人逐起出示了本案的证据,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对于证据均未提出异议。在答辩环节,对于被告人提出的辩护意见均做了详实的答辩。

庭审结束,本案将择期宣判。

编辑:东港区人民检察院新媒体工作室 裴新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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