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錦繡未央》侵權案首案的判決應助推全國文風的改變

5月8日上午,為期兩年的《錦繡未央》侵權案首案於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宣判。法院經審理認定《錦繡未央》在116處語句、兩處情節與《身歷六帝寵不衰》一書構成實質性相似,故判決作者周靜停止對小說《錦繡未央》的複製、發行及網絡傳播;賠償原告經濟損失12萬元及維權開支1.65萬元;噹噹公司立即停止對小說《錦繡未央》的銷售。《錦繡未央》侵權案被稱為史上最大抄襲案!12個作者、60位編劇、9位律師以及近百名志願者,經過2萬多個小時的煎熬,終於迎來了第一份“捷報”。

《錦繡未央》侵權案被稱為有史以來抄襲比例和維權規模最大的侵權案件,或許名副其實。畢竟多達2000餘萬字的《錦繡未央》,涉嫌抄襲200餘本小說,從2016年9月到2017年2月,先後被沈文文、張之帆、傅世瑾、程雲峰等在內的12位作者陸續起訴。《錦繡未央》侵權案在社會上影響極大,因為《錦繡未央》抄襲侵權行為在觀眾中造成極壞的影響,因而《錦繡未央》侵權案首案的宣判具有“里程碑”的意義,對其他侵權案件也有借鑑意義。雖然《錦繡未央》侵權案首案勝訴的背後是一條艱辛的維權之路,但維權者總有“天塹變通途”的那一天,侵權者就該受到法律的制裁。

《錦繡未央》侵權案不是第一例,也不會是最後一例。隨著互聯網的發展,抄襲行為越來越“便捷”,侵權行為越來越猖獗,可以說網絡侵權現象屢禁不止。雖然據艾瑞數據表明2017年中國網絡文學整體盜版導致行業損失約超74億元,2018年中國網絡文學整體盜版損失規模為58.3億元,相較2017年降低了21.6%。但是,侵權行為越來越猖獗,抄襲行為不只是發生在文學藝術界,現在已經滲透到行政公文寫作中,有報道說抄襲工作總結是家常便飯,竟連環保等整改方案都要抄襲,嚴重到連其他單位的名稱都抄襲!抄襲侵權行為嚴重敗壞了黨的工作作風和文風,嚴重影響了政府的形象和公信力,連整改方案都抄襲,還有什麼公信力!

眾所周知,文藝創作就要堅持原創,公文寫作就要根據實事求是的原則,然而,現今的人們思想浮躁,缺乏務實的精神,工作流於形式主義和官僚主義。抄襲侵權行為的根源就是形式主義和官僚主義。文藝創作不是堅持原創的原則,而是堅持賺錢的原則,怎麼賺錢怎麼來。不少工薪者工作上是得過且過,混日子的思想嚴重,沒有什麼業績可談,總結時無話可說,不抄襲怎麼應付檢查;寫整改方案時,對工作不熟悉,加上也不敢往深裡寫,只好抄襲應付上級。錦繡未央》侵權案首案的宣判啟示我們,寫作就必須堅持原創的原則,不能抄襲侵權,抄襲侵權者最終得受到法律的懲處。我們希望全國文藝界,也包括各級政府都應該汲取這起案例的教訓,自查各自工作是否還有抄襲現象,嚴查嚴懲,徹底杜絕抄襲侵權行為,徹底扭轉文風和政風。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