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錦繡未央》抄襲 被判賠償13萬 不少網友認為賠償額度較低

《锦绣未央》抄袭 被判赔偿13万 不少网友认为赔偿额度较低

大河報2016年的報道

□大河報·大河客戶端記者張叢博實習生程賀

5月8日上午,“小說《錦繡未央》系列抄襲案”首案在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宣判,小說《錦繡未央》作者、被告周靜侵權行為成立,判令被告周靜立即停止對小說《錦繡未央》的複製、發行及網絡傳播,並賠償原告沈文文經濟損失12萬及維權合理開支1.65萬,共計13.65萬元。

“錦繡未央抄襲成立”話題迅速引發熱議,不少網友認為賠償額度較低,評論道“作家維權的成本太高,抄襲違法的成本太低”,“賺了那麼多,才賠了十幾萬,抄襲成本真低”。

當天,原告沈文文發微博表示:“聽說判決結果的時候,我非常高興。獲賠多少還在其次,最重要的是,抄襲者終於得到了法律的制裁。”

從維權到判決歷時近6年

一審判決認定周靜小說《錦繡未央》中有116處語句及2處情節與沈文文的自創小說《身歷六帝寵不衰》構成相同或實質性相似,涉及字數近3萬字,已構成對沈文文享有的複製權、發行權和信息網絡傳播權的侵害。此案為《錦繡未央》侵權案首案,另外還有11案等待法院後續宣判。

對於判決結果,原告沈文文並不感到意外,“因為我的《身歷六帝寵不衰》總共才39萬字,被周靜(筆名秦簡)複製的語句居然有近10萬字。而且她抄襲的時候幾乎沒有進行任何加工,將很多語句直接複製粘貼,連題外話都沒落下,十分簡單粗暴地展示了抄襲最原始的含義”。

此案中,志願者青崖作為中間人,代表被侵權作者簽署了正式代理協議、組織志願者協助律師準備訴訟材料及整理證據。

自2013年起志願者團隊整理證據、尋找維權方法開始,到2017年1月正式立案,到現在首案一審宣判,此案前後歷時近6年時間。

參與其中的有12位作者、60位編劇、16位律師、近百名志願者。志願者們和律師們所提交的書面證據足足裝了三個大旅行箱,堆起來有1.5米高。

“我們對這個結果是滿意的,13萬多的賠償雖然對侵權收益來說不值一提,但侵權性質得到了認定。”一審宣判後,青崖接受大河報·大河客戶端記者採訪時表示,希望通過這起案件,讓影視等相關行業自動避開有重大抄襲嫌疑的作品,併為後來的作者通過法律手段維權提供參照和借鑑,避免走彎路。

5月8日中午,中國電影文學學會發布了關於支持《錦繡未央》一案的相關判決聲明,稱“希望更多的編劇、作家,加入到保護原創、打擊抄襲剽竊的隊伍中來。同時提醒各位影視從業者,不要購買、使用和傳播抄襲作品,抄襲是毀掉創意行業的毒品”。

抄襲標準急需明確

談到堅持6年的初衷,青崖說:“保護原創是初衷,用法律手段解決問題更是初衷。6年來,我們不計時間、精力、金錢成本,只為原創應得到鼓勵和尊重,抄襲應得到抵制和嚴懲。”

她坦言,走法律途徑維權很難,不走法律途徑會更難。“沒有法律判決,就無法從根本上動搖抄襲者的利益:粉絲能以沒有司法判決為由替抄襲者狡辯;網站能以沒有司法判決為由繼續靠抄襲文掙錢;影視方能以沒有司法判決為由繼續大搖大擺地改編。”

青崖希望通過大量的案例不斷地推動著作權法的完善和進步,“若一味望而卻步,單單依靠輿論來抵制抄襲,將難以推動相關法律的及時修正補充。只有在司法的助力下,輿論反抄襲才能走得更長遠,才能爭取未來更多作者的維權成本不斷降低”。

參與此次維權的編劇餘飛也表示,“小勝後急需討論的仍是抄襲標準、雙標、抄襲碰瓷、反抄襲擴大化等問題。單純靠輿論反抄,既不接受行業鑑定又不接受法庭審理,極易引發反抄襲的混亂,希望引起重視”。

當天中午,大河報·大河客戶端記者就此案採訪了多位網絡作家,雖然沒少遇到被抄襲的情況,但過去多采取私下處理的方式,維權成本高是重要原因,這起案件增強了他們今後維權的信心。一位網絡作家說:“希望這個案子能推進作者維權,創作一本書真的很不容易。”

同時他們也表達了自己的困惑,希望此案有助於對抄襲標準及與借鑑邊界的界定,讓一些問題明晰化。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