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浮生六記》之寄人籬下

(35)“金窩銀窩不如自己的狗窩”這句老祖宗的話,在沈先生的生活中得到了應驗。再好的哥們兒,姐們兒,即使是先生認為的“異性骨肉”天長日久,寄人籬下的生活,哪有鍋碗瓢盆不碰鍋沿的,終歸要弄出些聲響的,這是正常的,否則始終相敬如賓則是不正常的。因此要給現在的年輕人一句忠告:不管是一個什麼樣的窩,自己一定要有一個可以棲身的地方,哪怕是僅有三尺寬,也是自己的天下!我的地方我做主。

【留住兩日,天已暖晴,即作歸計。廿五日,仍回華宅。芸曰:“君遇雪乎?”餘告以所苦。因慘然曰:“雪時,妾以為郎君抵靖,乃尚留江口。幸遇曹老,絕處逢生,亦可謂吉人天相也。”

越數日,得青君信,知逢森已為揖山薦引入店,金臣請命於吾父,擇正月廿四日將伊接去。兒女之事,粗能了了,但分離至此,令人終覺慘傷耳。

二月初,日暖風和,以靖江之項,博備行裝,訪故人胡肯堂於洪江鹽署,有貢局眾司事公延入局,代司筆墨,身心稍定。

至明年壬戌八月,接芸書曰:“病體痊瘳,惟寄食於非親非友之家,終覺非長久之計,願亦來洪,一睹平山之勝。”餘乃賃屋於洪江先春門外,臨河兩椽。自至華氏,接芸同行。華夫人贈一小奚奴,名曰阿雙,幫司炊爨,並訂他年結鄰之約。

時已十月,平山淒冷,期以春遊。滿望散心調攝,徐圖骨肉重圓。不滿月,而貢局司事忽裁十又五人,餘系友中之友,隧以散閒。芸始猶百計代餘籌劃,強顏慰籍,未嘗稍涉怨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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