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绣未央,抄袭无耻

昨天有稍带着提过《锦绣未央》抄袭终于胜诉的事儿。

今天又出一件大事儿,同样身陷抄袭风波的《爱情公寓》系列,用抄袭来的情怀骗了一波人后,最近竟然又要出第五季了。

趁这回必须好好说一说 国内抄袭事件,背后到底还有多少弯弯绕绕气人的细节?抄3万字赔13.65万到底判轻了还是重了?如果在国外这会怎么判?

简单回顾一下《锦绣未央》抄袭案进展。


锦绣未央,抄袭无耻

昨天上午,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依法认定周静(笔名秦简)小说,《锦绣未央》中有116处语句及2处情节,与沈文文的自创小说《身历六帝宠不衰》构成相同或实质性相似,涉及字数近3万字。

锦绣未央,抄袭无耻

法院判令周静立即停止对小说《锦绣未央》的复制、发行及网络传播,赔偿沈文文经济损失12万元及合理支出1.65万元。

也就是抄3万字赔13万,网友的态度很一致:判太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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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一下周静的抄袭获利和代价。

按照周静的代理人所称,《锦绣未央》一书税后获利仅6万元,该书改编电视剧、漫画、游戏等均由“潇湘书院”所为,也就是小说的改编版权费,几乎都被网站买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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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文作者没赚到钱这件事,在六七年前的网文圈非常常见。天下霸唱永久卖断《鬼吹灯》八本书的版权,仅仅收了10万;《儒道至圣》作者仅拿到基本稿酬,版权被网站拿走了。

如果每案被罚13万,11案后周静也只被罚143万元;而2017年时,知名编剧一集的市场报价是10万-30万,所以,周静赔偿的,大概只是10集剧本的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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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上,作为抄袭侵权判决首案,这仅仅是前菜,后面还有11位原告拿着厚厚的资料等着宣判。

毕竟《锦绣未央》小说294章中,仅仅有9章是没有抄袭的。就是那“原创”的9章,7章还是2000字一章的免费章节。

为什么写网文这么容易?要感谢自动网文写作生成器。

只需上百元,就能10秒写上千字,这种软件有着网文电子书、词汇库、描写语段库等,从其他作品中摘抄、整理,重组成新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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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网友喜欢唐家三少的很大一个原因是,他能坚持86个月不断更。

在网友催更、献花打榜、平台竞争各种环境下,浮躁写作成为必然。

在我国,抄袭维权和坐实明星恋情的难度,不是一个量级:即使求锤得锤,也是蜀道难。

《锦绣未央》,当时还叫《庶女有毒》,13年在潇湘书院发表后就陷入抄袭风波,秦简不承认,也不回应,被扒后,发表道歉声明,但拒不承认抄袭,只说是借鉴。6本精装实体书照样卖的火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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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连平台潇湘书院论坛也以借鉴、整改之名包庇秦简,还处罚了三个无辜的原著作者,贴出了“你敢保证你说的每一句都是原创的吗”的理直气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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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见,抄袭狗一旦红了就会被平台无限包庇,哪怕逼死原创者也在所不惜。毕竟,谁不想讨好自己的金主。

16年11月,《锦绣未央》正式播出,舆论从网文圈扩大到影视圈,由读者控诉到编剧控诉,范围越来越广,电视剧在抄袭的争议中未播先热,话题不断,也给了维权曝光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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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此同时,历时两年,近百位反抄袭志愿者们参与制作《锦绣未央》调色盘也完成,并联系到了部分被抄袭作者,联合起诉。再加上著名编剧汪海林带头发声抵制,武侠作家

温瑞安也加入起诉,反抄袭愈演愈烈。

最终,原告律师拖着3个行李箱,将3年追踪整理的证据摆满桌面,与他对打的周静的律师,只带了六本《锦绣未央》小说。

从今年春节时再次与法院交涉证据,到5月宣判结果,已经很不容易。

当然,最遭殃的还是电视剧《锦绣未央》,虽然律师称案件判决不会影响剧版,目前视频平台也尚未收到下架通知,但网友抵制呼吁,拦不住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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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年这部,豆瓣4.7分,创下收视1.48,网播量突破了180亿的记录,超越《花千骨》,唐嫣也凭此成为了当年的“数据女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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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看,好好的定情作转眼成了抄袭案的炮灰。

而当事人周静,在卷入抄袭风波后一度销声匿迹。其实是换了个马甲,签了于正工作室,摇身一变做了编剧。随后编剧周末横空出世,《美人制造》、《凤囚凰》、《延禧攻略》都出自她的手笔。可恶的是,抄袭的恶习她依然没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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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年1月时,《邪恶催眠师》的原著作者周浩晖就起诉于正、周静编剧的《美人制造》涉嫌抄袭,11月,周浩晖一审败诉。当时法院认定了借鉴,却不认可抄袭。

《锦绣未央》宣判前,她不但不避嫌,还换个身份和“于抄抄”同流合污,联手打造《延禧攻略》成为爆款。

请问,现在编剧圈这么好混的吗?

是的,就这么好混。

而且书圈比这更好混。

06年庄羽告郭敬明的《梦里花落知多少》抄袭了他的《圈里圈外》,仅获赔20万没有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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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年琼瑶告于正《宫锁连城》侵权《梅花烙》,获赔500万依然没有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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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到这次历时两年,涉嫌抄袭多位作者的《锦绣未央》,原告和被告的拉锯战可见一斑。

拉个表看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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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袭一时爽,一直抄袭一直爽。抄袭狗们相安无事。

维权者花3年扒出《锦绣未央》的调色盘,起诉,状告,其实搭进去的精力和财力根本就不只收回的那13.65万——类似我很喜欢的一个概念,

the greater fool,原义是相信自己能在别人失败之处成功的人,后来被引申成明知一件事很难,还非要去做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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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在这儿,就是他们明明知道告抄袭,胜诉就很难。胜诉之后,也不能得到什么实际赔偿。但就是要讨个说法,要逼抄袭者认罪——没有这样的 greater fool,社会就不可能进步。

再说他们对面站着的聪明人们。

《三生三世十里抄袭》背后的唐七公子,《花千骨》背后的freash果果,《楚乔抄袭传》背后的潇湘冬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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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网文盛行,IP改编当道,“抄袭”就是第一高能生产力。

而且“抄袭”成本那么小,丑闻不会成为这些人扬名立万的绊脚石,事业不但没受影响,反而开出新花。败诉后,赔钱了事,照样忙着捞金,推出新作,还一不小心拍出了年度剧王。

仿佛抄袭,能迅速被洗白和忘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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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妨看看美国是怎么处理抄袭和侵犯版权的。在美国抄袭,后果很严重;不管抄的篇幅多少,都触犯了法律。

2003年,当时地位很高的《纽约时报》专栏作家杰森.布莱尔被爆出抄袭丑闻,马上被停职,并接受进一步调查,之后他淡出了新闻界,不久之后出版了回忆录,首周售出不到1000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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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美国法律里,抄袭分两种,一种是剽窃,一种是拷贝,前者是明目张胆的抄袭,后者是一种乔装打扮的剽窃,也就是“高级抄袭”。

而他们用来判定“抄袭”的标准是:相似部分的独特性、原作中出人意料或者另类的元素在疑似抄袭作中出现、两部作品出现了相同的错误等,即两部作品的相似之处十分突出、显著,绝对会盖章抄袭。

举个例子。

2016年,美国高中生Viswanathan在高中毕业后写了一部青春小说,小说因为她考入哈佛大学受到广泛关注,但很快被哈佛大学校刊,曝出抄袭的丑闻。

一开始出版社打算站在她这边,打算召回已经出版的书,重新审查、删除侵权内容后重新出版,但在审查时发现她抄了不止一本。最后出版社终止了和她的合作,本来要改编电影的计划也泡汤了。后来,虽然她没有被哈佛开除,但毕业后的工作和写作已然无关。

德国也是一样严格。

2010年,17岁的德国少女Hegemann出版了涉及青少年叛逆、性、毒品的处女作小说,大胆的题材让这本书登顶畅销书榜首,但很快,这本书被发现抄袭了某位匿名博客的小说,甚至有长达一页的内容是全部照抄。

爆出抄袭后,她被德国、英国、美国等国家的主流媒体群嘲。之后,她也尝试过洗白自己,说自己只是“引用”。后来,因为抄袭风波,该小说当年虽然红极一时,但评分很低(2.31/5).

国外是抄袭从年轻人抓起,绝不放过,但会慎重处理,轻则下架,重则改变当事人的职业生涯。

而抄袭在我国,很难维权的一个点,就是“抄袭”的标准难以用法律界定。

因为法院能判断的是侵犯版权,而不能判断是否抄袭。抄袭是个学术创作、作者职业道德上的感念,牛津词典对于抄袭(Plagiarism)的解释是:窃取他人作品和思想,在再度传播时占为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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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袭不一定都是侵犯版权,比如17年报备的电视剧《源氏问花录》,即使抄袭了《源氏物语》,但因为《源氏物语》已经进入公共领域,不受版权保护,所以这种“抄袭”不是侵犯版权。

长期的法律盲区让抄袭成为一种牛皮癣似的恶习,更有于正的“抄袭不要超过20%,比如你把20集戏全抄了但只要扩充到100集,法院就不会追究”的邪门歪理。

按此奇葩理论,如果小偷到你于正家盗了20%的财产,你会不会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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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国人版权意识的提高,越来越多的作者参与打官司维权中,但真相是,赔得多还没有赚的多,周静不是个案。

即使被证据锤死,即使周静也都依法赔偿,抄袭之风也无法从根源上杜绝。没有对抄袭正确的认识,没有对自己负责对读者负责的态度,急功近利超越负罪感,抄袭,依然蔚然成风。

锦绣未央,抄袭无耻

想必周静不会道歉,于正不会道歉,何况道歉并没有什么用;毕竟,有些人“逍遥法外”,告都告不倒。

抄袭就是犯罪,用抄来的东西卖钱 = 明抢,

作为一个普通观众,我什么也做不了,但作为一个全网粉丝超千万的大号,

我骂死你!!!

每点一次再看,就能让世界上少一只抄袭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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