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川县首例因辍学“官告民”案件公开开庭审理

5月6日,剑川县人民法院马登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原告马登镇人民政府诉被告王某、刘某监护人责任纠纷案,县人大、县教育局、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学生代表和部分家长共计50余人旁听了庭审。

王某、刘某系夫妻关系,为马登镇文屏村委会后山七社村民,其女儿王某某系马登初级中学2018届七年级新生,2018年8月起开始辍学。马登镇人民政府了解该情况后,多次指派工作人员、驻村干部、帮扶义务人到被告家中劝说督促履行义务教育的责任,并向被告发放了《督促返校通知书》、《马登镇辍学学生劝返通知书》、《辍学违法行为告知书》、《马登镇人民政府行政处罚决定书》等书面通知,但被告以无法与女儿取得联系且无法管教女儿为由,未将女儿送回学校接受义务教育,拒不履行监护人职责。马登镇人民政府经多方开展劝学工作无果后,遂将二被告诉至法院。

剑川县首例因辍学“官告民”案件公开开庭审理

案件受理后,马登法庭会同镇政府、教育部门、派出所、司法所等部门开展了多元化联合调解,将调解贯穿案件审理的整个过程,经过庭前调解和法庭审理,二被告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保证在庭审结束后立即送其女儿返回马登初级中学继续完成九年制义务教育,其女儿也表示,经过此次教育,自己深受启发,今后会认真学习,遵守校纪校规,争做一名优秀的“三好学生”。

剑川县首例因辍学“官告民”案件公开开庭审理

庭审结束后,法庭进行了以案释法,向旁听人员宣传了《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关于保障、督促及接受义务教育的相关规定,并告知不履行义务的法律后果,旁听家长纷纷表示,上了一堂生动而又有意义的“法制课”,会引以为戒,切实履行好保障未成人接受义务教育的义务。

本案公开开庭审理,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群众教育扶贫的思想认识,强化了群众的法律意识,为全县控辍保学工作营造了良好的法治氛围,真正起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剑川县首例因辍学“官告民”案件公开开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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