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稅申報,所得稅,增值稅,稅前扣除,個稅,這5個常識要記清楚

納稅申報,所得稅,增值稅,稅前扣除,個稅,這5個常識要記清楚


1、不動產實行一次性抵扣政策後,截至2019年3月稅款所屬期待抵扣不動產進項稅額,怎樣進行納稅申報?

按照規定,截至2019年3月稅款所屬期,《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附列資料(五)》第6欄“期末待抵扣不動產進項稅額”的期末餘額,可以自2019年4月稅款所屬期結轉填入《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附列資料(二)》第8b欄“其他”中。


2、新辦企業當年可以享受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嗎?

本年度新成立的企業,預繳時累計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100萬元的部分,減按25%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對年應納稅所得額超過100萬元但不超過300萬元的部分,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


3、其他個人申請代開增值稅普通發票,可以享受增值稅稅收優惠嗎?

根據《稅務總局關於小規模納稅人免徵增值稅政策有關征管問題的公告》和《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的規定,按次納稅的,每次(日)銷售額未超過500元的,免徵增值稅。其他個人採取一次性收取租金形式出租不動產取得的租金收入,可在對應的租賃期內平均分攤,分攤後的月租金收入未超過10萬元的,免徵增值稅。

4、單位以現金形式發放的職工餐補,可以稅前扣除嗎?

根據《稅務總局關於企業工資薪金和職工福利費等支出稅前扣除問題的公告》的規定,列入企業員工工資薪金制度、固定與工資薪金一起發放的福利性補貼,符合《稅務總局關於企業工資薪金及職工福利費扣除問題的通知》規定的,可作為企業發生的工資薪金支出,按規定在稅前扣除。不能同時符合上述條件的福利性補貼,應作為國稅函〔2009〕3號文件第三條規定的職工福利費,按規定計算限額稅前扣除。


5、從兩處以上取得綜合所得,哪些情況需要辦理彙算清繳的申報?

根據《關於個人所得稅自行納稅申報有關問題的公告》的第一條的規定,取得綜合所得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納稅人,應當依法辦理彙算清繳:(一)從兩處以上取得綜合所得,且綜合所得年收入額減除專項扣除後的餘額超過6萬元;(二)取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中一項或者多項所得,且綜合所得年收入額減除專項扣除的餘額超過6萬元;(三)納稅年度內預繳稅額低於應納稅額;(四)納稅人申請退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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