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15 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問答

什麼是“企業所得稅法”所稱的小型微利企業?

小型微利企業,是指從事國家非限制和禁止行業,並符合下列條件的企業:

(一)工業企業,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0萬元,從業人數不超過100人,資產總額不超過3000萬元;

(二)其他企業,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0萬元,從業人數不超過80人,資產總額不超過1000萬元。

政策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512號)

如何確定小型微利企業的“從業人數”和“資產總額”?

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九十二條第(一)項和第(二)項所稱從業人數,包括與企業建立勞動關係的職工人數和企業接受的勞務派遣用工人數。

從業人數和資產總額指標,應按企業全年的季度平均值確定。具體計算公式如下:

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2

全年季度平均值=全年各季度平均值之和÷4

年度中間開業或者終止經營活動的,以其實際經營期作為一個納稅年度確定上述相關指標。

政策依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關於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的通知》(財稅〔2015〕34號)

小型微利企業現行的所得稅優惠政策是怎樣規定的?

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將小型微利企業的年應納稅所得額上限由50萬元提高至100萬元,對年應納稅所得額低於100萬元(含100萬元)的小型微利企業,其所得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

政策依據:財稅[2018]77號 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於進一步擴大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範圍的通知

符合小型微利企業條件的核定徵收企業是否可以享受小型微利企業稅收優惠政策?

符合小型微利企業條件的核定徵收企業可以享受小型微利企業稅收優惠政策。

政策依據:《關於擴大小型微利企業減半徵收企業所得稅範圍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4年第23號)

符合規定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享受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是否須稅務機關審核批准?

符合規定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在季度、月份預繳企業所得稅時,可以自行享受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無須稅務機關審核批准。

政策依據:《關於貫徹落實擴大小型微利企業減半徵收企業所得稅範圍有關問題的公告》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5年第17號)

符合規定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享受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如何辦理備案手續?

小型微利企業在預繳和彙算清繳時通過填寫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表“從業人數、資產總額”等欄次履行備案手續,不再另行專門備案。

政策依據:《關於貫徹落實擴大小型微利企業減半徵收企業所得稅範圍有關問題的公告》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5年第17號)

(中國中小企業信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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