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第一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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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老王也是第一次出远门,这次一下跑这么远,心里为对来也没有底。那个时候老王已到而立之年,而未知的生活才刚刚在他们面前展开。

他们在河南一家著名的速冻食品厂找到了一份工作,然后在一个叫“陈寨”的地方租了一个房子,不到三十平米,每月一百块。

在那个娱乐方式不多的年代,更何况还是老王这个岁数的人,他们根本没有什么娱乐方式,每天的内容就是工作、吃饭和睡觉,生活单一乏味。但这样的好处就是能攒住钱。

老王最开心的时候就是给家里打电话的时候。俩儿子在电话那头争抢着说话,小儿子还会说“我爱你”把老王夫妻俩高兴的不要不要的。除此之外,他最高兴的就是每月发工资的时候。老王看着一笔笔钱存到自己卡里,尽管不多,但心里还是腾升起一股扎实的安全感。就像自己一砖一瓦的盖房子,不怕偷工减料,住着也舒心。

也只有在这一天,他可以尽情抽烟,媳妇也允许他额外买瓶白酒小酌一下。

老王和媳妇每两个月回家一次,给家里——尤其是给孩子买上一大袋东西。吃的喝的玩的都有,看到孩子高兴的表情老王心里也踏实一些,虽说没有在孩子合适的时候买合适的东西,但最起码现在补上了,还不算晚,也对得起“父亲”这个职称。

寒暑假时候,老王会把孩子接到郑州跟自己住。毕竟身为人父,知道父子情谊是要在生活的点滴中培养的。俩孩子也苦逼了好多年,来大城市熏陶一下长长见识也不错。

对那俩小子来说,寒暑假就是父爱母爱的爆发季,尤其是父亲,攒了一年的父爱没处发泄,都集中在这几十天里爆发。老王对孩子好的办法就是十多年以后广大男性讨好女友的做法,简而言之三个字:买买买。

带孩子到饭店,点一桌子肉菜给儿子开荤。那个时候社会风气不像现在这么差,“我操”、“牛逼”等夸赞词语还没出现,所以当俩儿子第一次吃到宫保鸡丁和鱼香肉丝的时候,只是大喊“好吃”。

老王又带他们去超市。那哥俩望着一个名叫“九头崖”的大楼震惊不已,等进到里面哥俩一下就懵逼了,因为他们从来没见过这么大、这么亮、货品这么多的小卖部。

老王骄傲地笑着对儿子们说:“去去去,想吃啥就拿!”语气里好像跟儿子说:“这是咱家的,想要啥就随便拿!”

俩儿子真没客气,都抱回一大堆零食。老王挑挑拣拣,把比较贵的拿出来跟儿子说:“哎呀,这个我吃过,不好吃。”然后扔到一边,剩下一些比较便宜的。哥俩不知道父亲的手段,反正今天已经充分享受了go shopping快感,也非常高兴。

童年时喜欢或讨厌一件事物,往往都会伴随着那个人成长一生,在生命里留下深刻的烙印。他们那时都喜欢上了一款绿色的苹果味饮料,以至于十几年后还是喜欢喝那个名叫“醒目”的饮料。

老王有时候也会把孩子带到厂里。彼时他已经从当初的小员工升职到了车间主任,所以把儿子带到自己的地盘没有人敢说三道四。那个时候工厂里大多数人都是未婚的年轻人,看到孩子跟看见大熊猫似的围了好几层,就差抛撒食物了。

有次老王把儿子放在车间的淀粉袋子上去忙工作了。而小儿子因为一个陌生人的呵斥被吓哭,老王看到了急忙赶来问儿子怎么了,小儿子指着前面几个人哭的说不出话。老王眉毛倒立,扭过脸对着儿子所指方向的那些人大骂:“谁他妈把我儿子弄哭了!”那声呵斥不但让那群人面面相觑,也让儿子止住了哭声。

也许老王并不知道,就在那一刻,他在小儿子心中种下了英雄的种子。

那时候是盛夏,天气热的不行。夜里四个人挤在一张床上很难睡着,屋里只有一个吊扇,转速让人恼火。老王热的睡不着就带孩子上到五楼的房顶睡觉。上面人很多,每家人都以带的凉席面积为界限,均匀的把房顶分割开来。

那俩小子晚上睡不着,在房顶上跑来跑去。老王穿着三角裤躺在凉席上看着俩儿子,那一刻心里很知足,也很幸福。只有看到孩子的笑脸的时候,他才会感觉到自己尽到了一个父亲的责任。

当然,他也打过孩子。

那是把孩子接到郑州不久,他和媳妇都上夜班,凌晨三点的时候才下班。所以俩儿子就只能在屋子里。老王给他们买了影碟机和很多奥特曼光碟让他们看,这样不会让他们在这个狭小的空间里感到无聊。

有天哥哥出主意说夜里去接爸妈下班,给他们一个惊喜,弟弟幻想着爸妈突然见到自己时的意外之喜,便欣然同意。

于是那天深夜就出现了老王和媳妇深夜走在回去的路上突然被人抱住的一幕。老王和妻子吓得魂飞魄散,仔细一看,是自己儿子。老王脸都气的变了形,结果一顿胖揍。

这件事让老王后怕不已。郑州那个时候治安已经开始乱套,尤其是在城中村。于是他每天把孩子带到厂里,然后一家人一起上下班。

从厂里到住的地方没有多远,他们从来都是走着去的。一家四口人走在宁静的深夜里也别有一番风情。老王有时候童心大发,和俩儿子比谁尿的长。老王媳妇在后面看着爷仨脱下裤子,然后边跑边尿,煞是壮观。

平静的生活没能持续多久,老王迎来了人生最大的危机。

那天他接到一个电话,是远房表姐。她说来郑州谈生意,顺便来看看他。老王其实和她并不是很熟,只是每年过年的时候见面聊一聊。但人已经来了,也不能推辞。见了之后才知道,表姐谈生意是假,想借钱是真。

表姐说自己做生意被骗了,现在资金周转困难。老王也没多想,反正是亲戚,于是安慰了一番,就把钱借给她了。他倒不担心——反正自己也都是亲戚,多少也知道点底细,就算赖账了也有地方找去。他把来郑州几年攒的两万多块钱都借给了表姐,表姐说不够,于是他又向一朋友借了八千给她。

给表姐钱的那天下午,老王俩儿子在睡觉。小儿子尿急醒来,看到跟前坐着一个不认识女人,女人脸很白,皮肤松松垮垮的,吓得把尿憋了回去。不一会儿看到父亲来才安心。老王让他问那个女人叫姑姑,小儿子却生生地叫了。那个姑姑表情不动,只是让语气显得做作似的高兴,说:“哎呀,真乖,一会儿姑姑给你买好吃的。”

小儿子没搭腔,他看见父亲从怀里掏出一个报纸裹着的东西,打开一看,里面全是百元大钞。然后姑姑塞进了包里,下楼买了一些水果和零食拿上来,然后和自己告别。父亲和姑姑一起出去了,小儿子拿起桌上的香蕉吃起来。

结果谁都能想到,表姐再没出现过,包括过年家庭聚会。

纵观老王这半辈子人生历程,这个事件就是他一蹶不振人生的开端。

老王并没有寻死觅活,而是去了很多地方寻找表姐,但一无所获。得到的最有价值的线索,就是表姐没有所谓的生意,她只是吸毒没钱了。

从那件事以后,老王变得沉默寡言,爱上了酒和烟。也从那次以后,也不再接儿子过来了。

也许是上了年纪,也许是心太累了,几年之后,老王回到了县里工作。正好那个时候县里工业区有一个速冻食品厂,人们习惯性的称之为“汤圆厂”,他去了那里当了一个小领导,除了拖欠工资以外,其他还算可以。他们一家人终于又生活在了一起。

那个时候大儿子已经上技校,小儿子也上初中了。老王在外工作,妻子在家做家庭主妇。家里也分了地,虽说苦点累点,但最起码也是一笔收入。

站在儿子的角度上来讲,从小他们就没有和父亲建立什么深刻的关系,对“父亲”这个印象非常虚幻。老王出现的很不凑巧。他在孩子记忆模糊的时候,偶尔以“父亲”的名义客串一下他们的人生,并没有留下太多值得深思回忆的东西。而在孩子们的叛逆期,他却以“全职父亲”的身份出现在了孩子们面前。这个时候,他已经是一个沧桑的男人了。换句话说,他已经过了溺爱孩子的年纪,儿子也已经过了被溺爱的年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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