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第一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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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老王也是第一次出遠門,這次一下跑這麼遠,心裡為對來也沒有底。那個時候老王已到而立之年,而未知的生活才剛剛在他們面前展開。

他們在河南一家著名的速凍食品廠找到了一份工作,然後在一個叫“陳寨”的地方租了一個房子,不到三十平米,每月一百塊。

在那個娛樂方式不多的年代,更何況還是老王這個歲數的人,他們根本沒有什麼娛樂方式,每天的內容就是工作、吃飯和睡覺,生活單一乏味。但這樣的好處就是能攢住錢。

老王最開心的時候就是給家裡打電話的時候。倆兒子在電話那頭爭搶著說話,小兒子還會說“我愛你”把老王夫妻倆高興的不要不要的。除此之外,他最高興的就是每月發工資的時候。老王看著一筆筆錢存到自己卡里,儘管不多,但心裡還是騰昇起一股紮實的安全感。就像自己一磚一瓦的蓋房子,不怕偷工減料,住著也舒心。

也只有在這一天,他可以盡情抽菸,媳婦也允許他額外買瓶白酒小酌一下。

老王和媳婦每兩個月回家一次,給家裡——尤其是給孩子買上一大袋東西。吃的喝的玩的都有,看到孩子高興的表情老王心裡也踏實一些,雖說沒有在孩子合適的時候買合適的東西,但最起碼現在補上了,還不算晚,也對得起“父親”這個職稱。

寒暑假時候,老王會把孩子接到鄭州跟自己住。畢竟身為人父,知道父子情誼是要在生活的點滴中培養的。倆孩子也苦逼了好多年,來大城市薰陶一下長長見識也不錯。

對那倆小子來說,寒暑假就是父愛母愛的爆發季,尤其是父親,攢了一年的父愛沒處發洩,都集中在這幾十天裡爆發。老王對孩子好的辦法就是十多年以後廣大男性討好女友的做法,簡而言之三個字:買買買。

帶孩子到飯店,點一桌子肉菜給兒子開葷。那個時候社會風氣不像現在這麼差,“我操”、“牛逼”等誇讚詞語還沒出現,所以當倆兒子第一次吃到宮保雞丁和魚香肉絲的時候,只是大喊“好吃”。

老王又帶他們去超市。那哥倆望著一個名叫“九頭崖”的大樓震驚不已,等進到裡面哥倆一下就懵逼了,因為他們從來沒見過這麼大、這麼亮、貨品這麼多的小賣部。

老王驕傲地笑著對兒子們說:“去去去,想吃啥就拿!”語氣裡好像跟兒子說:“這是咱家的,想要啥就隨便拿!”

倆兒子真沒客氣,都抱回一大堆零食。老王挑挑揀揀,把比較貴的拿出來跟兒子說:“哎呀,這個我吃過,不好吃。”然後扔到一邊,剩下一些比較便宜的。哥倆不知道父親的手段,反正今天已經充分享受了go shopping快感,也非常高興。

童年時喜歡或討厭一件事物,往往都會伴隨著那個人成長一生,在生命裡留下深刻的烙印。他們那時都喜歡上了一款綠色的蘋果味飲料,以至於十幾年後還是喜歡喝那個名叫“醒目”的飲料。

老王有時候也會把孩子帶到廠裡。彼時他已經從當初的小員工升職到了車間主任,所以把兒子帶到自己的地盤沒有人敢說三道四。那個時候工廠裡大多數人都是未婚的年輕人,看到孩子跟看見大熊貓似的圍了好幾層,就差拋撒食物了。

有次老王把兒子放在車間的澱粉袋子上去忙工作了。而小兒子因為一個陌生人的呵斥被嚇哭,老王看到了急忙趕來問兒子怎麼了,小兒子指著前面幾個人哭的說不出話。老王眉毛倒立,扭過臉對著兒子所指方向的那些人大罵:“誰他媽把我兒子弄哭了!”那聲呵斥不但讓那群人面面相覷,也讓兒子止住了哭聲。

也許老王並不知道,就在那一刻,他在小兒子心中種下了英雄的種子。

那時候是盛夏,天氣熱的不行。夜裡四個人擠在一張床上很難睡著,屋裡只有一個吊扇,轉速讓人惱火。老王熱的睡不著就帶孩子上到五樓的房頂睡覺。上面人很多,每家人都以帶的涼蓆面積為界限,均勻的把房頂分割開來。

那倆小子晚上睡不著,在房頂上跑來跑去。老王穿著三角褲躺在涼蓆上看著倆兒子,那一刻心裡很知足,也很幸福。只有看到孩子的笑臉的時候,他才會感覺到自己盡到了一個父親的責任。

當然,他也打過孩子。

那是把孩子接到鄭州不久,他和媳婦都上夜班,凌晨三點的時候才下班。所以倆兒子就只能在屋子裡。老王給他們買了影碟機和很多奧特曼光碟讓他們看,這樣不會讓他們在這個狹小的空間裡感到無聊。

有天哥哥出主意說夜裡去接爸媽下班,給他們一個驚喜,弟弟幻想著爸媽突然見到自己時的意外之喜,便欣然同意。

於是那天深夜就出現了老王和媳婦深夜走在回去的路上突然被人抱住的一幕。老王和妻子嚇得魂飛魄散,仔細一看,是自己兒子。老王臉都氣的變了形,結果一頓胖揍。

這件事讓老王后怕不已。鄭州那個時候治安已經開始亂套,尤其是在城中村。於是他每天把孩子帶到廠裡,然後一家人一起上下班。

從廠裡到住的地方沒有多遠,他們從來都是走著去的。一家四口人走在寧靜的深夜裡也別有一番風情。老王有時候童心大發,和倆兒子比誰尿的長。老王媳婦在後面看著爺仨脫下褲子,然後邊跑邊尿,煞是壯觀。

平靜的生活沒能持續多久,老王迎來了人生最大的危機。

那天他接到一個電話,是遠房表姐。她說來鄭州談生意,順便來看看他。老王其實和她並不是很熟,只是每年過年的時候見面聊一聊。但人已經來了,也不能推辭。見了之後才知道,表姐談生意是假,想借錢是真。

表姐說自己做生意被騙了,現在資金週轉困難。老王也沒多想,反正是親戚,於是安慰了一番,就把錢借給她了。他倒不擔心——反正自己也都是親戚,多少也知道點底細,就算賴賬了也有地方找去。他把來鄭州幾年攢的兩萬多塊錢都借給了表姐,表姐說不夠,於是他又向一朋友借了八千給她。

給表姐錢的那天下午,老王倆兒子在睡覺。小兒子尿急醒來,看到跟前坐著一個不認識女人,女人臉很白,皮膚鬆鬆垮垮的,嚇得把尿憋了回去。不一會兒看到父親來才安心。老王讓他問那個女人叫姑姑,小兒子卻生生地叫了。那個姑姑表情不動,只是讓語氣顯得做作似的高興,說:“哎呀,真乖,一會兒姑姑給你買好吃的。”

小兒子沒搭腔,他看見父親從懷裡掏出一個報紙裹著的東西,打開一看,裡面全是百元大鈔。然後姑姑塞進了包裡,下樓買了一些水果和零食拿上來,然後和自己告別。父親和姑姑一起出去了,小兒子拿起桌上的香蕉吃起來。

結果誰都能想到,表姐再沒出現過,包括過年家庭聚會。

縱觀老王這半輩子人生歷程,這個事件就是他一蹶不振人生的開端。

老王並沒有尋死覓活,而是去了很多地方尋找表姐,但一無所獲。得到的最有價值的線索,就是表姐沒有所謂的生意,她只是吸毒沒錢了。

從那件事以後,老王變得沉默寡言,愛上了酒和煙。也從那次以後,也不再接兒子過來了。

也許是上了年紀,也許是心太累了,幾年之後,老王回到了縣裡工作。正好那個時候縣裡工業區有一個速凍食品廠,人們習慣性的稱之為“湯圓廠”,他去了那裡當了一個小領導,除了拖欠工資以外,其他還算可以。他們一家人終於又生活在了一起。

那個時候大兒子已經上技校,小兒子也上初中了。老王在外工作,妻子在家做家庭主婦。家裡也分了地,雖說苦點累點,但最起碼也是一筆收入。

站在兒子的角度上來講,從小他們就沒有和父親建立什麼深刻的關係,對“父親”這個印象非常虛幻。老王出現的很不湊巧。他在孩子記憶模糊的時候,偶爾以“父親”的名義客串一下他們的人生,並沒有留下太多值得深思回憶的東西。而在孩子們的叛逆期,他卻以“全職父親”的身份出現在了孩子們面前。這個時候,他已經是一個滄桑的男人了。換句話說,他已經過了溺愛孩子的年紀,兒子也已經過了被溺愛的年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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