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樣”羲之,王羲之的最後十年

你知道,王羲之除了是書法家,還是位不大不小的官嗎?

你知道,“蘭亭雅集”之處並不是如今的蘭亭嗎?

你知道,王羲之不高興也會撂挑子不理政務嗎?

你知道,王羲之人生的最後兩個心願嗎?

你知道,王羲之的優秀書法作品是在人生最後10年中完成的嗎?


“別樣”羲之,王羲之的最後十年

▲ 明 陳老蓮 王羲之像

文/劉濤(中央美術學院副教授)美術報

從永和七年到永和十七年,王羲之(49歲至59歲)最輝煌也是最後的10年中,在其人生最後的歸屬地——會稽,都留下了什麼樣精彩有趣的篇章?

這個農曆三月,我們跳出王羲之的《蘭亭序》,跳出他的書法,聽中央美術學院副教授劉濤講述一個更生動、更鮮明的王羲之。

王羲之四十九歲那年(永和七年,公元351年)來到會稽,任右軍將軍、會稽內史。王羲之“初渡浙江,便有終焉之志”,打算終老此地。他五十九歲在會稽去世,葬於會稽。會稽十年,是王羲之人生的最後階段。

王羲之出守會稽

王羲之出守會稽,事出偶然。會稽內史王述喪母,去職守喪,揚州刺史殷浩派王羲之接替王述的職務,出守會稽郡。王羲之下車伊始就打定主意終老會稽。他為何喜歡會稽?一是會稽郡地處浙東,遠離南北征戰的江淮地區,較為安寧;二是會稽多山水,風景好,且瀕海,與王羲之天師道的信仰相合;三是當時文義冠世的名士,如謝安、孫綽、李充、許詢、支遁等,皆築室會稽。

(一)務實的為政作風

王羲之主政會稽,幹了哪些事情,唯於《晉書·王羲之傳》所錄書信有所反映,表現在兩個方面。

第一,勸阻朝廷北伐。當時殷浩與桓溫都想帥軍北伐,爭奪北伐的主導權。其時桓溫的勢力較大,朝廷忌憚他,輔政的會稽王司馬昱為抑制桓溫,任用名士殷浩做揚州刺史,並支持殷浩帥軍北伐。這時,王羲之寫信殷浩,申告“國家之安在於內外和”的道理,希望他緩和與桓溫的矛盾,殷浩不聽。殷浩不懂軍事,他出徵之前,羲之以為必敗,再次寫信勸阻,殷浩執意出征,結果失敗。殷浩復圖再舉,羲之又寫信勸告:“政以道勝,寬和為本,力爭武功作非所當”。同時寫信給主持朝政的會稽王司馬昱,陳述不宜北伐,主張退保江淮。

王羲之看到,軍興動搖東晉國力之本,造成內部種種矛盾,雖然他的主張未得高層採納,卻顯示了他的政治見識。

第二,會稽政務。可以歸納如下:

1.東土饑荒,王羲之開倉賑貸;2.當時朝廷賦役繁重,會稽尤甚,羲之每上疏爭取減免,事多見從;3.巡檢諸縣,發現倉督監守自盜,動以萬計,羲之上書朝廷,主張殺一儆百;4.郡內斷酒,節省糧食上萬斛;5.建議朝廷減輕刑名,防止逃亡,充實都邑人口;6.建議整治漕運。

王羲之在會稽的作為,可以見出務實的為政作風。

(二)召集“蘭亭之會”

王羲之到會稽的第三年(永和九年,公元353年)的上巳日(三月初三),以“修禊事”在山陰蘭亭召集“蘭亭之會”,赴會者41人,有東土名流、屬官、前官員,以及羲之諸子,流觴曲水,賦詩飲酒。

漢晉人宴飲之事很多,盛行集會,而修禊是春日於水邊祓去宿垢的古風俗,年年舉行。永和九年這次“蘭亭之會”,因為寫下千古名跡《蘭亭序》,故而著名後世。

這次蘭亭雅集活動,有了詩歌的蘭亭——留下《蘭亭詩集》,有了文章的蘭亭——留下王羲之《蘭亭集序》、孫綽《蘭亭後序》,有了書法的蘭亭——留下王羲之行書《蘭亭序》稿本,還有了書法聖地的蘭亭。古人曾經說:若無王羲之,蘭亭則蕪沒於空山。

集會修禊的蘭亭地貌,王羲之《蘭亭序》寫道:“此地有崇山峻嶺,茂林修竹,又有清流激湍,映帶左右。”孫綽《蘭亭後序》也有描述:“暮春之始,禊於南澗之濱,高嶺千尋,長湖萬頃。”這與現在蘭亭的地貌顯然不符。

當年集會之地的蘭亭,究竟在哪裡,很多人寫過考察的文章。我取歷史地理學家陳橋驛之說。他在《水經注校證》中說:蘭亭原是亭堠之亭,縣以下的一個行政區劃單位。作為名勝古蹟的蘭亭,東晉一代曾經三變:原在天柱山下的鑑湖(即長湖,宋代起流行鑑湖之名)湖口,後遷亭於湖中蘭渚,又從湖中遷到天柱山頂。南朝陳、梁之間,蘭亭又遷到湖中。北宋末葉,蘭亭移建天章寺,並建鵝池、墨池,引溪流相注。明朝嘉靖年間,紹興知府沈某在天章寺故址以北重建蘭亭,此後亭址再未變遷,清朝又數次修建,形成我們今天所見的蘭亭格局。

(三)辭官誓墓

永和十一年(公元355年)春,王羲之稱病辭官。他身體確實有病,可是辭官後不遠千里到處遊玩,可見“病”是託詞,實際上是他與前任會稽內史王述的矛盾所致。

永和十年(公元354年)王述出任揚州刺史之後,羲之心情不爽,恥為其下。而且王述找茬報復羲之,檢察會稽郡的“刑政”,弄得主吏疲於應對,讓羲之感到羞辱。羲之把心頭的悶氣撒向諸子:“我比王述,不差分毫,而今官位懸殊,都是你們不及王述的兒子王坦之造成的。”羲之不能忍受王述的羞辱,於是“骨鯁”起來,撂挑子不幹了,主動終結了自己的仕途,表示他的“抗議”。為了表示自己的決心,羲之寫了一篇誓文,併到父母墓前鄭重宣讀,發誓不再做官。

《晉書·王羲之傳》錄有《告誓文》。唐人筆記說,《告誓文》墨跡在唐朝時還藏在誰誰誰家,現在是見不到了。後來有行書《告誓文》的單刻帖本,是偽作。

“別樣”羲之,王羲之的最後十年

▲ 晉 王羲之 七十帖

拓本釋文:足下今年政七十耶,知體氣常佳,此大慶也。想復勤加頤養。吾年垂耳順,推之人理,得爾以為厚幸,但恐前路轉欲逼耳。以爾要欲一遊目汶領,非復常言。足下但當保護,以俟此期,勿謂虛言。得果此緣,一段奇事也。

(四)賦閒會稽

辭官賦閒之後,羲之最初住在山陰城北蕺山下,後來遷出山陰。傳世的王羲之草書《初月帖》,寫于山陰,其中有一句“昨至此”,表示到了山陰。如果那時還住在山陰,按他的用語習慣,回到家應該說“昨還”,可見《初月帖》是羲之出遊期間路過山陰寫的一封信。

王羲之常和友人結伴外出旅遊。《晉書·王羲之傳》記載:“羲之既去官,與東土人士盡山水之遊,弋釣為娛。”

王羲之晚年“與道士許邁共修服食,採藥石不遠千里,遍遊東中諸郡,窮諸名山,泛滄海”。可見他的遊山玩水也是為了採集服食所需的藥石。羲之寫給益州刺史周撫的書信(唐人裝成《十七帖》),就有索取藥材、收到藥材的記錄。

魏晉士族階層有服食之風,即吃一種叫“五石散”的藥。吃藥後,須喝溫酒,於是身體發熱,要到外面去散步,叫做“行散”,感覺身體飄飄欲仙。服食是為了養生,能得一時的快感,卻大大傷害身體,王羲之晚年身體不好,也是服食的後果。

羲之晚年的生活情形,在他寫給謝萬的信中還透露了其他一些信息:“比當與安石東遊山海,並行田視地利,頤養閒暇。衣食之餘,欲與親知時共歡宴,雖不能興言高詠,銜杯引滿,語田裡所行,故以為撫掌之資,其為得意,可勝言邪!”可見,羲之與謝安在會稽郡內置有田產,要巡察農作物的生長情況、農田的地利條件,這是士族“頤養閒暇”的物質基礎。他還時常與朋友宴會,銜杯飲酒,談論巡察農田的見聞。

在家裡享受天倫之樂,又是一番景象:“頃東遊還,修植桑果,今盛敷榮,率諸子,抱弱孫,遊觀其間,有一味之甘,割而分之,以娛目前。雖植德無殊邈,猶欲教養子孫以敦厚退讓。”

(五)王羲之晚年的兩個心願

晚年的王羲之有兩個心願:一個是為王獻之完婚,一個是到四川登汶嶺、遊峨眉。這兩個心願,文獻裡沒有記載,是從王羲之尺牘裡讀到的。

王羲之晚年寫給妻弟郗愔的尺牘《中郎女帖》是專門談獻之的婚事:“中郎女頗有所向不?今時婚對,自不可復得。僕往意君頗論不?大都此亦當在君耶!”大意是:郗曇的女兒嫁與誰家的意向定下了嗎?現在談婚論嫁正是時候,過此時機不會復得。我以前與您談的那些想法,您向郗曇談過沒有?我想,此事成否,大抵要看您的意見。王羲之寫給益州刺史周撫的尺牘《兒女帖》說:“吾有七男一女,唯一小者,尚未婚耳。過此一婚,便得至彼。”所謂“小者”就是獻之。將這兩封信的內容結合起來看,可以知道羲之晚年正在為獻之的婚事操心,寫信催促郗愔定下這門親事。

第二個願望是遠遊四川汶嶺、峨眉山,這在他寫給周撫的兩件尺牘裡多次提到。《蜀都帖》說:“想足下鎮彼土未有動理耳,要欲及卿在彼,登汶嶺、峨眉而旋,實不朽之盛事。但言此,心以馳於彼矣。”逝世那年寫的《七十帖》還在說:“以爾要欲一遊目汶領(嶺),非復常言。足下但當保護,以俟此期,勿謂虛言。”

從上述王羲之尺牘文可以知道,這兩件事情他是這樣安排的:先為獻之完婚,盡到父親的責任,然後去成都“登汶嶺、峨眉”。可是天公不作美,獻之未成婚,他就去世了,登汶嶺、遊峨眉的心願也成了泡影。

晚年的王羲之,病痛纏身,尺牘中屢屢提及。對於疾病,他束手無策:“僕下連連不斷,無所一欲,噉則不消化,諸弊甚,不知何以救之”。他說看不到康復的希望:“吾遂沉滯兼下,如近數日,分無復理”。羲之最後病死,得了解脫。

王羲之會稽時期的書法

我對王羲之傳世書帖做過一些考察,大多寫於會稽時期,最著名的一件作品當然是大名鼎鼎的行書《蘭亭序》。南朝書學文獻所記王羲之書法軼事,如蕺山題扇、戲書棐幾、寫經換鵝、掣筆不脫等等,都發生在會稽時期。

南朝人看到的羲之書跡比我們所見多得多,但他們不是一味稱讚。南朝宋虞和《論書表》說:“羲之所書紫紙,多是少年臨川時跡,既不足觀,亦無所取。”虞和否定的“少年臨川時跡”,指羲之三十歲左右做臨川太守時期的書跡。

虞和還說到“羲之書,在始未有奇殊,不勝庾翼、郗愔”,這是將三人同年齡段的書跡相比,羲之不勝庾翼、郗愔。虞和說羲之“末年”的書法“乃造其極”,末年指王羲之會稽時期的書跡。

梁朝陶弘景《與梁武帝論書啟》也說羲之前期書法不怎麼樣,晚年書法皆是“好跡”。

羲之書法聲望的轉折點在什麼時候?我認為是在四十歲之後。那時,羲之賦閒京師建康,庾翼則出鎮荊州,領兵在外。南齊書家王僧虔《論書》記載,庾翼在荊州得知庾氏子弟學王羲之書之後,很是生氣,修家書與都下:“小兒輩乃賤家雞,皆學逸少書。須吾還,當比之。”這件事,唐朝許嵩《建康實錄》(卷八)也有記載:庾翼“善草書,子弟皆效之。后王羲之書盛,內外官重,翼甚不平,在荊州,寄書於家,曰:‘兒子輩賤家雞,好野鶩。’”庾翼書法位望原在羲之之上,現在庾家子弟皆學王羲之,透露出王羲之四十以後書名始盛的消息。

到了穆帝永和年間,特別是永和七年(351年)羲之來到會稽之後,他的書法進入高峰期,故而陶弘景說,羲之“好跡,皆是向在會稽時永和十許年中者。”

依據古人的記載,我對王羲之的書法人生作了一個大致的分期。

(一)習字的青少年階段:二十歲(322年)之前,師法兩位老師,先是衛夫人,後是叔父王廙。

(二)書法不足觀階段:三十歲(332年)以前,羲之書“未有奇殊”,“不勝庾翼、郗愔”。

(三)初露頭角階段:三十歲到四十歲之間(333—342年)。王羲之學古有成,章草達到還張芝草書舊觀的程度,庾翼讚歎“煥若神明”。王羲之章草《豹奴帖》、行書《姨母帖》恐是這一時期的書跡。

(四)名聲大振階段:四十歲到四十八歲(342—350年)。此一時期,羲之的三體書法“俱變古形”,自成一家之法,聲望鵲起,朝野仿效。虞龢《論書表》記載:羲之嘗自書表與穆帝,帝使張翼寫效,一毫不異,題後答之。羲之初不覺,更詳看,乃嘆曰:“小人幾欲亂真。”張翼因善於模仿王羲之書法而成名。

(五)遒美之極階段:四十九歲至五十九歲的會稽時期(351—361年)。王羲之遒美之作大多寫於這一時期,如著名的《蘭亭序》(353年),以及《初月帖》《寒切帖》《蜀都帖》《兒女帖》《中郎女帖》《七十帖》等等。(本文節選自劉濤《會稽:王羲之最後十年》)

“別樣”羲之,王羲之的最後十年

▲ 晉 王獻之 中秋帖 原大(27×11.9cm) 紙本 北京故宮博物院藏

埋藏於盛名之下的王獻之 

今天提及“二王”,往往講的是王羲之,很少涉及王獻之。關於王羲之與王獻之藝術創作的研究、其後價值評論的消長,這兩個方面的問題既與藝術本體的認知有關,也與不同時期政治、社會和藝術發展有關。

東晉末至晚唐400年間

對二王評價的消長

什麼是二王評價的消長?評價好壞分三個時期:一是王羲之死後,東晉末至南朝宋齊近百年間,王獻之名聲高於乃父。二是自梁武帝至唐太宗的初唐約200年間,褒大王貶小王。三是盛唐至晚唐一百年間,雖大王已為書聖,但對二王各有褒貶。

南朝士人皆崇尚王獻之,南朝虞和講“洎乎漢魏,鍾、張擅美,晉末二王稱英。”這是一個總的背景。

到梁代陶弘景時:“比世(宋齊兩朝)皆高尚子敬,子敬元常,繼以齊名。(鍾繇)貴斯式略,海內非惟不復知有元常,於逸少亦然。”海內已經不知道鍾繇,甚至不知道王羲之了,而只知道王獻之。此時追隨獻之書風的有羊欣、阮研等一大批書法家。所以在那個時候王獻之聲名更高。

初唐時情形發生變化。二王在書法上各有優劣。唐李嗣真《書後品》“其(羲之)飛白也,猶夫霧繫卷舒,煙空照灼,長劍耿介而倚天,勁矢超騰而無地,可謂飛白之仙也。”草書王羲之是仙。而後面說“子敬草書逸氣過父”,他認為草書來說王獻之超過王羲之:“如丹穴風舞,清泉龍躍,倏忽變化,莫知所自,或蹴海移山,翻濤簸嶽。故謝安石謂公當勝右軍,誠有害名教,亦非徒語耳。”

梁武帝、唐太宗是晉唐時代擁有巨大影響力的帝王,他們對“二王”有近乎相同的看法。梁武帝《古今書人優劣評》說:“王羲之書字勢雄強,如龍跳天門,虎臥鳳閣,故歷代寶之,永以為訓。”唐太宗說得更絕對,他以一個帝王之尊為王羲之做傳論,空前絕後。《王羲之傳論》雲:“所以詳察古今,研精篆素,盡善盡美,惟王逸少乎!”唐太宗一錘定音:王羲之是盡善盡美,是真正的書聖。

他們對王獻之如何評價?這些評價引起後世對王獻之的忽視。梁武帝《古今書人優劣評》:“王獻之絕眾超群,無人可擬。”這是說王獻之的厲害之處,但“如河朔少年皆悉充悅,舉體沓拖而不可耐。”他以“河朔少年”比喻王獻之書法不成熟。唐太宗《王羲之傳論》則有更進一步的貶低,他認為王獻之的毛病太多:“獻之雖有父風,殊非新巧。觀其字勢疏瘦,如隆冬之枯樹;覽其筆蹤拘束,若嚴家之餓隸。其枯樹也,雖搓擠而無屈伸;其餓隸也,則羈羸而不放縱。兼斯二者,固翰墨之病歟!”

盛唐以後儒家思想教條在消退,人們的觀點又發生變化了,重新看到王獻之的重要性,發出與唐太宗不同的聲音。張懷瓘《書議》雲:“逸少秉真、行之要,子敬執行、草之權。父之靈和,子之神俊,皆古今之獨絕也。逸少草有女郎材,無丈夫氣,不足貴也”。

王獻之確立了新書體大草 大草書王羲之不如王獻之。

王羲之的草書,張懷瓘《書議》雲:“諸子亦有所不足:或少運動及險峻,或少波勢及縱逸,學者宜自損益也。異能殊美,莫不備矣。然道合者,千載比肩,若死而有知,豈無神交者也?逸少草有女郎材,無丈夫氣,不足貴也。”王羲之的草書和王獻之的比較,可以看出“女郎材”和“丈夫氣”。王羲之《行穰帖》少於運動及險峻是“女郞材”,王獻之《中秋帖》一筆寫完,一行到底,多波勢及縱逸是“丈夫氣”。這是王羲之草書到王獻之草書的最大的變化。

王羲之可以說是創造了今草,但是今草還沒進入大草,王獻之創立了大草。王羲之今草尚有章草的痕跡,其《初月帖》、《姨母帖》,都是王羲之草書的主流形態。王羲之今草是行草,沒有完全的大草。《七月帖》、《上虞帖》都是在行書中加了草書,是行草。這個時候王獻之提出了一個建議。張懷瓘《書斷》論中寫道:獻之嘗白父雲:“古之章草,未能宏逸,頗異諸體。今窮偽略之理,極草縱之致,不若稿行之間,於往法固殊。大人宜改體。”

王獻之向父親提了一個重要的建議:小草、章草要改變,改成獨立的大草。少年王獻之給王羲之的這個建議如當頭棒喝。直到王羲之去世,王獻之才18歲,如此年少就提了對父親非常重要的、關於書體完善的意見,但是王羲之沒有完全接受。在改體中間是存在困難的:“今窮偽略之理,於往法固殊。”要改的話會跟古代書體有不同,這個不同就可能會“不合六書”,被認為造了很多錯別字。王獻之《鵝群帖》中“姊”“當”“歸”“獻”“須”“彼”這6個字,用西漢許慎《說文解字》的字法來看都是不合六書的。王羲之在變新體的過程中,還要更多考慮遵守六書。王獻之表示要創作新的書體,從而表達我們情感的藝術意境,就必然和六書有昩,要犧牲文字方面的一些規定,創造大草。這就是王獻之最後突破了今草的侷限,創造了大草的要點。

張懷瓘雲:“草書者,張芝造也。”又云:“伯英是其祖,逸少、子敬為嗣。”草書王羲之、王獻之是繼承者,大草方面王獻之是創造者,所以北宋郭若虛《圖畫見聞志》說“王獻之能為一筆書。”就是我們後面見到這個大草。

如果說大草、狂草確是“窮偽略之理,極草蹤之致”,不合六書的另一套文字與書法系統的話,從宋代以來的書法史著作基本忽略了中國書法的這一條被熊秉明、韓玉濤先生所稱道的浪漫主義的主線。

如果說這條主線張芝、王羲之是開創者和發展者,王獻之則是完成者。如果說王羲之的楷書、行書,其偉大的繼承者是顏真卿、蘇東坡、米芾和趙孟頫,那麼王獻之大草書體的偉大繼承者就是張旭、懷素、黃庭堅和徐渭。

我認為:魏晉六朝是中國文學藝術的自覺時期,同時也是西漢以來儒學道統松馳時期,所以有近百年尊崇王獻之浪漫主義和表現主義的書風潮流。

隋唐建立如同漢代一樣大一統的國家,儒學政治社會觀念自然迴歸,作為一代英明統治者唐太宗尊崇在繼承和創新之間至為中庸的王羲之,是完全合乎歷史發展邏輯的。

到了盛唐,特別是天寶年間唐玄宗時代,可以請浪漫主義詩人李白到朝堂賦詩,所以繼承王獻之大草精神的張旭、懷素起來了,創造從大草到狂草的浪漫主義藝術高峰。這個藝術高峰就是張旭、懷素秉承王獻之傳統而創立的,其後有黃庭堅、徐渭這一系列的狂草書家是另外一個草書的高峰。(本文根據作者《王羲之的前世與今生》講座錄音整理,有刪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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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監丨馮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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