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安全生产工作中
☞ 尽职尽责者
必然会成为安全英雄
☞玩忽职守者
定然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那么,我们究竟如何才能
在安全生产领域恪尽职守
在法律规定范围内
完成法定职责与法定行为呢?
首先你要知道
安全生产领域内
涉及的刑事犯罪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接下来将给大家详解
安全领域内都有哪些刑事犯罪
重大责任事故罪
第一百三十四条【重大责任事故罪】
✍违法行为: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
✍造成后果: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
✍
处罚条款: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者,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
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二款【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
✍违法行为: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
✍造成后果: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它严重后果;
✍处罚条款: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者,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
第一百三十五条【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
✍违法行为:安全生产设施或者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
✍造成后果: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的后果;
✍处罚条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危险物品肇事罪
第一百三十六条【危险物品肇事罪】
✍违法行为:违反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的管理规定;
✍造成后果:在生产,储存,运输,使用中发生重大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
✍处罚条款: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
第一百三十七条【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
✍违法行为: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
✍造成后果: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
✍处罚条款: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消防责任事故罪
第一百三十九条【消防责任事故罪】
✍违法行为:违反消防管理法规;
✍造成后果:经消防监督机构通知采取改正措施而拒绝执行,造成严重后果的;
✍处罚条款: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
第一百三十九条之一【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
✍违法行为: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
✍造成后果:贻误事故抢救,情节严重的;
✍处罚条款: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需要提醒大家的是:
安全任重而道远!
以上只是概要式的讲解
安全生产领域中涉及的刑事犯罪
其它具体详细情况
还需要各位安全人在工作与生活中
继续进行深入的学习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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