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決定逮捕一名副廳級官員

安徽商報融媒體記者 陶偉

記者從安徽省檢察院獲悉,近日,安徽省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安徽省公安廳原副巡視員王輝(副廳級)作出逮捕決定,並指定亳州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

安徽省人民檢察院決定逮捕時認定,犯罪嫌疑人王輝在擔任銅陵市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省公安廳副巡視員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在案件處理、車牌辦理、車輛違章免處等事項上謀取利益;利用本人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為請託人在土地開發等方面謀取不正當利益,非法收受、索取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為已涉嫌受賄犯罪。

王輝涉嫌受賄一案,由安徽省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並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

目前,該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王輝簡歷:

王輝,男,1953年12月出生,漢族,安徽無為人,1970年12月參加工作,1971年7月加入中國共產黨,在職研究生學歷。

1970年12月至1977年3月,部隊服役;

1977年3月至1979年11月,休寧縣農機局幹部;

1979年11月至1981年4月,休寧縣人民法院幹部;

1981年4月至1985年11月,黃山市公安局屯溪分局科員;

1985年11月至1994年1月,黃山市公安局屯溪分局副局長(1983年9月至1986年7月,上海華東政法學院法律專業大專學習);

1994年1月至1996年6月,黃山市公安局屯溪分局局長

1996年6月至1998年3月,黃山市公安局局長

1998年3月至2004年1月,黃山市公安局局長

2004年1月至2012年12月,銅陵市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2003年9月至2006年7月,中央黨校法律專業研究生學習);

2012年12月至2013年11月,省公安廳副巡視員;

2013年12月退休。

安徽商報融媒體新聞中心綜合出品

值班主任:馬翔宇

值班主編:馮蘭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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