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戶口子女可繼承父母農村的宅基地和房屋嗎?村裡有權收回嗎?

張立啟


大家好,我是農民小席,感謝提問!

城市戶口子女可繼承父母農村的宅基地和房屋嗎?村裡有權收回嗎?

大家都知道農村宅基地的歸屬權都屬於村集體組織所有,而農村農戶只有宅基地的使用權,並沒有所有權。另外,農村宅基地的使用權只有農村村集體組織之內的成員才能享有,而農村村集體組織之外的成員就沒有資格享受。那麼城市戶口的子女就屬於村集體組織之外的成員,所以就沒有資格享有農村宅基地的使用權,也就無權繼承其父母在農村的宅基地。不過,他們完全可以繼承其父母在農村的房屋,因為他們父母具有農村房屋的所有權。並且城市戶口雖可以繼承其父母在農村的房屋,但不能對所繼承的房屋進行擴建、翻建以及改建,待房屋自然坍塌無法居住的時候村裡就會拆除其坍塌的房屋,並收回其宅基地歸為村集體組織所有。

所以說,城市戶口的子女不能繼承其父母在農村的宅基地,但可以繼承其父母在農村的房屋,不過繼承房屋也是有條件限制的,最後還是會被村裡收回。


農民小席


農村父母的房子,不管子女是不是農村戶口,按照繼承法都有權利繼承。房子是人家父母自己掏錢蓋的,屬於私人財產,子女當然有權利繼承。說到宅基地,按道理說,城市戶口沒有使用農村宅基地的資格,但是繼承父母的房子,自然而然也就順帶繼承了宅基地的使用權。這跟去農村買房子是兩碼事。如果城裡人在農村沒有房子,又想回到農村居住,想在農村買房子,那是不可以的。即使你買了房子,也辦不了過戶手續。但是繼承父母的房子就不同了,村裡無權收回你的房子。



不過有一點兒需要明白,就是城市戶口的子女,雖然也可以繼承父母的房子和宅基地的使用權,但是跟農村戶口的子女還是有一些區別的。如果是農村戶口的子女,繼承了父母的房子以後,房子舊了可以拆了重新翻蓋。而城市戶口的子女計時,你繼承了父母的房子和宅基地的使用權,但是你只有修繕的權力,卻沒有重新翻蓋房子的資格。包括宅基地的使用權,理論上也是有區別的。農村戶口的子女具有永久性的宅基地使用權,而城市戶口的子女,只具有長期性的使用權。


也就是說,農村子女繼承了父母的房子以後,如果房子舊了破了,可以拆了重新翻蓋,他們對宅基地的使用權是永久性的。而城市戶口的子女雖然也繼承了父母的房子和宅基地的使用權,但是如果有一天一旦房子倒塌,村裡將會收回你宅基地的使用權。不過話說回來,規定是這樣的,但是農村有很多時候,人情要比規定更多一些。如果農村的房子真的面臨著倒塌的時候,還是要看你怎麼處理一些人際關係。起碼目前我們這裡還沒有,村裡收回人家宅基地的使用權這樣的事情。


不僅如此,去年我們這裡附近很多村子拆遷,包括我們村,去年也在拆遷之列。很多戶口在外面的人,老家還有父母的房子或者自己的房子,村裡拆遷的時候,他們享受的拆遷補償,跟戶口在農村的人是同等的。只要在村子裡還有你的房子,並不會因為你是不是農村戶口而改變所應得的補償。城市戶口的子女,絲毫不必擔心房子的繼承問題,不管你生活的多麼遙遠,父母的房子永遠會在那裡,你的家也永遠會在那裡,村裡不可能也沒有權利隨便收回人家的私有財產。


靈子


您好!可以繼承房屋,不能繼承宅基地。簡單解釋一下:

1. 宅基地跟宅基地上房屋是兩回事。宅基地所有權屬於集體,宅基地上的房子屬於房主個人。集體戶口的人可以繼承宅基地使用權,因為是同村的。但是,如果戶口遷出本村集體了,就不能繼續使用宅基地了。但是都不影響繼承個人的財產,就是宅基地上的房子。

2. 如果父母在宅基地上的房子可以繼續住用,繼承過來就是了,但是非本集體戶口的人繼承下來之後,是不能翻修重改的。房子破損無法使用了,就打住了。相應的宅基地也就被集體收回了。

3. 如果發生繼承的時候,房子已經沒法使用了,那就沒辦法繼承了,相當於父母的個人財產沒了,繼承也就無從談起。


一紙家書


現在農村遺留著很多的宅基地和房屋。這些房屋有些是常年沒人居住的。因為現在農村很多人都出去打工,在外面買房子,或者出去租房子住了。還有些農村的子女,讀了大學之後在城裡工作。有些是單位要求需要落戶到城市,有些在外面買房了,把戶口遷出去。因為把戶口遷到城市辦事也比較方便,不用兩頭跑。


但對於農村你的父母留下的宅基地和房屋可以繼承嗎?現在雖然說農村宅基地隨房屋走。但是你是城市戶口。就是說不屬於農村本村的農村戶口了,所以你也就不是農村集體經濟成員了。所以你父母的留在農村的宅基地是不能繼承給你的。所以需要明確的是,農村宅基地不是個人財產,是屬於在村集體的。我們只有使用的權利,但是所有權不在我們自己手上。

雖然說宅基地不能繼承給子女。但是你父母留下的房屋是可以繼承到你的名下的。農村的房屋是屬於個人財產。個人財產當然可以繼承給你的子女。大家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農村的房屋因為常年不住人年久失修導致倒塌的話。那你的繼承權就從此失效。在房屋地下的宅基地,村集體就會收回。把它重新分配給另外需要申請宅基地的本村村民。



現在你要做的事就是讓讓農村的房屋保存更長時間,然後農村的房屋不倒塌,他一直還是屬於你的財產。村集體是不能強迫收回你的房屋的,等倒塌之後才會收回的。


三農天地


您問:城市戶口子女可繼承父母農村的宅基地和房屋嗎?村裡有權收回嗎?


鄉鑑為您答疑解惑。現在很多地區的新農村建設得非常漂亮,就像城市裡的別墅區一般。隨著鄉村振興深入實施,農村建設發展會不斷向好變化,這也是為什麼現如今有不少城裡人想回到以前家鄉的主要原因。回到家鄉居住倒不難辦,難辦的是將自己的城鎮戶口落回農村去。不是農村戶口就難以申請到宅基地,也就沒法蓋自己的房子,只能要麼住父母的農村房子,或者租別人的房子住。

那些城鎮戶口的子女能繼承父母在農村的宅基地和房屋嗎?可以明確回答:宅基地不能繼承,只能通過合法繼承房屋來使用宅基地。

通過《物權法》可知,只有屬於自己的合法私有財產才具有繼承屬性。簡單地說,不是你的東西,你就不能把它繼承給他人。農村宅基地(專門用來蓋農村住宅的土地),它是一種集體建設用地,其所有權歸集體或國家,不是咱們農民的私有財產。這就決定了農村宅基地是不能繼承的。雖然宅基地法律規定不能繼承,但是依法依規修建在宅基地上面的房屋,卻是農民的合法私有財產。

因此,農村房屋是可以繼承給兒女或者他人的。

農村房屋可以繼承,而宅基地又不能繼承,是不是村集體就有權收回宅基地呢?

這就需要先了解農村宅基地的一個原則,即“地隨房走”,這個原則適用於非本村戶口、城鎮戶口依法繼承該村房屋。

也就是說,如何你依法繼承了農村父母或農村他人的房屋,那麼不管你是不是本村人,也不管你是不是農村戶口,這個房屋下面的宅基地的使用權會自動轉到你頭上。

同時,繼承房屋所使用的宅基地,依然是可以確權登記發證的,只不過在《集體土地使用證》記事欄會註記“該權利人為本農民集體原成員住宅的合法繼承人”。當然,如果繼承的房屋因年久失修造成嚴重破損、坍塌的,那麼村集體就有權將宅基地的使用權收回去,繼承人就不能在該處宅基地上蓋房子了。

所以,城鎮戶口的子女如果繼承了農村父母的房屋,請一定要維護保養好該房屋,不要出現房屋主體結構破損或坍塌情況,否則繼承的房子沒了,宅基地使用權也會被收回。


鄉鑑


大家好,我是“農策分析”,一位長期在基層工作的三農工作者,下面,就結合工作實際,來分享一下自己的看法:

房屋是村民的私有財產,村民對其擁有完全的所有權,是可以作為遺產被子女所繼承的;宅基地,農民只享有使用權,而沒有所有權,是不能繼承的,但是,由於我國現行的是“地隨房走”的政策,所以,只要在房屋未完全倒塌之前,其子女還擁有該處宅基地的使用權。村集體是有權收回宅基地的使用權的,但是,是有諸多限制條件的,並不是說想收回就收回的。



宅基地與宅基地上建設的房屋

雖然大多數人認為這是同一個概念,但其實不然,這是完全不同的兩個概念。

宅基地,指的是村民作為村集體的一員所享有的,無償使用的,用來建設生活和居住房屋的村集體土地,帶有福利屬性,其所有權依然歸村集體所有,村民只享有其使用權利。

宅基地上建設的房屋,指的是村民由於居住和生活的需要,在宅基地上建設的房屋,其所有權完全歸村民自己所有,是村民的私人財產,村民對其擁有百分之百的處置權利。



宅基地與宅基地上建設房屋的繼承

房屋,由於是村民的個人財產,所以其子女不論是城鎮戶口還是農村戶口,都是能夠繼承的。

宅基地,是村民在世時,其作為村集體成員之一所享有的對村集體土地的無償使用的權利,如果其子女戶口未外遷,仍然是村集體的一份子,則能夠“繼承”宅基地的使用權;如果戶口外遷,不再屬於本村集體成員,則不能“繼承”宅基地的使用權,但是,按照“地隨房走”的現行政策,只要在宅基地上的房屋未完全倒塌之前,戶口外遷的子女還是對該處宅基地享有無償使用的權利。



村集體在哪些情形下能夠收回宅基地

《土地管理法》對宅基地收回的情形做了規定“批准宅基地之日起滿二年未動工興建的(特殊情況除外); 報批宅基地時向村集體承諾建新拆舊而又不自行拆除舊房的原宅基地的; 經批准實施舊村改造或下山移民的村,已遷入新居(村)居住的原宅基地的; 騙取批准或非法轉讓宅基地的; 其他應收回宅基地使用權情形的,報經縣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註銷其土地使用權證或有關批准文件,由村集體收回宅基地使用權”。在政策法規越來越健全、執法越來越嚴厲的當今,特別是享受了易地扶貧搬遷、一戶多宅的情形,將依法依規收回其宅基地使用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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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策分析


宅基地是沒有繼承這個說法的,畢竟農民沒有所有權,只能擁有使用權。不過在使用期限內,任何人都不能將宅基地收回,就算是拆遷也要聽從農民的意願,不能強行進行拆除。而在拆遷了後,還需要賠償農民一定的補償金。 不過宅基地是跟著戶口的,只要戶口內還有家庭成員,那就可以一直免費的使用下去,如果戶口內已經沒有人銷戶了,那就會由村幹部進行回收。比如說五保戶,沒有兒女依靠國家進行撫養,在其離世後房子就會被村委會回收,將其改造使用或直接拆除。



不過如果戶口內的家庭成員已經遷到了城市裡,而父母離世的情況下,此時也會進行銷戶,子女可以繼承房屋的所有權,畢竟這是農民自己建造的,因此子女就算是城市的戶口也可以將其繼承下去。而國家也給出了“地隨房走”的原則,這樣的話就意味著房子沒有倒塌的情況下,村集體是不能將宅基地回收的。

此時村集體可以和子女進行商量,補償相應的價格,讓子女退出房子的繼承,這樣就可以將宅基地回收。如果他們不同意的話,那村委會是不能將其回收的,什麼時候房子倒塌了才能將其回收。

如果子女不想這麼快房子就倒塌,那就應該多回家裡看看,將房子進行維修,破損的地方加固好。當然在這個期間內如果村子裡拆遷,那子女也是可以拿到房子的補償金,因此大家一定別輕易的放棄房子,如果村幹部要將其回收,那就要及時的阻止,你怎麼看?


惠農圈


針對於這個問題,我們要和大家好好嘮叨嘮叨。畢竟作為一個農村的,我們對於這個問題來說看到了如果不回答一下,不給大家解決一點迷惑的問題,其實有點過意不去。


農村的宅基地和房子,以及與戶口存在什麼關係?

農村裡面的宅基地,其實規定上面來說是隻能屬於農村戶口所有的土地。以及想要用這些土地的時候,只有農村戶口可以使用,可以申請使用。

那麼城市戶口就沒有辦法申請得到這些宅基地的問題。所以針對於這個情況,我們看來假如你的戶口已經搬遷出去,那麼你想再次回到農村裡面申請宅基地將不會被允許,也沒有這個申請的可能。

他們會直接駁回你的申請,畢竟你的戶口不是在農村裡面,你已經不是農村裡面的一份子了。

宅基地是屬於村集體的土地,假如你的戶口一旦搬遷出去,那麼在基地上沒有房子的時候,自然而然就是宅基地就會迴歸到中集體的狀態之下,可以進行再次的分配和使用。


房子又是什麼關係呢?

其實針對於房子來看農村裡面的房子針對於戶口就沒有多大的關係,如果父母去世之後,那麼這些房子是可以作為遺產來繼承的。

假如我們作為遺產父母的房子,這個時候我們就可以使用使用到它自然倒塌為止,或者說幾十年後正式的再次改變,能夠使得我們的擁有權再次發生變化。

所以基於這個問題來看農村裡面的房子,父母的房子是可以獲得繼承使用的權利。

所以針對於這個問題,大家就不必擔心自己的戶口在哪裡,不管你的戶口落在哪裡,對於父母的房子你都有權利去處置,有權利去使用它。

所以針對於我們上面的解釋,不知道大家是否能夠清楚明白的瞭解到這個問題。


對於戶口的問題。

對於戶口問題,我們再想說兩句。對於現在農村戶口,其實各種福利各種資源,各種政策也在不斷的落實。

所以基於這個問題的時候,我們希望能夠提醒大家,不要輕易的將這個戶口搬遷出去,畢竟戶口一旦搬遷出去,那麼我們的各種福利和能夠享受的時候,東西也就隨之沒有了。

比如說宅基地的申請蓋房子可以在農村裡面可以獲得土地的經營承包,這些都是我們農村裡面的各種福利。


農人莫小道


首先要了解一個前提,就是根據現有土地法律和政策,宅基地屬於農村集體所有,由集體分配給農村的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只有本村村民才能擁有宅基地使用權。

基於物權法和繼承法,城市戶口的子女可以繼承父母在農村的房屋,根據地隨房走的原則,在房屋存續期間,子女擁有對應宅基地的使用權。

在這期間,子女可以維護修繕房屋,但是不能翻修或者翻建,如果以後房屋坍塌損毀,由於子女已經脫離農村戶口,實質上喪失了獲得宅基地的主體資格,宅基地使用權會被集體收回。

如果城市子女繼承了父母在農村的房產,不要一直空置荒廢,多多維護修繕才能長久擁有房屋。或者在父母尚在的時候翻修翻建房屋,這樣可以最大化鞏固房屋的價值。


上林院


國務院辦公廳文件,進城居住生活農民和農轉非戶口,土地使用權不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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