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已迁出本村,还能分到土地进行确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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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农村土地承包采取的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农户家庭承包的土地有承包期限,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

2019年1月1日,新修订实施的《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八条规定:“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调整承包地。”目前,耕地确权颁证仍以第二轮土地承包期限为准:1998年7月1日——2027年6月30日。在2017年提出: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

也就是说,目前农户承包耕地的期限为:1998年7月1日——2057年6月30日。在这一承包期限内农户承包的土地是在第二轮土地承包的基础上进行确权登记,除特殊情况之外,不会再调整土地,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调整的需要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相关主管部门批准才行。

以上简单的普及了相关的土地政策,现在来回答这个提问。不过首先要说明的是,先不管你在1998年7月1日有没有承包到土地,也不管你现在户口迁没有迁出本村,除特殊情况外,都不会再给你分土地的。因为农村农户目前承包的土地还在承包期内,在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调整承包地,所以不会给你分土地,没有土地也就不存在确权。

即便有特殊情况对土地进行调整,由于你已经将户口迁出本村,不是本村集体成员,没有承包土地的权力,所以还是不会给你分土地。

那么,假若在本村1998年7月1日承包到土地,是后来将户口转出本村,现在还能继续承包农村的土地并确权吗?这还需要看你什么时间迁的户口,把户口迁往到了何地。

如果你是在2019年1月1日之前,将户口迁入小城镇落户,只要你没有自愿放弃土地,那么现在你仍可继续承包土地,并进行确权登记,村集体不得收加你的土地。

如果你是在2019年1月1日之前,将户口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那么村集体会在你将户口转出的那天收回你承包的土地,你现在不能继续承包农村的土地。

如果你是在2019年1月1日之后,不管你将户口迁到哪,只要你不自愿放弃土地,你仍可继续承包农村的土地,村集体同样不得收回你的土地。

之所以会有这么多不同的结果,那是因为在2019年1月1日新修订颁布的《农村土地承包法》对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导致的。


农村一山货


我来回答一下这个问题。户口已迁出本村,还能分到土地进行确权吗?农村土地确权,是对现有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确认和完善,不是推到重来,不是重新分配新的承包关系,这一点大家一定要弄明白。

这次土地确权是以第二轮土地承包关系为基础,依照法律、政策的规定,确定某一范围土地的所有权、使用权。所以说,并不是户口迁出去了,就没有权利进行土地确权,这个要分是不是村集体依法收回了你的承包地经营权,如果没有收回,那么你就有权利对你的承包地进行确权,跟户口迁出没有关系。



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承包期内,承办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办方的意思,保留其土地的承包经营权或者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按照原有承包关系,依法确权登记。还有一种情况,承包其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村集体有权收回你承包的土地,那你就没有权利进行土地确权了,如果户口性质没变,还是属于农户,那原则上是保留土地承包关系,不会收回你的土地承包权,在土地确权的时候可以依法进行确权登记。
所以,全家户口迁出,土地确权要掌握几个重点,一是迁往什么地方,二是户口性质有没有变化,三是是不是在第二轮土地承包时有承包地,如果你的情况符合土地确权的政策,你就要及时到村委会对你承包的土地进行依法确权登记,维护你的合法利益。以上就是我的回答,不妥之处请多多批评指正。


新农人散耕


户口已迁出本村,还能分到土地进行确权吗?

户口迁出村子,并不等于就是放弃了已经承包的土地。毕竟第二轮的土地承包是从1997年到2027年,为了保证农民的权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也对这种情况作出了司法解释。

《土地承包法》中关于土地承包权保护中

“第二十六条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

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

承包期内,承包方交回承包地或者发包方依法收回承包地时,承包方对其在承包地上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

通过第二十六条,我们就可以了解了。对于户口迁出农村,但是落户在乡镇或者不设区的县、市,还是可以保留现有土地承包权的。而且土地承包权的保留或者放弃的决定权还是在农民手里的。而且对于您所承包的土地还是可以进行确权的。毕竟距离承包期结束还有近10年的时间;

而对于户口迁出农村,并且户口落在设县、区的地级市的话,村集体是有权利收回您所承包的土地的。这是为了保护农村有限的土地资源考虑的。如果您属于这种情况的话,那么您是没有权利在承包土地和确权了。

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一些看法,如有不当之处请海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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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问题有两个概念:如果分地时你的户口己经迁出,你是分不到土地的,谈何确权。如果第二轮承包时你分到土地,这次确权前户口迁出到它地,如果迁入地没有再分到土地,这次确权仍是你的地。

这个政策各地根据具体情况还有不同,我讲的只是我这里。

希望对你有帮助,不对地方请原谅。


李增喜3


个人认为能否享有土地确权的问题主要有以下情况和限定~~~1.是否为农村集体组织成员; 2.二轮土地承包的起始时间为1997年12月31日(或98年1月1日),第二轮土地承包时是否享有和拥有田土(以二轮土地经营使用证为基准); 3.二轮土地承包的农转非人员是否有分配的工作(2004年取消工作分配制)或为公务人员, 其被集体收回的土地不得纳入原户进行确权; 4.土地确权是以‘’户‘’为单位进行(即一个户口本为一户),确权后的土地经营使用权属共有人共同享有


老庚


户口已经迁出农村,还能够分到土地的确权证吗?

对于一些人以前在农村里面还是有承包土地的承包证。

那对于近些年工作或者创业或者学习的原因,把农村的户口已经搬迁出去了,那么在今年却存的过程当中,它的土地还有办法去除吗?

户口搬迁,不是本农村人。

在我们这边农村里面的相关规定,只要你将你的户口搬迁出去,不是这个农村里面的集体成员。那么这种情况下,不管是确权的土地或者宅基地,你都没有权利享受和农村村民一样的福利和待遇。

也就是说你搬迁出去,那么你的土地确权就没有办法再确立到你的名下了。

但是很多人比较奇怪,那么之前在农村里面是有这个土地的承包地,那么现在只不过是户口搬迁出去,那这些土地要流到哪里去呢?又会承包到谁的名下呢?

搬迁户口及退出农村。

当我们把户口搬迁出去的时候,也就是表明我们要退出农村,退出农村的土地山林宅基地等等。

那既然已经退出去的时候,你就没有办法参与到确权当中,也就是以后不管如何却存这些土地宅基地以及山林都没有你的份额。

直截了当的说就是将户口办迁出农村的时候,你就已经与这个农村里面没有任何关系了,在法律上你与农村人最大的区别就是农村人能够享受特定的福利待遇,然而你是不能够享受这个农村里面的任何福利和待遇的。


之前是我们名下的土地,那之后该怎么办?会怎么样确权?

有很多人都会有这样一个疑问,那么对于之前是我们名下的土地或者水田山林,那么不能够确定在我们的名下之后会怎么样分配呢?

当农村村民将户口搬迁出去,他名下的所有的宅基地,土地水田都归到村集体名下。

也就是说,当你搬迁就去了你之前你的名下的水田和宅基地以及山林。这些土地都为划分进入村集体里面。

也就是说以后有新增的户口,需要申请的水田,宅基地或者山林等等,这些时候就会被划分到这些新增人口上面。

自己选择就不要埋怨太多。

当初是由于工作或者事业的关系原因,你已经搬迁出去之后那么想回来,没有办法回来的时候就不要抱怨太多,毕竟当初是你为了自己的种种便利而放弃,作为农村村民的一个交换的条件而已。


因为你搬迁出去很多,农村里面需要尽的义务,你也没有办法去履行这些义务,所以这个时候呢,你既然没有履行义务,就不要想着能够享受权利了。


农人莫小道


土地确权以后,户口全迁出即不能享受确权待遇。某个成员迁出,不影响土地经营权的使用。1,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如果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2,不是全家迁出的,只是家庭的某个成员迁出,不影响土地经营权的使用。此成员的土地也不用交回发包方。根据第二十七条: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调整土地。


杨在明征地拆迁律师


户口已迁出本村,还能分到土地进行确权吗?

户口迁出村子,并不等于就是放弃了已经承包的土地。毕竟第二轮的土地承包是从1997年到2027年,为了保证农民的权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也对这种情况作出了司法解释。

《土地承包法》中关于土地承包权保护中

“第二十六条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

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

承包期内,承包方交回承包地或者发包方依法收回承包地时,承包方对其在承包地上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

通过第二十六条,我们就可以了解了。对于户口迁出农村,但是落户在乡镇或者不设区的县、市,还是可以保留现有土地承包权的。而且土地承包权的保留或者放弃的决定权还是在农民手里的。而且对于您所承包的土地还是可以进行确权的。毕竟距离承包期结束还有近10年的时间;

而对于户口迁出农村,并且户口落在设县、区的地级市的话,村集体是有权利收回您所承包的土地的。这是为了保护农村有限的土地资源考虑的。如果您属于这种情况的话,那么您是没有权利在承包土地和确权了。

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一些看法,如有不当之处请海涵。


农村邓宗维


土地承包经营权,三十年不变,目前够三十年的自动延期了。所以,原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户口迁出了,还享有土地承包权。除非国家变更,不然还是你的权力。宅基地使用权,如果迁出去了,房子又倒塌了,可能宅基地使用权,会没有了,国家对于宅基地使用权目前这么规定。房子不倒,你还可以继续使用宅基地。


鑫焱洸


这次的大规模农村土地确权,依据的是一九九八年的农村土地第二轮承包的承包土地关系。你在九八年家庭有承包土地,之后将户籍迁出农村,你的家庭九八年承包的土地可以给你的家庭确权。如果你的家庭的所有成员在九八年之前己迁出农村,在农村没有承包土地关系,你的家庭分不到土地也不能确权,也无权可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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