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被迫在朋友圈發廣告、換頭像,朋友圈需要幫公司做宣傳嗎?

近日,在鄭州超繼運動100經三路部分店員反映,單位要求他們必須要發朋友圈、換頭像。如果不照做的話就會被罰款。據商場負責人表示;只是配合一個整體的宣傳而已,並非強迫,對於發朋友圈,“員工有責任和義務把信息發佈出去。”

也有更多的網友表示,自己也曾遇到過同樣的事情。強制發朋友圈,甚至還硬性要求不準設置三天可見,還有網友吐槽,不僅公司的業務要求要轉發,就連領導親戚門店開門宣傳的信息,都要求員工去轉發。如果需要員工去做宣傳, 應要遵循員工的個人意願。可以利用工作號去宣傳,沒必要連私人賬號都要去強迫宣傳,甚至還必須要求公司的每一個員工都必須要做到。

員工被迫在朋友圈發廣告、換頭像,朋友圈需要幫公司做宣傳嗎?

“朋友圈自由”似乎成為了當代上班族奢侈的一件事情,不按照公司的要求去發朋友圈,被扣工資,被罰款。本是屬於自己的私人空間,卻沒有了自己的自由,何況說現在的人基本都不怎麼去發朋友圈,發一條朋友圈要考慮的因素有很多。還要莫名其妙的被領導去硬性要求,還要截圖發群,群發公司廣告。

進入社會上,似乎屬於成年人的私人空間有很少,好友裡面不僅有朋友,也還有客戶和領導。朋友圈似乎成為了一個展示自己工作能力的圈子,迫於生活的壓力,似乎也有很多人接受了這一現實。換句話說,為自己的公司出一份力也是正常的,這都是人之常情,公司可以去要求,但是沒必要去強迫做宣傳。

員工被迫在朋友圈發廣告、換頭像,朋友圈需要幫公司做宣傳嗎?

從另一個角度說,宣傳對於公司可以起到一定的幫助,但是硬性要求員工去做一些自己不情願的事情。是不會提高員工的做事能力,甚至會打擊員工做事的積極性,朋友圈是自己的私人空間,我們有權去決定自己的朋友圈,沒有哪條法律規定要求我們必須要發一些硬性規定的東西。這種“強壓式”的公司宣傳,變相的宣傳方式反而會遭人反感,適得其反。

一個做的深得人心的公司,員工反而會化被動為主動,做事會有幹勁,會積極在自己的朋友圈去宣傳公司的產品。何況在朋友圈做宣傳起到的效果並不顯著,一般這種在朋友圈刷屏發廣告的行為,大部分人會選擇屏蔽,這種行為基本不會得到認可。工作和私人空間是應該分開的,大部分一天的時間都貢獻在工作方面,如若私人空間還被侵犯,這樣的公司不會得人心,唉聲怨氣的現象也會時常存在。

員工被迫在朋友圈發廣告、換頭像,朋友圈需要幫公司做宣傳嗎?

朋友圈並不是工作圈,公司這樣做是侵犯了員工的合法權利,拿著員工生活的保障去“強迫”員工去發朋友圈,更換頭像,這種行為雖小,但發生在我們的網絡社交平臺,會給朋友圈裡的人造成困擾,也會留下一種不好的印象,工作不應該與私人生活去摻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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