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營困難且恢復有望企業穩崗返還開始申報了!
10月27日,記者從市社會保險局獲悉,根據吉林市經營困難且恢復有望企業穩崗返還工作小組工作要求,貫徹落實吉人社聯字〔2019〕65號文件和吉人社聯字〔2019〕143號文件通知規定,對符合條件的經營困難且恢復有望企業實施穩崗返還政策。
這項政策是為充分發揮失業保險穩定就業作用,進一步減輕企業負擔,激發企業活力,支持企業脫困發展。
按照我市恢復有望穩崗返還工作的統一部署,企業申報日期截至2019年11月8日。
申請條件 滿足這些
符合條件可申報按照規定,此次申請穩崗補貼的企業,需符合以下條件: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參加失業保險並足額繳納失業保險費12個月以上(且2018年當年不欠費);
2019年出現經營困難且恢復有望的企業;
2019年有新簽訂的訂單合同或產品購買意向協議或者以前年度剩餘有較大數額訂單合同;
生產經營活動符合國家產業發展方向和環保政策;
不屬於去產能企業、“殭屍企業”以及失信企業;
上年度裁員率不超過2018年全國城鎮登記失業率;
與工會組織協商制定了穩定就業崗位措施。
以申請企業2018年年末參加失業保險的職工人數為基數,按照當地6個月的失業保險金標準確定。
申請材料 備齊7件
申報要件需備齊申請穩崗補貼,需備齊7種要件,具體包括:
企業書面申請材料;
2018年度向稅務部門申報的財務報表複印件;
2019年1~9月份利潤表;
2019年生產經營計劃及訂單合同或購買意向協議等;
與工會組織協商制定的穩定就業崗位措施;
企業穩崗返還的銀行開戶信息;
單位公章、經辦人身份證。
企業提供的所有書面申報材料一式兩份(含複印件)均需加蓋公章。
申請流程 只需5步
申報審核程序具體申請過程,需經過如下程序:
第一步,符合條件的企業向市社保局(225室)提出書面申請,同時提供相關要件,填寫《經營困難且恢復有望企業申請認定表》;
第二步,市社保局對申報企業參加失業保險繳費及裁員率等情況進行核實,查詢失信情況,報工作小組審核;
第三步,市人社局組織吉林市經營困難且恢復有望企業穩崗返還工作小組對認定申報名單進行嚴格審核,根據困難企業數量和基金支撐能力綜合提出企業名單和返還額度,報市政府審定;
第四步,市社保局在門戶網站對被認定為“經營困難且恢復有望企業”的企業名單和返還金額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少於5個工作日;
第五步,公示無異議後,市社保局向市財政局申請撥付資金,並及時將補貼資金一次性劃入企業賬戶。
特殊說明 專款專用
穩崗返還資金需要特殊說明的是,企業穩崗返還和經營困難且恢復有望企業穩崗返還標準,同一企業同一年度只能享受其中一項。
經營困難且恢復有望企業穩崗返還資金主要用於
職工生活補助、繳納社會保險費、轉崗培訓、技能提升培訓等穩定就業崗位支出。目前我市經營困難且恢復有望企業穩崗返還申請工作已經開始,符合條件的參保單位請儘快申報。
市社保局地址:吉林市船營區福綏街1號(北山正門南行100米)。
申報諮詢電話:65070031
記者丨欒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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