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保险公司一旦遇到索赔问题,都叫被保险人起诉他们呢?他们还那么积极提醒的?

慈善行者


简单的说保险理赔条款是死的,理赔的工作人员是有制度监管的,很多特殊情况下,正常的理赔是无法走通理赔流程,所以通过司法解决就比较容易。


案例一、

今天推送了一个案例,是外卖骑手们的意外险。合同约定的是赔付订单派送中业务员发生意外才赔付。结果,交警的责任认定书写的是外卖骑手13点45分发生了车祸,但骑手的派单APP显示骑手13点46分接单。

依据合同约定13点45分还没有接订单,所以不能赔……于是打了一场官司,保险公司输。


案例二、

昨天推送的一个保险纠纷案例。酒精中毒算不算意外死亡。

这个案子打了几场官司,最终法院定了酒精中毒是意外死亡。保险公司才赔钱。


案例三、

前几天推送的一个意外险案例。突发疾病猝死,保险公司说猝死不是意外死亡,不符合保险合同中定义的意外死亡情况。

家属不依,也打了几场官司,最后法院判决,突发疾病死亡不是意外死亡,保险公司不赔合理。


最后

事实上,保险公司让打官司,往往是因为双方有纠纷,谈不到一起。

情形有这几种:

1、不属于保险责任,如同前面的突发疾病死亡,确实不属于意外险赔付范围。很多人认为突然发病死亡就是意外,于是和保险公司扯皮,这时候,找法院是对的。

2、条款有争议,例如前面的酒精中毒死亡案例。保险公司认为喝酒的人应该能意识到喝酒多了会导致死亡,但是家属认为每个人体质随时可能变化,个人是无法做到每天监测自己身体的,所以酒精中毒属于意外死亡。一个条款有两种解释,那就找法院!

3、保险理赔流程导致无法理赔。说白了保险公司理赔部就是一部机器,子弹还有卡壳的时候,保险理赔遇到如同最开始的外卖骑手案就只有卡壳。常理都知道,人都受伤还能去用手机APP接单?这个是多不要命?很明显就是交警系统的时间和派单APP系统时间有快慢差异导致的。加上保险公司理赔部的部分人不敢担责,只好推到法院去判决。


海哥说险,写了200多个保险理赔纠纷案例,来普及各种保险知识,解析了各种各样的保险拒赔情况。关注我们吧


海哥说险


我作为业内的过来人,简单解释一下:

1、小额案件,保险公司比您着急结案。保监会有考核,力度比客户大的多。至于什么样的索赔要走法律程序呢,我们按事故性质这个类别区分一下。

保险公司认为有案件性质有问题的,转调查又没有证据拒赔赔案的。一般都走诉讼程序了,客户来闹砸解决的除外。因为保险公司不想赔。

您说的可能是第二种,有个案件,重大人伤案件,多车事故,事故责任主次,同等,多方责任,这个案件也大多要走诉讼,涉及到多方赔付,保险公司这边也不好单方面定损赔付你的损失金额。比如同对方保险公司定损金额不一致,而双方又达不成妥协,那没办法,走法院程序,有个判决,对公司有交待,谁也不落责任。

其实说到这点,从人性的角度出发,是保险公司内部也不想担这个赔偿过多,或者问责的责任,谁能避开公司领导的问责呢?法院的判决书啊,底下员工跟领导说,这是法院判的,我也没办法。

具体案件具体分析吧,您也没说到底是车险,还是寿险,寿险的纠纷一般都和保险责任告知和隐瞒有关系,还有一些公司限制了一些赔偿上的赔付责任。


九方百本唐先生


因为他们不怕被起诉,一般保险公司都有专门的法务部门,去应对这些诉讼纠纷,一审输了还能上诉,二审再输了还可以不执行,拖到强制执行再说,大不了到时候再赔你,反正他们就是专门干这个的,有的是人,有的时间跟你耗,就是赔钱也要能拖就拖,把你折腾个够再说。可是身为个人,我们的时间精力有限,谁愿意跟他们折腾呢?所以保险公司才这么积极提醒让你去告他们。在他们看来,你要有自知之明就认倒霉,你不嫌麻烦打官司那就陪你玩玩。

在中国有两句名言,相信大家都没少听过,第一句是:你告我去吧!第二句是:你可以走法律程序!一旦有人跟你说这两句话,那说明对方就要耍赖了。在我们国家,好像没有人害怕打官司这件事,没有人害怕成为被告,至少对于民事纠纷来说,法律对当事人是缺乏震慑力的。因为很多时候,原告即使赢了官司,被告就是不执行,原告方也无可奈何。

好在这几年我们看到了,各级法院推行强制执行的力度在不断增大,越来越多的老赖正在无处遁形。希望能保持下去,让守法公民能真正得到法律保护,让不法分子能受到法律的打击和惩罚。





陶源深处


我猜肯定是投保人和保险公司关于理赔之间出现了纠纷,所以才诉诸法律。


保险的盈利来源

保险其实就是做概率,是保险公司和投保人之间关于风险事件发生概率的博弈,投保人赌自己的风险事件可能发生,从而利用保险这个金融杠杆以小博大,保障自己的权益,保险公司赌投保人的风险事件不会发生,或者说一群人的风险事件发生的比例比当时建立模型的预测要低。



如果一个人在保险期间内有40%的可能发生理赔,保额100万,那这个保单的理赔成本就是40万,保单的价格就是40万加其他费用。保险公司卖出100份此类产品后,就要等着出事理赔,如果到期后,真正理赔的人少于40人,那保险公司就赚到了。


当理赔的人数低于40人的时候,保险公司收到的利润叫做死差。这里的其他费用在给保险产品定价的时候叫做费用,在实际的经营活动中保险公司通过自己的有效管理使得实际发生的费用低于原先预算,从而获得更大的利润,这叫做费差。


还有一个是利差,保险公司在收到保费的时候,不会放在账户上面等着发生不幸的客户上门索赔,在大量样本的情况下,每年需要赔付多少出去是大致稳定的,很多保单的赔付是在很久之后,这样保险公司的账户上面就有了一笔稳定的资金,保险公司可以拿去在监管之下做投资,一方面可以用投资的收益降低承保的风险,保单的定价可以更低,保险公司的产品就更有竞争力,也可以通过投资赚取更高的收益。保险公司收到的钱是保费,还有投资的收益,付出的钱就是自己在承保期间履行责任付出的赔付以及公司的管理费用,这是一个现金流的游戏,两者的差值就是保险公司的利润。


我们可以去做投资的时候,自己的利润就有两部分,一部分是投资收益,一部分是保费超过以后可能赔付的部分,在保险公司投资收益足够大,保险公司存在竞争的情况下就会发生客户在投保的时候,自己以后可能收到的赔付对于自己的保费付出是有溢价的,这部分我们叫做投保人的保险收益率,简称定价利率,由精算师根据模型设定,作为保险产品定价的一个重要因子。


这个定价利率是保险公司把自己投资收益的一部分让渡给了投保人,从而提高投保人的保额,增加自己的产品竞争力,是一个双赢的局面。在保险公司实际的收益率和投保人获得的定价利率之间的差异就是利差。


利差、死差和费差是保险公司的主要收益来源,也是保险产品定价的基础,保险公司在出售产品的时候就利用大数据进行了概率的测算,能不能赚钱主要取决于模型的精度。


符合条件的一定会赔付

保险公司是特殊的企业模式,投保人的利益受到特殊的保护


第一,我国《保险法》中明确规定:“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除分立、合并外,不得解散。”而且,其清偿顺序为:“(一)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三)所欠税款;(四)清偿公司债务。”。从条款中我们可以看出“保单持有人”的求偿权优于保险公司的债权人,而且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是在缴纳税款之前,这说明我国在原则上是充分保护被保险人利益的。


第二,保险保障制度。通俗地说,当保险公司破产或被撤销,其有效资产无法全额履行保单责任时,保险保障基金就是可以按照事先确定的规则,向保单持有人提供全额或部分救济,减少保单持有人的损失,确保保险机构平稳退出市场,维护金融稳定和公众对保险业的信心。保险保障基金因此被称为保单持有人的最后安全网


第三,立法保障。保险公司业务的特殊性,牵扯到很多人的养老和医疗问题。你怕保险公司不靠谱,国家更怕这些家伙乱来,造成社会动荡,所以国家有专门的法律《保险法》及银保监会这个专门的监督机构来管理这个行业,其主要目的就是保障投保人的权益。


第四,根据《保险法》的规定就算保险公司倒闭了,经营的人寿保险合同及责任准备金必须转移给其他经营人寿业务的保险公司,没人接手国家就指派,所以就算保险公司倒闭了,那些寿险业务也会转给其他公司,合法权益不变。


实际中的问题

我们现在知道保险公司对于投保人的理赔要求一方面国家强力保障必须陪,一方面即使赔了也不会影响自己的利润,那么为什么出现不愿意赔呢?


核心是保险公司认为不符合理赔条件,而投保人认为应该赔!


法制年代,赔不赔保险公司说了不算,投保人说了也不算,一切看合同!


一方面是投保人自己保险观念淡薄,认为买了保险出事就可以找保险公司理赔,不知道保险公司只赔付保险合同规定的那些风险事件,有的投保人根本就没有看条款。


一方面是保险公司的部分代理人为了出售保险,夸大了保险的价值和保障范围,对销售者造成了误导,结果理赔的时候才发现销售人员说的和合同规定的不一样,理赔困难。


当然还有部分情况是因为双方确实就条款认定的是否符合理赔存在较大的纠纷。


这个时候走司法程序显然是非常好的途径,记住,保险公司不给你理赔绝不是某个人对你故意不理赔,要不是不符合条件,要不是存在条款认定纠纷,如果觉得自己的要求是合理的,就要果断维护自己的权益。


贫民窟的大富翁


你好,积极提醒走法律程序起诉,这里面都是眼泪啊

多年经验告诉我们,法院判决赔付的钱比正常流程赔付的钱普遍都要多,既然如此,那又为啥会让你起诉呢?

原因是两个字:责任

现行的保险公司核赔流程具有倒查机制,也就是说在没有法院判决的情况下,私下代表公司与被保险人调解是负有一定责任的,谈判本身就是妥协的艺术,互相各退一步的话虽然容易达成协议,但还是会有一些超过保险公司正常理赔范围的问题,比如说怎么定精神损失,定多少钱合适,保户满意了,公司回头就会启动审计,调查负责调解人的行为,稍有不慎就会被处分,调离原岗位甚至降职、开除……


所以,为了避免这些罗乱,最简单也最有效的方式就是走法律程序,一切以法院判决为准,有了判决理算、核赔等赔付手续也顺利,最重要的是,相关人员都不用承担责任了。


保险问野可


作为多年理赔经验的老兵说句实话,情况确实像题主说的这样,有些案件根据条款确实没人敢赔,如果诉讼,法官多半判被保人胜诉。三木也曾经暗示过这类被保人(不好明说)。

为什么理赔经办人提醒被保人走诉讼呢,原因无法如下:

1、理赔部每个人其实都挺忙的,可能还会考核案件时效,一个案件老是这手头上反复扯,会影响经办人处理其他事情,并且也扯不出所以然。通过诉讼,这个案件就转给其他人了,了烦心事,又不赔自己钱,输赢对理赔经办人来说真不关心。


2、部分争议案件,根据条款,是很难正常赔付的,谁都难拍这个板。

比如带病投保,未如实告知,金额还挺大的重疾险,从医院还查到了确凿的检查证据,虽然过了两年不可抗辩期,保险公司败诉几率很高,不上法院试试就轻率赔了,没人有这个胆,如果有了法院判决,那就赔得有根有据,不会担失职或腐败之责。


综上

案件诉讼,被保人找了情绪的出处,理赔经办人不用天天扯皮,甩掉了包袱;通过诉讼,赔与不赔都找到了确凿的证据,对案件有了交待,对上面有了交待,自己不用担责。

说句实在话,大金额的理赔争议,理赔经办人没有那么大权限,理赔负责人没有那么大权限也不愿因担责。不通过诉讼是很难谈下来的,建议被保人诉讼处理,通常胜诉概率很高,因为法庭真的对被保人挺好。


三木话险


😇😇作为法律人,接触过很多公司的官司,有些公司就是要判决,拒绝调解结案。仅以本人观点做如下解答:

1 一般而言,大的公司,有注册会计师审计财务账目的公司,或者股东多而且金额比较大的公司,对于经济纠纷以及付款金额比较在意,股东为了跟公司股东容易说清楚钱款去向和金额,让判决说话,比较容易自证清白。

2 保险公司,一般最担心的就是骗保和内部人员私下和解返点折扣,而如果法院判决,不一定金额是最满意的,但是却能最大限度的保障上面两个风险出现概率最低。

3 保险公司在年终审计时,能说清楚支付款都是法院判决的结果,公司为了防范员工暗中私下交易损害公司利益,坚持要求法院裁判的做法,不得不说,是明智的。



法律有话说


这个问题问的应该是车险领域吧。

寿险领域是比较少的,除非有争议,有歧义说不清楚。

车险领域,骗保犯罪的案例比较多。这里面可能会牵涉到故意伤人,或者合谋骗保。

这里面可做得手脚太多了。


毕竟跟自伤(如不小心意外摔倒)或者自己生病不同,经常牵涉到第三方。

需要法律的介入,以确保公正,哪怕出险事故很明确。


当然小额的理赔,没这么麻烦,保险公司比您还着急结案。保监会有考核,力度比客户大的多。也用不着动用司法资源,这也是需要社会成本的。


浩天保工作室


其实这个问题很简单,就是双方对保险赔偿达不成一致。

不管是寿险还是车险,又或者是非车险和财产险,保险公司都有一套完整的框架,所有理赔程序都在框架里面走流程。

就像一条生产流水线,精密标准,最后形成一个商品。

所以保险公司对所有理赔案件绝对在按流程处理,大家大可放心,肯定不会出现故意刁难你的问题。

当然也不排除某一流程工作人员对你深恶痛绝!呵呵,谁让你长的青面獠牙让人烦呢?

简单点说就是该赔的一分不会少,不该赔的一分不会多。

因为各种因素会导致客户对保险赔偿款及保险责任产生很多不满意的情况发生,经双方协商后又得不到意见统一?

这个时候怎么办?

打官司啊,让法院判,你好我好大家好!

法院判了,有些保险公司条款不能赔偿但确实合理的会得到赔偿。

双方争来吵去像红眼斗鸡恨不得拿刀杀了对方满门的争议案件得到了圆满解决,双方又可以像离散多年亲人一样拥抱欢呼!

何乐而不为?

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又不是铁疙瘩不通人情,不食人间烟火,他们同情你甚至也觉得赔偿不合理,但没办法,条款管着,所以不行!

所以遇到这种争议较大,客户倔巴头,天价赔偿等等案件,只有请你去打官司好了。

一般案件一审结束,保险公司输了就很快执行,但判罚结果离谱或者确实是错的保险公司还是会提起上诉。

稍大规模保险公司都有专业的律师团队,官司能不能赢其实早就有底了,所以当你准备诉讼时也最好咨询下律师为好。


十八子聊娱乐


这个问题是多方面的,可以说是政策,法律,人性,经济,还有企业管理多方面说。

首先,从政策上说,保险是商品,但不受工商税务等接近群众的相关部门管理,在不偷税漏税的情况下,任何保险产品的质量问题销售问题可以直接无视工商税务等等地方部门。

从法律的角度看,同一个问题可适用不同法律,保险可适应商品买卖法,也可适应保险法,更能适应合同法,所以空间很大。

从人性和经济的角度看,赔偿就几十上百万的样子,医疗问题赔偿解释权在保险公司,理赔所需要的资料清单在保险公司,他要什么你就得给,有些玩意是没法提供的,再一个若果你花费几年时间去追保险公司的赔偿,你会花费三倍代价,律师费,误工费,诉讼费,诉讼期间各种不开支,本来一年还能赚个十几万,结果几年后发现为了那能理赔的钱自己这几年的开销负数和赚的正数差的不多。还和社会企业技能的脱节,很划不来。

从企业管理的角度看,人家保险公司从不缺法律支持,有的是律师,反正都要花钱,事多事少都是他,给他找点事做能减少企业开支,那拒赔是必须的,要赔偿走法律程序。

这就是为什么保险公司愿意走司法程序理赔的几个重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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