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春2020年民辦中小學招生政策解讀:重罰違規招生 情節嚴重撤銷招生資格和吊銷辦學許可證

10月份,長春市無論是公辦學校還是民辦學校,重磅消息源源不斷,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問題成為社會關注熱點,牽動著很多適齡兒童家長的心。

28日,39所民辦中小學簽訂了《依法規範辦學承諾書》。其中,承諾書中的第五條:堅決杜絕自行組織或與社會培訓機構聯合組織以選拔生源為目的的各類考試,或採用社會培訓機構自行組織的各類考試結果。

长春2020年民办中小学招生政策解读:重罚违规招生 情节严重撤销招生资格和吊销办学许可证

通過校外培訓機構等與學校簽訂入學協議的能否到民辦學校就讀?

對此,長春市教育局針對2020年民辦中小學招生政策進行解讀。市教育局明令禁止民辦學校招生與培訓機構掛鉤,但個別機構為招攬生源,私下承諾可以通過參加培訓的方式入讀民辦學校。

據瞭解,長春市落實國家招生政策,對民辦義務教育學校招生方式進行了調整,從2020年開始,長春市民辦義務教育學校的招生全部實行網上報名,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劃的,實行電腦隨機錄取。

堅決杜絕民辦學校和培訓機構各種違規招生行為,任何機構、任何個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擾亂義務教育招生秩序。

但通過長春市教育局近期的排查發現,目前仍有個別校外培訓機構進行虛假宣傳,承諾學生及家長可以通過培訓、考試選拔等方式進入民辦學校。

長春市教育局將對這類違規招生行為進行嚴肅處理。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第七十六條:“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違反國家有關規定招收學生的,由教育行政部門或者其他有關行政部門責令退回招收的學生,退還所收費用;對學校、其他教育機構給予警告,可以處違法所得五倍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止相關招生資格一年以上三年以下,直至撤銷招生資格、吊銷辦學許可證;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未來,不管是民辦義務教育學校還是校外培訓機構,誰違反了招生相關政策,教育行政部門將依據這個條款嚴厲處罰。

中國吉林網也溫馨提醒廣大學生家長,不要輕信宣傳,避免上當受騙。

中國吉林網 吉刻APP記者 越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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