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上课时拉肚子去上厕所,领导巡班发现,认为是教学事故,处罚该教师合理吗?

个性挑战耐性


我觉得领导应该要调查清楚,如果确实是因为拉肚子,处理显然不合适。领导也应该设身处地的想一想,自己会不会出现拉肚子的情况呢? 教师也是人,凡事需要有人性化。试想一下,如果拉肚子都要被处理,那不是寒了天下老师的心。作为领导应该看重的是老师的教学水平,而不要在小处太过于计较。


烂叶子


老师上课时因为拉肚子去上厕所,这是时有发生的事情,应该属于正常情况,不能算作“教学事故”。

拉肚子可能是等不得按照正常程序请了假再去厕所的,只能立即就去了,不然就真的要出“事故”了!领导不会连这个也不理解吧?而且,如果这个老师拉肚子很严重的话,作为领导是不是应该关照一下,同时安排别的老师替换一下?


云山林风


领导处理上课时因拉肚子上厕所的教师,肯定有内情。合理与否,应该两说着!

自古以来都有“官不差病人”的说法。当然了,教师上课时拉肚子上厕所,也算是教师有病了,不应该是教学事故,应该可以不受处理的。

但是,现在这位教师为什么被处理了呢?这里面一定有情况。

  1. 教师拉肚子非常急,所以马上就把学生独自放在教室里,自己上厕所去了。
  2. 一个班级所有的学生都呆在教室里,不可能不乱说话,不下位。此时,班级里一定很乱。此时,正好被巡班的领导发现了。
  3. 我们都知道,教室里是不能没有教师的。一旦发现教室里没有教师,肯定就要定为教学事故。
  4. 教师虽然是拉肚子,但是,这时候他应该使用应急处理办法。即使自己不能亲自到办公室让别的教师替自己看一会儿学生,也可以让学生到办公室找老师或者是找校长安排,亦或是知会一声临近班级里的教师给予照看一下班级等等办法,也是有机会做到的。问题是,领导巡班时,班级里没有教师。
如果大家是领导,见到这种情况会听之任之吗?这时候领导处理这个教师,估计此教师没有什么话说。这种情况下的处理就是合理的。

可能有的人会说,事有轻重缓急,拉肚子当然是急事,是上课急还是马上就要拉肚子急?是的,拉肚子是急,但是,丢下学生不问,只顾自己,也是说不过去的。就像2008年汶川大地震中,某教师在大难临头之时,为求自保放弃学生独自跑掉,被人称为“某跑跑”。大家都知道,此人后来被处理。也就是说,作为教师应该深刻把学生放在第一位。

话又说回来,如果这位教师在上课拉肚子,安排好课务之后才去厕所,班级里始终有教师在看班。在这种情况下,校长还是坚持认为这个教师擅离职守,定为教学事故,还要处理教师,那么,这个校长就是不对了,也不合理了。这说明这个教师在紧急情况下处理地非常得当,始终没有忘记学生的学习及班级的安全等等课务,这样的教师没有只顾自己,是一个合格的教师。

对于任何事情,我们都要透过现象看本质,仔细分析分析,就会发现问题不是自己想的那个样子了。

结语:

合理不合理,要仔细分析!从不同的角度来看,就会得出不同的结论。


中小学教育者


我是小学老师,我来谈谈这个问题。我先分享一个和这个类似的案例吧。

我们这里的学校现在每个教室都安装着摄像头,并且还和教育主管部门联网。每每教育主管部门都是通过网络监测老师们的上课情况。如果发现哪个学校、哪个教室里没有老师在讲课,就算空堂。那么这个学校的校长和老师就得去教育主管部门去解释和检讨空堂的原因。

那天同事小王(女老师)上课的时候,觉得不舒服,原来大姨妈突然造访。老师只有临时终止讲课,先让学生做练习题,然后去办公室找同事借“用品”,可惜那天谁也没带,她就赶紧去了学校门口的超市买了一包,然后赶紧去上课。

可就在这个时间段,正好被教育主管部门网上巡视,教室空堂,这样按规定老师和校长就要去做书面的解释,可是一个女老师怎么给男领导说自己的私事,又怎么好意思说出口。就说自己是肚子疼,内急去厕所了。后来教育主管部门也没有在说什么,然后就改了要求,如果老师临时有事出教室,几分钟内就回来,不用去做书面解释和检讨,如果很长时间出教室,不回来,也不找其他老师来顶岗,那么这就是教学事故。

先说说什么是教学事故。
教学事故是指教师及教学管理人员失职或违反教学工作条例,从而影响正常的教学秩序,影响教学环节的实施等在教学或教学管理过程中出现的失误或过错。

教学事故按其性质严重程度分为:严重教学事故和一般教学事故。
其中教师擅离课堂或上课迟到5分钟以内,这属于一般教学事故。

回到网友询问的这件事上面来。教师上课时拉肚子去上厕所,领导巡班发现,认为是教学事故,处罚该教师合理吗?

我个人觉得虽然领导是照章办事,但是却容易寒了老师的心,处理的过于简单粗暴,不讲人情。

如果领导巡班发现空堂,也不给老师解释的机会,就直接按照规定认定是教学事故,来处罚老师,这样真的会伤了老师的心。

老师也是普通人,内急去个厕所,也被认定为教学事故。那大家说老师该咋办。管天管地,还不管拉屎放屁呢,大家也不是没有拉过肚子,那是能憋的住的吗?难道你不叫老师赶紧去厕所解决,你打算老师怎么解决,那会还有时间来找个人顶自己的岗位吗?急匆匆冲进卫生间是正常现象吧!估计安排好之后,就直接拉裤里了吧!

我要对领导说

这样带病坚持工作的老师,你不表扬,还小题大做批评处罚老师,也太伤下属的心了吧。

一个学校想进步,校长想要干出点成绩来,你所依仗的就是每位教师,只有她们努力付出,兢兢业业的工作,你才能出业绩。

老师们的主要工作就是教学,作为领导,你要给老师创造好的工作环境和工作心情。你想要大家好好工作,你就要给予大家一些关怀和帮助,视老师如亲人,知冷知热,体贴关怀,让老师们内心里感觉温暖,不好好工作都有点对不起你,你看看这是什么效果。

可是你这样的处理方式,你觉得好吗?人家带病坚持工作,反遭批评处罚,那么以后老师稍有病痛,就给你请假,今天请,明天请,消极怠工。你说这工作你还怎么干。

这比课间去趟厕所更让你恼火吧。可是教职工病了,履行了请假手续了,你还能说啥。

所以呀当领导也要讲究艺术,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当领导,不维护自己的下属,不为下属排忧解难,只会一味的责难,你说这样的领导,谁还会信服你,谁还能真心的听从你的领导,给你卖命工作呢!只会阳奉阴违吧。

做领导的也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只要不是原则的问题,多为老师们设身处地的考虑,多给老师些关怀。老师们都是这样的,你给我一分好,我还你十分情,这样你的工作就好做多了。对老师多一点人文关怀,老师们就感激不尽,誓为知己者服务。这不皆大欢喜吗!

这是我的一点看法,不知道朋友们怎么看待这个问题,请分享一下您的观点吧。


心中百合静静开


这是个很有意思的话题。说实话,我也遇见过这种情况,正上着课激情飞扬之时,突然肚子开始闹腾,关键是根本停不下来,憋的我是脸上青一块紫一块。实在吃不消了,在学生面前还得佯装镇定,打个马虎眼,说:“你们自己预习一下,我到办公室去拿点东西。”然后赶紧直奔“五谷轮回之所”,释放一下内存,好不畅快。完事后赶紧回到教室,还好,孩子们都还是很听话的。

好在当时并没有领导巡视,孩子们也被我蒙在了鼓里,这就成了我一个人的小秘密,也没有上升到教学事故的高度,更没有受到处罚。



那么教师上课时拉肚子上厕所,被认定是教学事故并被处罚,是否合情合理呢?我觉得既不合理,更不合情。

从“理”上来看,“教学事故”应该是“正常上课期间,教师无故离开教室,引发不良影响和事故的”,这里要强调“无故”这两个字。

如果一位老师,在正常上课期间,无缘无故或因自己的私事,离开了教室,那么毫无疑问,都是一起教学事故,应该受到惩罚。

但问题是:拉肚子上厕所确实是私事,但绝不能算“无故”。你说拉肚子上厕所是私事,这个我无话可说,理论上确实如此。但“人有三急”,稍微有点生活常识的人都知道:拉肚子不是靠自己的意志就能憋住的。不信领导您自己生活中体验一下。如果一位老师课堂上当众憋不住了,那才真正是“斯文扫地”,造成重大教学事故了。

有理论家会说:你可以找个同事暂时帮你替班啊。废话!有那打电话的功夫,早完事了。

所以,因为拉肚子上厕所而暂时离开教室,是有缘故的,而且这个缘故并不以人类意志而转移。



从“情”上来说,是人就会拉肚子,因为拉肚子这种不可控的事情,而被定性为教学事故,并受到惩罚。我想,这位领导的水平,也就是管理管理厕所了。

制度是死的,但制定制度和执行制度的人是活的。在管理过程当中,要讲究合情合理,否则难以服众。遇到因拉肚子上厕所而暂时离开教室这样的事情,我想稍微明事理的领导,都会在了解情况之后,简单提醒一下当事人注意关注自身身体状况,不要造成教学事故。这事就这么过去了。如果您非得上纲上线,其实是极不明智的,甚至会闹成一个大笑话。

管理的能力、水平和智慧,就在处理这一桩桩小事当中。



教育教学管理的对象,是人,是一个个学生和老师。这就决定了教育教学管理并不能过于死板,有时要讲究方式方法。

有时仔细想想,现在校园管理当中的很多弊端,其实都是因为上级行政命令管理过于死板造成的。比如说:上级要求“安全责任重于泰山”,于是底下学校就出现了“安静的课间10分钟”、“不上体育课”之类的怪事。

我当班主任,还遇到过这样的事情:当时我正在一个班级上课,班长和体育委员急匆匆的赶过来找我,说一位学生因为上体育课打篮球被撞到了肚子,现疼痛不止,急需联系家长或送医院观察。大家说这样的情况我该怎么处理?离开教室吧,就是教学事故;不离开教室吧?作为班主任,学生受伤你不管了?那会酿成更大的事故!所以我最终还是选择赶赴操场。当然在赶赴操场的过程当中,我找了位同事去帮我看班。

教育教学的对象是一个个人,你很难做到“1+1=2”这么精确。有时需要你变通一下,注意方式和方法。



【结束语】:希望此类因“一次拉肚子而引发的惨案”不要再在校园里发生了。教师们已经承受了太多的压力,教育管理者在管理时,应多一些人文关怀,少一点制度打压。教育管理者,不仅仅是教师的管理者,更应该是教师的保护者。


章不才


教师上课时拉肚子去上厕所,领导巡班发现,认为是教学事故,教师遭到处罚,合理吗?

我认为是合理的!

先说说我亲身经历的“神预测”的事情。十年前,我在学校干教研组长,那个时候,学校的管理比较松弛,对于教师的管理非常“人性化”,很多人生病请假成为家常便饭,不但自己生病请假,父母孩子生病也随便请假,不但生病请假,家中有事,随便打个招呼就不来了,一请假就是好几天,我于是练成了一项“神功”,可以同时盯两个班,给两个班的学生上课,从这个班级里讲课,让另一个班的同学预习,从这个班讲完课,让他们做着练习,跑到另一个班开始讲课,讲完课让他们做着练习,然后再去另一个班给他们讲题。就这样来回倒,打时间差。


有一天,我终于没有课了,我在楼层看了一圈,我看到什么?我看到有些教室里没有教师,教师可以随意的到办公室喝水,拿东西,上厕所,甚至打电话,学生在教室里吵翻了天,有的班级有的学生竟然在教室里追逐打闹都没有人管,即使教师在场,对这种现象也仿佛没有看到一样。我从内心感觉到惊悚可怕,你没有见到过这样的情景,肯定体会不出来,当一群人心无旁骛,毫无顾忌的时候,内心的野马便开始奔腾,心似平原走马,易放难收。
于是我来到走廊的一头我们主任的办公室,我对她说:坏了,在这样下去,非出大事不可。她一脸惊讶地看着我:为什么?我说:刚才我转了一圈,教室里空堂严重,学生们都很疯,太乱了,孩子们没有人看着怎么能行呢?


我说这话的一天以后,一个学生在教室里因为和别的孩子发生争执,竟然试图跳楼,整个身子已经悬空到四楼窗户之外,幸亏老师及时赶到,采取了措施。
两天以后,趁着下午上学期间,教师尚未有到岗,一位家长的情妇拿着刀进入学校,早三楼到四楼的楼梯平台,将一名女生当众斩杀,场面极度残忍不堪,现场的血很厚,一股浓重的血腥味让我几天都吃不下饭。


其实,对于凶手,我似乎看到过,之前她不止一次来学校观察踩点,那个时候门禁制度并不是很严,虽然有门卫,但家长和闲杂人员可以随意的进出。当我看到凶手被带走,突然记起似乎在某个时间我和她曾经在走廊迎面走过!


从此以后,学校开始重新洗牌!

这不是我在杜撰故事,这是活生生的现实!

上课期间,没有教师的课堂绝对是一次事故。有教师不管学生的课堂更是一种教育的悲哀!

那些认为教师拉肚子可以空堂的教师,认为该教师不应该受到处罚,为教师鸣不平,认为管理缺少人性的人,真的没有经历过管理松弛对孩子的危害!

我之所以认为这是一起教学事故,认为处罚教师是合理的,有以下几点:

1.当班教师的职责在课堂,任何情况都不能成为空堂的理由!

一节课40分钟,教师就应该盯在教室里,任何的情况下都不能有“空堂”现象的发生。这是职责所在,也是责任所在。我们每个上课的老师可能都有各种各样的原因需要离开一会儿,但必须找到顶替你的老师,必须委托别的老师给你盯班。不应该造成空堂的现象。

有人可能说,这个老师拉肚子还坚持上班,值得表扬,怎么还处罚她呢,简直太不人性了。这是一码归一码的事情,不能因为你生病了,就允许空堂的存在,这是在学校里,看起来并没有发生严重的事故,如果是在工厂的流水线上呢,是不是因为你拉肚子,就允许你耽误一会儿,使整个生产线都停下来呢,或者产生大量的废品呢,显然是不可以的,你虽然带病坚持上班,但你造成了严重的后果,只能处罚,不可能因此而表扬!

2.安全责任大于天,空堂极易造成安全事故。

心似平原走马易放难收,孩子的天性是活泼好动的,必须有教师看着守着才行,而安全事故的发生从来不会和你打招呼,都是发生在一瞬间的事情。作为教师,同学们那种磕磕绊绊,磕掉牙的,断胳膊的,断腿的等等事故是经常看到的,我们都有数,这种事故的发生往往发生在老师不在场,或者在场但是管理不严格的情况下。如果老师要求严格,令行禁止,可以有效杜绝此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的。空堂造成的安全事故,责任肯定在教师和学校身上,这个一旦发生谁都脱不了干系,真正严重事故的发生,绝对会连累到一批人的,所以这不是玩笑。

有人可能会说,我们学校是安全的,根本不会存在严重安全事故,别这样说,每一个发生车祸,家破人亡的人,在开车上路之时,在发生车祸的前一秒钟,都不会认为车祸的发生。每一个安全事故的发生之前,没有人认为会发生这样的事故。安全了十年,并不代表接下来你会安然无恙,安全责任这根弦不能松呀!

3.管理制度要有刚性,遵守规则是最大的道德!

管理的严格,并不是表现在道德至上,也并不是表现在人性化方面,而是表现在它一视同仁的刚性,这是保持公平公正的基础,也是令人信服,让人敬畏的开始。

真正的管理制度并不会因为某个人某个特殊情况而改变,而是一直保持着它的刚性。

让我们看看这样的例子:

1764年深夜,一场大火烧毁了哈佛大学的图书馆,很多珍贵的图书被毁于一旦,让人痛心疾首。第二天,学校上下得知了这场重大事故,有一名学生尤其面色凝重,突发的火灾把这名普通的学生推到了一个特殊的位置,逼迫他作出选择。原来在这之前,他违反图书馆规则,悄悄把一位牧师捐赠的一本书带出馆外,准备优哉游哉地阅读完后再归还。突然之间,这本书就成为哈佛这批受赠的250本书中的唯一珍本。怎么办?是神不知鬼不觉地据为己有,还是光明磊落地承认错误?一番激烈的思想斗争后,这位学生终于敲开了校长的办公室,说明理由后,郑重地将书还给学校。霍里厄克校长接下来的举动更令人吃惊,收下书表示感谢,对学生的勇气和诚实予以奖励,然后把他开除出校。哈佛的理念是:让校规校纪看守哈佛,比用其他东西看守更安全有效。


一个有正义感的人就是一个遵守制度和规则的人!

如果今天这人拉肚子空堂了,明天那个人接待家长空堂了,后天某个人因为头疼空堂了、、、、那么再完备的制度有什么用?

必须保持对规则的敬畏,必须保持规则的刚性。这才是守护一个学校的基石!

所以,我认为这个老师因为拉肚子空堂受到处罚是合理的!尽管我们对她的遭遇比较同情,但规则就是规则,遵守规则才是最大的道德!



教育锋线


如果真的是老师拉肚子,在教学期间临时上厕所这非常正常。

这个需要了解真实情况,不能够武断的做出处理。

人吃五谷杂粮,哪有不生病的道理?再者说了,谁能够保证自己在课堂上身体就不会出现一些突发状况?

我曾经也有过一次这样的经历。记得那一次是开全体教职工大会,会开到中间,我的肚子疼的实在受不了了,根本来不及给任何人请假打招呼,就直接冲出会议室。弄的是跟着跑出来几个老师,还以为出了什么事情。



如果这个老师真的是闹肚子,上课期间临时上厕所是情有可原的,不应该按照教学事故来处理。

但教学管理也并没有那么的单纯,领导之所以要按教学事故处理,是因为领导也不能排除会有个别老师造成教学事故后,找这样的理由为自己开脱。



基于这样的情况,我们不能单方面的说领导处理的对还是处理的不对,关键是要调查清楚老师得病是不是情况属实?

如果老师生病情况属实,那么这个处理就不合适,应予以收回并向老师公开道歉。

为了防止类似的事情再次出现,建议学校要专门拟定一个此方面的管理制度。比如,教师在课堂遇到突发情况以后如何处置,如何应对,谁来接管等方面的规定。总之,不能把学生丢在课堂上不管,以防埋下安全隐患。


教育探微


以此类推,老师在课堂上突然晕倒,是不是也要等到下课才能上救护车?

什么是教学事故?

教学事故,是指教师违反教学管理条例,从而影响正常的教学秩序以及在教学过程中出现的过错与失误。

那老师上课身体不适去趟厕所到底违法了哪条教学管理条例呢?是不是认为违反了在课堂上离开岗位超过5分钟这一条?准确的说应该是无故离开教学岗位才对,肚子疼上厕所也算上这一条的话,那就太狠心了。幸亏是拉肚子,如果是突然晕倒叫救护车,还要等到下课吗?

很显然这种理解是极其错误的,擅自离开课堂和教学岗位的教学事故的前提必须是主观刻意的离开,并非因为突发离开,管理条例是死的,但人是活的,必须具体的分析和理解。

那为什么非要扣上教学事故的帽子呢?

正常情况下,如果涉及到教学事故的话,学校是要成立调查组进行调查的,很显然这是一个没有经过事实调查的处理,整个过程很粗糙。当事人,学生,教研组都要进行调查,甚至要调取校园内监控,否则还是不要乱扣帽子。

我觉得更多的应该是校领导对这个老师有意见,看不惯,只是老师得罪人了,然后欲加之罪何患无辞,我估计也是一个小学校,稍微大点的学校也不敢啊,老师是有申诉权的。

再加上部分校领导的一贯的管理作风,欺软怕硬,对于那些平时不怎么活跃,也不怎么敢讲话的老师,领导喜欢挑毛病,提要求,甚至扣帽子。

所以,我觉得这种情况还是比较少的,不符合常规,换成是我肯定跳起来和校领导干,学校管理必须一碗水端平,让老师们心服口服才行,否则这个领导迟早要被拆台的,放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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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蛙英语


如果是我肯定发飙。十五年前一次课,学生请求我分组活动,结果领导检查发现我没在,等我巡视一趟回来别的老师告诉我旷课,当时我就发飙了,提起一兜子球到校长室,把球往地上一砸,满地都是,张口就骂,校长让我找教务处改过来,我就不去,你亲自给他们说,最后给我消了,帮我把球收拾好,我气呼呼的走了,边走边骂。如果是真没上课,理屈咱认,他们眼瘸诬陷人就不行。回到主题,直接找校长,训得他没话说。


用户5932828018886


上课是遭遇特殊情况,拉肚子了,女老师大姨妈造访了,我们每一个老师都曾经遭遇过。但是,被领导巡班看到当作教学事故,这个结果就是一个笑话,是不该出现的。责任在谁?可能在老师,也可能在学校。指责教师和指责领导,都是错误的,要看清一个前提:学校是否有明确的制度安排!

这是一个学校课堂常规管理的一个基本内容,遇到特殊情况,教师该怎么做。这个在学校的管理制度中,应该有专门的条款。我每到一所学校,都是这样规定的,遭遇教师个人的特殊情况,首先安排好教室学生学习活动,比如读书、背诵课文、写作业等都可以,要求班长维持课堂纪律,然后向年级组长通报情况。

注意,只是个通报,不是报批,可以在去厕所过程中,也可以是到厕所后,反正有了这个程序就可以,以人性化为原则。你总不能等到领导批准再去,那不拉裤子了。这种情况不适合报批,凡是要求报批的,都是领导耍流氓。

如果学校有着这样明确的规定,老师无视学校的规定,没有安排好学生学习活动,没有通报情况,领导定性为教学事故,是没有问题的,是正确的。

如果,学校没有课堂教学管理制度,有制度但是没有教师遭遇特殊情况怎么做的条文,那么教师可以随意怎么做,因为学校没有制度,只能按照自己的想法行事。这种情况下,领导说这是教学事故,纯粹瞎胡扯,连制度都没有,凭什么定性?这样的情况下,教师没有任何责任!

综上,这件事是否属于教学事故,处罚教师是否合理,关键在于学校是否有制度安排,教师是否按照制度做。没有制度安排,教师无责;有制度安排,无视制度,处罚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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