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執行人:王華明
出生日期:1978年1月12日出生
住址:湖南省桃源縣雙溪口鄉灌車湖村
案情介紹:被執行人王華明與申請執行人李梅國內非涉外仲裁裁決糾紛一案。被執行人應向申請執行人清償金錢債務暫合計27192.39元,此外,被執行人還應承擔本案執行費307.89元,以上款項合計27500.28元。
執行案號:(2019)粵19執715號
執行依據:(2018)穗仲莞案字第29316號裁決書
執行標的:27500.28元
執行法院:廣東省東莞市中級人民法院
聯繫方式:黎書記員 0769898118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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