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財產屬於夫妻二人,一方去世後,就該歸另一方嗎?

東友律師事務所


對於這個問題,應當說描述的是不準確的。

因為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本身夫妻雙方都是各佔一半的份額的,如果其中一方去世,那麼去世一方的一半份額將作為他的遺產,由相應的法定繼承人來繼承,但是另一半的財產依然是屬於在世一方配偶的財產,這一半是不會作為遺產進行分割的。

而作為去世一方這一半的遺產歸誰所有?首先要看去世一方在生前是否定立了相關的遺囑,對遺產進行了相應的處分,如果由遺囑,並且在遺囑有效的情況下,應當按照遺囑的約定進行執行,如果沒有,則按照法定繼承的順序來進行繼承。

而法定繼承的第一順序繼承人裡面,包括去世一方的配偶,父母,子女,所以配偶肯定是作為法定繼承人之一,是可以繼承相應的遺產的。但是她不見得能夠繼承所有的遺產。因為要看是否還存在其他的繼承人?如果存在其他的繼承人,則有幾個繼承人,就由幾個人平均分配,如果只有配偶一個繼承人,才可以說相應的遺產歸他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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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律師工作室


夫妻一方去世以後,夫妻共同財產並不會當然歸屬於另一方。當然,如果去世一方生前訂立遺囑,那就是另一回事了。


根據有關法律規定,如果夫妻雙方沒有做出特別約定,原則上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的所得財產,都屬於夫妻共同財產,由夫妻雙方共同享有、共同支配。在正常情況下,夫妻雙方對共同財產是共同共有的,並不會一分為二、各佔一半。只不過,當夫妻一方去世以後,夫妻共同財產就需要一分為二了,其中一半份額作為去世一方的個人遺產,按照繼承法的有關規則進行處理。

根據繼承法的有關規定,如果被繼承人立有遺囑,那麼就按照遺囑繼承的規則辦理。只要去世一方立有遺囑,約定自己的所有遺產都由另一方全部繼承,那麼夫妻共同財產就全部屬於在世一方了。相反,如果去世一方沒有訂立遺囑,那麼就要按照法定繼承的規則辦理,由第一順位繼承人父母、子女和配偶平均分配。

《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十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如果按照法定繼承的規則辦理,夫妻在世一方就很難得到全部財產了。


冰焰


‘’不可能!‘’

依我之見:夫妻關係存續期間的所得財產法律規定的確是‘’夫妻共同財產‘’,但是,夫妻共同財產在一方去世後的遺產繼承中‘’不一定全部‘’由另一方繼承。

如果去世一方的‘’父母‘’還健在,依繼承法之規定去世的配偶留下的遺產份額健在的父母作為遺產繼承第一順序人之一,依法應該分得該得的份額遺產;

如果去世的一方還有親生兒女或依法收養的兒女或非婚生子女,依繼承法之規定‘’子女‘’也是該去世的父或母的第一順序繼承人之一,依法依理應該分得去世的父母去世留下遺產的應得份額;

如果一方系男方去世,去世前其妻己懷有男方的骨血,雖未出世,但依繼承法之規定遺產繼承時應留有‘’遺腹子‘’的份額直至孩子出生,如果是鮮活的生命,就必須以‘’子女‘’的身份分得該份遺產;

如果去世的一方在外正常的經營活動,或履行與已身份相關的必要的義務而對外合法借款,去世後首先須用夫妻共同財產償還債務後所餘遺產才能分割。

如果還有N…個合法理由參與‘’去世一方所留遺產‘’的分割。

當然,如果夫妻雙方的子女已成年,父母也雙亡,且夫妻雙方也無外債,如果一方以遺囑‘’的形式明確自己去世後的夫妻共同財產的自己的份額全部由另一方繼承的話,那麼,此種情形下另一方才可以完全繼承去世的一方的全部遺產。

請問:配偶一方去世後,另一方面還能完全繼承其遺產嗎?


唐先明75443043


我國婚姻法規定,夫妻共同財產歸夫妻共有,離婚時候應當一人一半。

那如果在婚姻存續期間內,夫妻一方突然死亡,是不是共同財產也理所應當的歸另一半呢?

王芳(化名)與陳生(化名)在2010年領證結婚,婚後有一子,今年8歲。

但就在兩週前,丈夫陳生在工作中突發腦梗,經搶救無效死亡,家中一時悲痛萬分。

但悲傷過後必將面臨一個問題,陳生的遺產。王芳認為夫妻二人的共同財產,離婚時候應當一人一半,現在人沒了,理所當然的應該由她作為配偶來繼承,但公婆卻提出了不同意見,陳生的車、房子、存款他們也是有份的,一時間,陳生的父母及兄妹都要來分這筆遺產,王芳無奈,只能來尋求律師的幫助。


首先,《婚姻法》規定:夫妻在婚後共同取得的財產都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應該平分。但一方去世的財產繼承,卻與上述觀念大有不同。

當繼承開始時,被繼承人生前留有遺囑的,按照遺囑進行繼承;突發情況下沒有遺囑,則要依照法定繼承。

一、被繼承人留有遺囑

如果陳生生前留了遺囑,遺囑中交代清楚了財產繼承事宜,那麼就按照該遺囑進行繼承。當然陳生所能支配的財產僅僅是自己的那一份,也就是共同財產的1/2。

二、被繼承人未留遺囑

但現實中,類似這種突發情況死亡,被繼承人根本無法及時訂立遺囑,在沒有遺囑的情況下,根據繼承法這一類情況都應當按照法定順序進行繼承。

法定繼承的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根據《繼承法》規定:“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現陳生的父親、母親、王芳、兒子都第一順序繼承人,那麼王芳就應當獲得遺產的1/4。

所以,王芳在擁有自己1/2共同財產的基礎上,還應當分得1/4的共同財產,總的來說配偶應當獲得原有共同財產的5/8。

那麼,陳生的兄弟姐妹是否有權來分割遺產呢?與他們沒關係!

最後需要特別注意2點:

1.陳生的債務,王芳用還嗎?

被繼承人死亡後,其債務應由其繼承人清償。繼承遺產應當清償被繼承人債務,清償債務以遺產實際價值為限。也就是說,如果陳生對外有債務,所有繼承人都需要等比例償還,但最多不超過繼承遺產的實際價值。也就是說,王芳最多拿出她所繼承的那1/4用於償還。

2.配偶死亡,王芳應對陳生父母進行贍養嗎?

喪偶的兒媳對已死亡配偶的父母沒有法定的贍養義務。

但我國繼承法鼓勵喪偶一方贍養已去世配偶父母,規定了喪偶兒媳對公、婆,喪偶女婿對岳父、岳母,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在繼承時享有份額。


東友律師事務所


夫妻共同財產,就是夫妻雙方各有一半對財產的處置權和所有權。可以理解為一人一半。

如果一方死亡,ta名下的這一半財產成為遺產

如果有遺囑或遺贈扶養協議,且該遺囑、協議具有法律效力,內容具有可執行效力,那麼按照遺囑、協議內容處理遺產去向。

如果沒有遺囑、遺贈扶養協議等文件,那麼按照法定繼承由第一順序繼承人平分。

第一順序繼承人是 配偶、父母、子女

三者無排名先後。

在死者的父母、子女等親人在世的情況下,夫妻中未過世的一方不能獨自佔有全部夫妻共同財產。

另外還有轉繼承、代位繼承等多種因素存在,配偶能否獨佔所有遺產,要依照具體案例內容來分析的。


信凱律師事務所


不是的。

夫妻共同財產,一方去世後,應該按以下方式處理。

首先把財產分兩半,一人一半。去世一方的這一半作為遺產處理,另一方取得一半。

然後是遺產處理。如果死者生前立有遺囑,則按遺囑處理。若無遺囑,則按法定繼承處理。

法定繼承,另一方作為死者的配偶,是第一順序繼承人,有權繼承。但第一順序繼承人並非只有配偶一人,而是配偶、父母、子女。此時遺產應該由所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一般來說是平均分配。當然,其中若有放棄繼承的,則由未放棄繼承的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


天涯風沙


這得看他有無子女及父母,道先你得分清楚,夫妻共同財產也就是說各佔一半財產,如一方過世的話他的那一半就成了遺產,國家規定有遺財繼承法,那就得控遺產繼承法的順序進行。如他有子女及父母健在的話你最多隻能繼承得了一半,決不能全部規你。


海嗨嘿


夫妻共同財產屬於夫妻二人,一方去世後,財產是不可能歸另一方。

我國財產繼承法規規定:

1:死者生前合法的一切財產,繼承從被繼承人死亡時,開始生效。

2:第一順序繼承人是:父母、配偶、子女。

3:第二順序繼承人是: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

4:在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第二順序繼承人是不可以繼承的。如果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第二順序繼承人,才可以繼承。

5:配偶(夫妻)無子女,有相互繼承遺產的權利。

6:夫妻共同財產(遺產分割),先平分二分之一(各一半),死者另一半遺產,再父母、配偶、子女、平分(子女不分男女,均為遺產繼承人)

所以夫妻共同財產,不可能全歸另一方。


竹君楠


不一定。

夫妻共同財產,一般而言,夫妻一人一半。

如一方去世後,則屬於死者一方個人所有的財產屬於遺產(參見《繼承法》第三條,遺產是公民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

對於死者遺產的繼承,如無遺囑或遺贈撫養協議,則按照法定繼承的順序。

參見《繼承法》第十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同順位的繼承人一般而言是平分遺產。

同事,也存在遺囑繼承和遺贈撫養協議的繼承方式。遺囑繼承與遺贈撫養協議的效力高於法定繼承,即如果有遺囑或遺贈撫養協議,按照遺囑或遺贈撫養協議的內容處理遺產。同時遺贈撫養協議效力高於遺囑。

所以,夫妻一方去世後,要看是否存在遺囑或遺贈撫養協議(遺囑或遺贈撫養協議可以約定死者遺產完全歸屬於另一方),如果沒有,則按照法定繼承的順序處理遺產,而不是必須完全屬於夫妻的另一方。


北京冠領民商律師團隊


夫妻共同財產屬於夫妻二人,一方去世後,如果沒有遺囑的情況下,屬於夫妻共同財產的部分,在世一方可以先行分割一半,分割後剩餘的一半,父母、配偶、子女均有共同的繼承權!

詳細規定可以參考《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二條,第五條,第十條,第十三條,第十四條,第十六條的相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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