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碼:600150 公司簡稱:中國船舶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會、監事會及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保證季度報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完整,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並承擔個別和連帶的法律責任。
1.2 公司全體董事出席董事會審議季度報告。
1.3 公司負責人雷凡培、主管會計工作負責人陳瓊及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郎文保證季度報告中財務報表的真實、準確、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報告未經審計。
二、公司主要財務數據和股東變化
2.1主要財務數據
單位:元 幣種:人民幣
非經常性損益項目和金額
√適用 □不適用
單位:元 幣種:人民幣
2.2截止報告期末的股東總數、前十名股東、前十名流通股東(或無限售條件股東)持股情況表
單位:股
2.3截止報告期末的優先股股東總數、前十名優先股股東、前十名優先股無限售條件股東持股情況表
□適用 √不適用
三、重要事項
3.1公司主要會計報表項目、財務指標重大變動的情況及原因
√適用 □不適用
單位:萬元
3.2重要事項進展情況及其影響和解決方案的分析說明
√適用 □不適用
1、為有效落實中央經濟工作會議關於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決策部署,切實降低下屬子公司槓桿率,防範下屬子公司債務風險,公司分別於2018年1月25日和2018年2月12日召開第六屆董事會第二十五次會議和2018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關於子公司上海外高橋造船有限公司增資的議案》和《關於子公司中船澄西船舶修造有限公司增資的議案》,引進華融瑞通股權投資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華融瑞通”)、新華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新華保險”)、中國國有企業結構調整基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結構調整基金”)、中國太平洋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太保財險”)、中國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國人壽”)、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人保財險”)、工銀金融資產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工銀投資”)、北京東富天恆投資中心(有限合夥)(以下簡稱“東富天恆”)8名投資者,以“債權直接轉為股權”和“現金增資”兩種方式對公司所屬外高橋造船和中船澄西分別增資人民幣477,500萬元和62,500萬元實施市場化債轉股。2018年2月,外高橋造船和中船澄西收到投資者的全部增資款並完成工商變更登記。
2018年2月26日,公司召開第六屆董事會第二十八次會議審議通過了《中國船舶工業股份有限公司發行股份購買資產預案》,公司擬分別向華融瑞通、新華保險、結構調整基金、太保財險、中國人壽、人保財險、工銀投資、東富天恆發行股份購買上述8名交易對方合計持有的外高橋造船36.27%股權和中船澄西12.09%股權。
2019年4月4日,公司第七屆董事會第二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調整公司重大資產重組方案構成重大調整的預案》、《關於的預案》等相關議案。詳情請見2019年4月5日公司披露的相關公告。
2019年8月7日,公司第七屆董事會第四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公司發行股份購買資產並募集配套資金暨關聯交易方案的預案》、《中國船舶發行股份購買資產並募集配套資金暨關聯交易報告書(草案)》等本次資產重組相關預案和報告書草案。詳情請見2019年8月15日公司披露的相關公告及報告書草案。
2019年9月12日,公司第七屆董事會第六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公司發行股份購買資產並募集配套資金暨關聯交易方案的預案》、《中國船舶發行股份購買資產並募集配套資金暨關聯交易報告書(草案)(修訂稿)》等本次資產重組相關預案和報告書草案修訂稿。詳情請見2019年9月17日公司披露的相關公告及報告書草案修訂稿。
2019年10月25日,公司召開2019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關於公司發行股份購買資產並募集配套資金暨關聯交易方案的議案》、《中國船舶發行股份購買資產並募集配套資金暨關聯交易報告書(草案)(修訂稿)》等本次資產重組相關議案和報告書草案修訂稿,並及時披露了股東大會決議公告。
2、公司控股股東中船集團的全資子公司、一致行動人中船投資基於對公司當前投資價值的認可及對未來發展前景的看好,決定對公司實施增持。決定自2018年8月28日起6個月內在遵守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和上海證券交易所的相關規定的前提下,通過上海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增持公司股份,本次增持總金額1-5億元人民幣,詳見公司2018年8月29日披露的《中國船舶工業股份有限公司關於控股股東的一致行動人增持公司股份及後續增資計劃的公告》(臨2018-74)。
2019年2月27日,公司收到中船投資《中船投資發展有限公司關於增持中國船舶工業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計劃延長的通知》,2018年8月28日至2019年2月27日,中船投資按照其增持計劃,通過上海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增持公司股票24,874,697股,達到公司總股本的1.80%。
為更好的實施本次增持計劃,中船投資經審慎考慮決定將本次增持計劃延長6個月期限,即增持計劃期限由2019年2月27日完成延長至2019年8月27日前完成。除此之外原增持計劃其他內容不變,詳見公司2019年2月28日披露的《中國船舶關於公司控股股東一致行動人增持股份進展暨增持計劃延長的公告》(臨2019-07)。
2019年8月27日,公司收到中船投資《中船投資發展有限公司關於增持中國船舶工業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計劃實施完成的通知》,自2018年8月28日至2019年8月27日期間,中船投資按照其增持計劃,通過上海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累計增持公司股票24,874,697股,達到公司總股本的1.80%,增持均價約為11.69元/股,累計增持金額290,707,825.94元,本次增持計劃實施完畢,詳見公司2019年8月28日披露的《中國船舶關於控股股東的一致行動人增持公司股份計劃實施結果的公告》(臨2019-63)。
3.3報告期內超期未履行完畢的承諾事項
□適用 √不適用
3.4預測年初至下一報告期期末的累計淨利潤可能為虧損或者與上年同期相比發生重大變動的警示及原因說明
□適用 √不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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