錢文華:清政府弱化琉球宗主權的歷史考察

錢文華:清政府弱化琉球宗主權的歷史考察

錢文華:清政府弱化琉球宗主權的歷史考察

近代,在西方列強的侵略下,中國在東亞的國際地位日趨低下。中國國力虛弱,已經難以支撐長期堅守的華夷秩序。體現華夷秩序核心內容的宗藩關係此時受到嚴峻考驗,中國與琉球的宗藩關係便是其中之一。日本在明治維新後,逐漸走上了向亞洲鄰國擴張的道路,琉球成為其侵吞的首要對象。清政府與日本在琉球問題上進行了一定的爭奪,但由於安全環境和實力等因素的影響,清政府在日本進逼面前步步退讓,最終任由日本將琉球吞併。

一、宗主權弱化的開端:《北京專條》

琉球,古稱流虯、留仇或流求,後更名為琉球。它位於日本薩祠馬島之南、中國臺灣之北,由36島組成,其中北部9島,中部11島,南部16島。1874年,大久保利通稱:"琉球兩屬狀態,自中世紀以來,因襲已久,難於遽加改革,以至因循至於今日"。【王芸生:《六十年來中國與日本》(第一卷),三聯書店1979年版,第149頁.】從歷史情形分析,琉球國自古就有"兩屬"地位一說,但理由並不充分。

中國對琉球擁有宗主權可以追溯到明朝。史書記載:"明、清兩代共有二十四次冊使遣往琉球。"【(清)李鼎元:《使琉球記》,陝西師範大學出版社1992年版,第1頁.】 1372年,楊載奉朱元璋之命出使琉球,中山王察度開始對明朝稱臣,並且派遣弟弟期泰隨楊載來華,上表稱臣,嚮明朝貢方物。此後每年或者隔年必定遣使來朝貢。當時琉球的山南、山北和中山三王互相爭鬥,明朝政府敕令他們息爭,並分封三王。等中山王統一琉球各島後,封察度為琉球王。1392年,朱元璋又賜閩人善操舟者三十六姓與琉球。1407年,琉球王以尚思紹名義派遣使節朝貢,之後琉球王就一直使用"尚"姓。中琉之間長期維持著比較穩固的宗藩關係,這種關係的維持不是靠武力,而是中國的國力和禮儀贏得了琉球人民的信賴,琉球願意採用中國人的姓氏就是其心向中國的最好例證。1663年與1756年,康熙與乾隆分別賜印給琉球王,表示繼續承認琉球的屬國地位。中山王尚穆死後,世孫尚溫派向國垣、曾謨為正副使"進例貢,表請襲封"【王芸生:《六十年來中國與日本》(第一卷),第6頁.】1855-1859年間,琉球與美國、法國以及荷蘭簽訂了通商條約,琉球國在條約文本中使用的都是"咸豐"年號,中國與琉球的宗藩關係得到了西方認可。長期以來,清

政府把琉球視為四個主要藩屬國之一(四個藩屬國指朝鮮、越南、琉球和緬甸)。另外,1879年琉球國王派紫巾官向德宏來華遞求援信,信中稱:"溯查敝國前明洪武五年隸入版圖,至天朝定鼎之初,首先孝順,納款輸誠,疊蒙聖世懷柔,有加無已,恪遵《大清會典》,間歲一貢,罔敢衍期"。【王芸生:《六十年來中國與日本》(第一卷),第165頁.】歷史上琉球的所作所為都證明了一件事:中琉之間存在的宗藩關係確屬無疑。

"兩屬"地位說是非常勉強的,日本顯然誇大了事實。從地理位置上看,日本離琉球較近,歷史上雙方形成自然往來關係是極為正常之事。然日本強行拉近與琉球關係,主要靠武力為後盾,並非琉球國自願。琉球"貧弱特甚,世受役於日本",【王韜:《弢園文錄外編》,遼寧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217、218頁.】日本史書中曾經杜撰了一段史事企圖證明琉球為日本屬國:唐開元二十三年(735),琉球已納稅貢於日本;日人測量琉球海面淺深,建立石碑。對此,王韜曾著文辯駁:"考日本史:文德天皇仁壽三年秋,僧圓珍附唐商欽良暉舶赴唐,路遭颶風漂至琉球,遙見數十人執矛立岸上;良暉哀號曰:'我等將為琉球所噬,若何!'圓珍祈福,忽得東南風,獲免。按其時為唐宣宗大中七年,相距彼言納貢之時一百八十年,日本人應與之久相念熟;何以祈福求免,一若從未相通者邪?此其可疑者,一也。測量海道志其深淺,此泰西諸國立約通商之後,航船舟師方傳此法;在唐千餘年前,何得於此!蓋偽造之言,一時流露於不自覺:此其可疑者,二也。"【王韜:《弢園文錄外編》,第218頁.】1591年豐臣秀吉用兵

朝鮮,派島津家徵至琉球徵集糧餉,為琉球王所拒。1602年日本擅自把琉球歸入薩摩藩。1606年,島津家久領兵入侵琉球,"日本強定琉球稅額,清查戶口,檢查土地,設立機關,又迫琉王不得與明朝通好"。【王芸生:《六十年來中國與日本》第一卷,第148頁.】日本所說的兩屬地位,僅僅指近代以來日本在行政區劃上強行對琉球控制造成的局面,並非歷史形成。1872年,日本逼迫琉球朝賀明治天皇親政。琉球王無奈,派王子尚健和三司官等到東京朝賀,天皇藉機封琉球王尚泰為藩王。次年,將琉球劃入日本內務府管轄,使之與日本其他郡縣並列。但沒有得到琉球的同意。日本與琉球之間在歷史上沒有形成自然的、雙方認可的宗藩關係,在性質上是一種單向關係。因此,歷史上琉球的"兩屬"地位說不能成立。嚴格意義上說,琉球"兩屬"地位只是到中日《北京專條》簽訂後才被清政府確認。清政府主動弱化對琉球宗主權,主要原因是:經過兩次鴉片戰爭和太平天國運動,中國國力受損嚴重。19世紀70年代,中國經濟正步入較快發展階段,清政府害怕出現新的戰爭而使發展中斷,因此,在《北京專條》中做出妥協,承認日本侵臺為"保民之舉"。

二、宗主權進一步弱化的標誌:"延宕之法"

明治維新後,木戶孝永等開始討論和研究侵略朝鮮計劃,擴張思想付諸於行動。這時,俄、英兩國也虎視東北亞。俄國正向南擴張,欲侵略朝鮮,而"英國對琉球很感興趣,企琉球作為第二個新加坡"。【吳廷球:《日本史》,南開大學出版社1994年版,第410頁.】這種情形加速了日本的擴張步伐。歷史上,日本經常欺壓在地緣上緊靠自己的琉球國,在戰略上視琉球為後院,琉球卻甘願臣服於中國。日本看到,奪取琉球的最大困難是中國與琉球的宗藩關係,因此,必須在與中國打交道的過程中,尋找有利時機削弱或割斷這種關係。1871年11月,一艘琉球船因颶風漂到臺灣,與島上高山族人發生衝突,死54人。1873年5月,日本外務卿副島種臣來華換約,總理衙門大臣毛昶熙在日本使節質問下竟說:"殺人者皆屬生番,姑且置之化外,未便窮治。"【王芸生:《六十年來中國與日本》(第一卷),第65頁.】日本認為抓住了把柄:既然清政府承認

臺灣東部高山族是"生番",高山族就不是清政府管轄的臣民;既然是"未便窮治",就不是清政府進行治理的地方。那麼,日本出兵懲罰"生番"也不構成對中國的侵略。"化外說"助長了日本國內"徵臺"呼聲。

1874年5月,日本政府任命陸軍中將西鄉從道為臺灣事務總督,率兵3658人出發徵臺,以"懲治兇手"為名向清政府施加壓力,試探清政府臺灣和琉球的關注程度。清政府急於平息戰事,在10月31日簽訂的中日《北京專條》中,承認"日本國此次所辦原為保民義舉起見,中國不指以為不是"。【王芸生:《六十年來中國與日本》(第一卷),第98頁.】同時,中方也得到日本的承諾:臺灣生藩"中國自誼設法妥為約束"。承認日本是"保民義舉",實際上承認了琉球人為日本所管。清

政府為保臺灣,開始承認琉球的"兩屬"地位,這意味著清政府不再死守宗藩關係,而是有意弱化對琉球的宗主權。

钱文华:清政府弱化琉球宗主权的历史考察

《北京專條》簽訂後,日本加快了吞併琉球步伐。1875年5月,日本軍隊侵入琉球進行殖民統治,阻止琉球向中國進貢,阻賀光緒登極大典。1877年4月,琉球密使向德宏到福州向閩浙總督何瞡、福建巡撫丁日昌陳述日本阻貢。清政府一面命出使日本的何如璋進行交涉,一面令"琉球使臣及通事人等,即著何瞡、丁日昌飭令回國,毋庸在閩等候"。【王芸生:《六十年來中國與日本》(第一卷),第152頁.】準備通過外交途徑解決日本"阻貢"問題。

何如璋奉諭和日本就琉球問題進行交涉,據理力爭,希望保住琉球的獨立地位。1878年5月29日,他在給李鴻章的信函中談了自己的看法:"阻貢不已,必滅琉球;琉球既滅,行及朝鮮。否則,以我所難行,日事要求,聽之,何以為國?拒之,是讓一琉球,邊釁究不能免......況琉球迫近臺灣,我苟棄之,日人改為郡縣,練民兵;琉人因我拒絕,甘心從敵;彼皆習勞苦耐風濤之人,他時日本一強,資以船炮,擾我邊陲,臺澎之間,將求一席之安不可得。是為臺灣計,今日爭之患猶籲,今日棄之患更深也"。【王芸生:《六十年來中國與日本》(第一卷),第154頁.】從地緣政治出發,他一方面強調琉球對於朝鮮臺灣的重要性,另一方面為失去琉球而深為中國將來邊境安全擔憂,因此,他提議對琉球"不得不爭"。李鴻章在復何如璋函中對琉球問題的態度則顯得輕描淡寫:"琉球朝貢,本無大利,若以威力相角,爭小國區區之貢,務虛名而勤遠略,非惟不暇,亦且無謂。"【王芸生:《六十年來中國與日本》(第一卷),第155頁.】他把琉球問題的處理看成是為了爭貢,在他看來,琉球離中國太遠,不必去和日本爭奪。

關於應對琉球危機,何如璋在給總理衙門函中提出上、中、下三策:上策,先遣兵船,責問琉球,徵其入貢,示日本以必爭;中策,據理言明,約琉球令其夾攻,示日本以必救;下策,反覆辯論,若不聽從,或援萬國公法以相糾責,或約各國使臣與之評理。李鴻章認為,"遣兵舶責問,及約球人以必救,似皆小題大做,轉涉張皇"。【王芸生:《六十年來中國與日本》(第一卷),第157頁.】他這麼做,一方面是迫於"清流派"壓力,另一方面怕惹惱日本動武。因此,他不主張對日採取強硬政策,沒有采納何如璋的上、中策,僅強調採用下策。他認為對日本的策略是"惟言之不聽時復言之",這樣做可一舉兩得:一方面,日本"自知理絀",可能不會急於廢藩改縣,這樣琉球可以自保;另一方面,中國也無須派兵遠涉重洋。李鴻章的意見最終為總理衙門採納。在得不到清政府全力支持的情況下,何如璋還是在日本進行了有力交涉。

1878年9、10月間,他多次和日本外務卿寺島宗則談判,態度強硬。但是李鴻章在背後拆臺,他致函總理

衙門,議論何如璋的行為容易引起中日爭端,認為何"雖甚英敏,於交涉事情歷練未深,鋒芒稍重"。【王芸生:《六十年來中國與日本》(第一卷),第163頁.】1879年初,左宗棠在一封關於琉球問題的奏摺中認為,琉球在經濟上貧困,土產也遠遜日本;在政治上不敢開罪日本,因與日本島嶼相連,地勢相迫,成為甥舅之國。結論說,日本兼併琉球亦在意中,中國可置之不論。【參見董守義:《李鴻章傳》,哈爾濱出版社1996年版,第307頁.】他的奏摺附和了李鴻章的主張。

1879年3月27日,日本對琉球實行廢藩置縣,把琉球改為沖繩縣。琉球國請求清政府緊急援助。國王先是派毛鳳來向中國駐日本公使何如璋求救,又託赴日閩商帶密函給福建督撫,還直接遣使紫巾官向德宏到天津叩見李鴻章,"泣請援琉"。總理衙門擔心議論壓力,便提醒李鴻章,廢琉球事關體統。5月,李鴻章等請來華遊歷的美國前總統格蘭特居間調停。日本根據格蘭特的建議,提出"分島改約論",將靠近臺灣的"琉球之宮古島、八重山島定為中國所轄,以劃兩國疆域也"。【王芸生:《六十年來中國與日本》(第一卷),第177頁.】但條件是修改《中日通商條約》,日本取得在中國內地自由通商和"一體均沾"的利益。清

總理衙門在談判中提出"三分琉球"建議(北部各島屬日本,中部各島復琉球,南部各島歸中國),遭到日本拒絕,清政府"復琉"的努力失敗。此時,清政府正在和俄國交涉伊犁問題,擔心日、俄勾結,準備同意日本的要求,"雖然兩島地方荒瘠,要可借為'存琉'根本"。【王芸生:《六十年來中國與日本》(第一卷),第179頁.】面對東、西兩面交涉,清政府統治者內部對於和日本談判琉球一事有不同的意見。"有的主張中日舊約不宜改,琉球案不宜馬上了結,如右庶子陳寶琛;有的主張中日舊約可以改,琉球案可照議了結,如左庶子張之洞等"。也有人"恐怕日本與俄國勾結,事情更加不好辦等等"。【楊公素:《晚清外交史》,北京大學出版社1991年版,第185頁.】議論紛紛,莫衷一是。1880年11月11日李鴻章在奏摺中認為:"日本公使六戶璣屢在總理衙門催結琉案,明知中、俄之約未定,意在乘此機會圖佔便宜;臣愚以為琉球初廢之時,中國以體統攸關,不能不亟與理論。今則俄事方殷,中國之力暫難兼顧;且日人多所要求,允之則大受其損,拒之則多樹一敵,惟有用延宕之一法,最為相宜。蓋此係彼曲我直之事,彼斷不能以中國暫

不詰問而轉來尋釁。矣俄事既結,再理球事;則力專而勢自張。"【孔昭明:《清光緒中日交涉史料選輯》(全),《臺灣文獻史料叢刊》第四輯(73),1984年版,第39頁.】對日可以採用"支展之法,專聽俄事消息以分緩急",主張對日"緩允改約"。【孔昭明:《清光緒中日交涉史料選輯》(全),《臺灣文獻史料叢刊》第四輯(73),第41頁.】李鴻章承認,中國不能而且無力同時與俄、日進行交涉,否則必然外交上再次吃虧;認為,對付外來壓力,要集中力量,這樣,所訂條約才能避免更大損失。可以說,這是李鴻章辦理外交中積累的經驗之談。他用有力的形勢分析說服了朝廷,否決了"存琉"方案。

李鴻章的"緩允改約"提出後,日本談判代表六戶璣含憤回國,琉球問題被擱置起來,清政府對"存琉"一事從此沒了下文。事實上,1876年日本強迫朝鮮簽訂《江華條約》後,清政府把注意力逐漸由琉球轉向朝鮮問題,琉球問題的緊迫性退居

朝鮮之後。中國對琉球的宗主權名存實亡。宗藩關係是清朝守馭四方、顯示大國風範的一種標誌。宗主國對屬國國王通過冊封形式,表示對該國的承認,在道義上承擔起保護其安全的責任。一般來講,宗主國不向屬國派兵;而屬國則稱宗主國為上朝,奉宗主國為正朔。清政府主動弱化宗主權是放棄保護琉球的標誌。

三、宗主權弱化的一種後果:"防日"思想上升

清朝統治集團內部"防日"思想的上升是進一步弱化對琉球宗主權後的一種反映。琉球被日本吞併後,清政府增強了防備日本進一步侵略的警惕性,"防日"思想加強具體表現在保住藩屬國朝鮮的安全。在實踐中,李鴻章、何如璋和黃遵憲等人積極推動實行對朝鮮的新政策。李鴻章直接給朝鮮太師李裕元寫信,告知開放與閉關的利害關係,提出朝鮮如果主動對"泰西"各國開放通商,牽制日本則"綽乎有餘",並且可以杜絕俄國"窺視",勸

朝鮮開放實現自保。何如璋、黃遵憲通過另外一種方式影響朝鮮政府,他們與朝鮮赴日使團直接溝通。1880年8月朝鮮禮曹參議金宏集率使團到達東京,何如璋向他闡述了清政府朝鮮的新政策,指出朝鮮的外交政策要堅持"親中國,結日本,聯美國"。他還讓黃遵憲把寫好的《朝鮮策略》交給金宏集帶回國內,呈送朝鮮國王。儘管李鴻章和何如璋等在闡述對朝鮮新政策時側重點略有不同,但他們的目的是一致的,就是要求朝鮮開放。

在清政府內部,出現為防備日本侵略而要求加強海防建設的言論。在"分島改約"提出後,

總理衙門就上奏,要求增購《防海新論》一書,稟稱該書"前經上海道刊印茲送前來,臣衙門尚存十餘部,現已遵旨先行分寄東三省各數部。一面仍飭上海道趕緊刷印,寄交臣衙門續再補發;並擬知照南洋大臣就近多為購買,分行沿海各督、撫轉給諸將領細心講求,以資練習"。【孔昭明:《清光緒中日交涉史料選輯》(全),《臺灣文獻史料叢刊》第四輯(73),第26頁.】可見,琉球事件引發清政府對海防建設的高度重視,總理衙門的建議得到了朝廷同意。1880年,清政府下令福建巡撫岑毓英"將臺灣防務悉心規劃與何瞡會商佈置,務期有備無患"。【孔昭明:《清光緒中日交涉史料選輯》(全),《臺灣文獻史料叢刊》第四輯(73),第44頁.】1881年3月3日,軍機大臣左宗棠在給總理衙門函中主張沿海各省應加強戒備,以防日本派兵來犯。"復球之案,不能擬結,日本且自絕於中國,尚何睦誼之可言?睦誼中乖,尚何改約一體均沾之足云乎?"應該"請旨飭下海疆各督、撫、提、鎮,密飭防營預為戒備,靜以待之。大約以防俄之法防倭,蔑不濟矣"。【王芸生:《六十年來中國與日本》(第一卷),第72頁.】左宗棠的"防日
建議"意在提醒清政府注意日本的威脅。他認為,一方面,日本在與中國整個交涉過程中,沒有表現出和中國平等相處之意,相反,日本在仿效西方列強,想借機從中國得到好處;另一方面,中國在談判中廢棄成議的做法可能會激怒日本,應該在沿海地區進行防範準備。在清朝廷內部,對中日關係認識有些見地的人開始呼籲,日本進攻臺灣併吞琉球,用心險惡,中國如果不加強國防建設,邊疆安全將難以保證。

比"防日"思想更加激進的言論是:有人提出用武力制服日本,以消除後患。1881年3月29日,翰林院編修陸廷黻上奏,"請徵日本以張國威而彌敵患",稱對日"不可不徵者五而有可徵者三"。"不可不徵者五"指:(1)"豈有大一統之天下而甘受小邦之侵侮"。(2)"不服日本,何以復琉球"。(3)"日本不內恤其政而外求逞於人,何異狂疾!不先發以制之,虎狼無厭,又將肆其西封;東南數省,遭害必同明代"。(4)"彼日夜窺我動靜,我強則退,我柔則進。使日本一小國猶不能制,益將輕我而啟戎心,何以彌伺我者之隙"!(5)"坐若視琉球之亡而不救,朝鮮必為其續矣"。"可徵者三"指:一曰名有可居也,"今奉辭伐罪,責其何以傾人社稷、覆我屏藩?名正言順,彼必帖然無辭"。一曰機有可乘也,日本君長"虐用其民"、"多借國債","財匱於上、民怨於下,上下離心,罔有固志"。一曰勢有可因也,"數日本之罪明告通商各國,尋譴一介以告日本,要其必復琉球而後止。復於東南各海口盛張兵威以待之"。【孔昭明:《清光緒中日交涉史料選輯》(全),《

臺灣文獻史料叢刊》第四輯(73),第74-75頁.】陸廷黻看到了日本對外極力擴張帶來的危害性,如果不有效迅速制止、懾服日本,朝鮮將步琉球后塵,中國非但屏藩難保,自己的國土也會受到極大威脅。當然,這種激烈的言論並非當時的主導思想,然而,它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日本擴張對中國國家安全的巨大威脅。

總之,日本吞併琉球造成清政府統治四面受敵局面。清政府原來主要對付的是來自西方、北方的強敵,現在又增加一個東方對手。清政府統治集團在失去琉球后感到了空前壓力,心情是極其複雜的。

近代中、日兩國關於琉球問題的交涉,兩國的目的是有本質區別的。中國爭的是一種享有宗主權的宗主國名分,還要履行宗主國保護屬國安全的責任;而日本不僅要爭名分,更要奪取領土,要把琉球國的獨立國家身份抹掉,使之變成自己的一個行政縣,為以後對外擴張掃清道路。

钱文华:清政府弱化琉球宗主权的历史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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