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市17人被確定為第五批省級非遺代表性傳承人

忻州市17人被確定為第五批省級非遺代表性傳承人

近日,從山西省文化和旅遊廳傳來消息,根據《山西省非物質文化遺產條例》和《山西省省級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代表性傳承人認定與管理暫行辦法》的規定,由省文化和旅遊廳組織開展的第五批省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代表性傳承人的申報和評審工作圓滿結束。經省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專家評審委員會評審、社會公示、複審,最終確定294人為第五批省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代表性傳承人。我市17人榜上有名。

第五批省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共十大類,包括民間文學,傳統音樂,傳統舞蹈,傳統戲劇,曲藝,傳統體育、遊藝與雜技,傳統美術,傳統技藝,傳統醫藥,民俗。我市6人名列省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傳統戲劇傳承人,他們是張宇平(北路梆子)、蘇瑞芳(北路梆子)、梁存義(神池道情)、梁美琴(二人臺)、郝雲婧(二人臺)、週四槐(五臺賽戲);9 人名列省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傳統美術傳承人:他們是李斌傑(忻州黃土風情剪紙)、呂慧(靜樂剪紙)、孟仙鳳(靜樂剪紙)、馮潤成(靜樂剪紙)、李白則(靜樂剪紙)、張海平(代縣麵塑)、張佔平(代縣泥塑彩繪)、胡華泰(代縣泥塑彩繪)、高鳳蘭(代縣雁繡);

張存海(寧武毛尖茶製作技藝)名列省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傳統技藝傳承人;劉喜才(河曲河燈會)名列省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民俗傳承人。

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代表性傳承人掌握並承載著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寶貴知識和精湛技藝,是非物質文化遺產活的寶庫。省文化和旅遊廳要求各市、各相關部門認真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非物質文化遺產法》和《山西省非物質文化遺產條例》的規定,保障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代表性傳承人享有的法定權利,鼓勵和支持他們依法履行義務,切實做好我省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工作。(魯明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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