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不归还 公告法院见

朋友念及感情慨囊相助,没想对方却不愿还钱,无奈之下将对方诉至法院。日前,固镇法院依法审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

据悉,原告马某和被告张某系多年的好友关系,2002年,张某承包湖沟单圩村窑厂,因资金周转需要向好友马某借款5000元,马某考虑是好友就出借给了张某,并出具借条,约定月利息1分,张某每年都能按时支付利息,直到2007年11月,张某向马某重新出具借条一张。后张某外出打工,期间多年未回到家中,无奈之下,马某起诉至法庭,请求判定偿还其所欠本息。

法庭在了解案件事实的情况下,通过其所在村委会调查得知,张某确实常年不在家,联系不到本人。法庭遂张贴公告,开庭当天被告张某出现在法庭,马某看到张某出现,便主张书写撤诉申请,双方多年未见,都愿意私下解决此事。

法官提醒:能够在你危难之时帮你一把的,都是真心把你当朋友的人,不要随意消耗这份信任与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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