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公司要求我們補交所欠物業費及相應的違約金,否則法庭見,該怎麼辦?

高儀明


在提問這類問題時,你最好把你欠交物業費的原因和理由說明白,便於分析。


“物業公司要求我們補交所欠物業費及相應的違約金,否則法庭見。”這說明該物業公司是先禮後兵,按照法定的程序進行費,未採取諸如斷水斷電、捆綁電梯、不讓進出小區等極端方式。


現在的問題就在於你的決定:


一、如果你認為你的欠費行為合理合情合法,那就不理它,法庭見就是。

但你必須打起十二分的精神,全力做好應訴準備。業主在與物業公司因欠交物業費官司進行訴訟時,處於全面劣勢的地位,幾乎均以不同程度的敗訴而告終,這其中的原因是多方面的:

1、欠費理由站不住腳,不屬於合法抗辯。2、不瞭解相關法律法規,答辯質證過程中思維混亂

3、不能就自身抗辯理由進行充分的舉證;4、缺乏訴訟經驗及相關訴訟技巧

5、按現行法規設計,業主通過訴訟維權時,可謂舉步維艱。

等等等等

因此,除非專業法律人士,多數業主要想在與物業的訴訟中佔得主動,難度超乎想像。

當然,如果你有足夠的自信,且能做好全方位的準備,那就可以與物業公司搏一搏。


二、如果你感覺做不到上述的要求,那還是主動與物業協商解決吧。

既然是訴前自行調解協商,物業公司尚未繳納訴訟費立案,雙方均可各自進行讓步。

你可以將你的欠費理由和原因總結成書面意見,建議物業公司放棄違約金,對所欠物業費本金也給與一定的折扣,當然你要承諾今後按時足額繳費。


綜上,兩種意見僅供參考,結合你自身實際自行決定。


海風116067626


可以法庭見,讓他起訴,應訴就是。我12年不交物業任何費用。因為物業不作為,小區經常停水停電,不文明停車導致業主停車困難,公共區域環境無人管理等等。最後法院判決下來,我只需補交近三年物業費的60%.我連律師都沒請。省下一大筆錢!哈哈哈!


古樓老僧


我們小區去年有個物業公司拉個橫幅木木物業公司,也不見合同,說是街道安排來的物業,小區內公共區域、道路被業主改成私人車位,一樓住戶圈佔公共綠化沒人管現象嚴重,他們僅僅管了衛生和看門,物業向我要物業費,我讓他拿合同出來,他拿不出,就對他說,第一,要把小區車位管理有個辦法,不能私人霸佔;第二,如果沒有合同,誰安排你來就找誰要錢。我沒交錢,他說要告我,我該怎麼辦?


用戶3519828924087


物業費這個問題,其實並不建議跟物業公司打官司。從法院裁判的案例來看,這類官司基本都是一邊倒,物業公司最後基本都能勝訴。一旦法院判決繳納物業費而拒不履行,作為業主將被強制執行。同時還有可能被法院採取執行懲戒措施,包括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和限制高消費。

業主在物業費官敗訴的原因主要是無法提供相應的證據,或者不繳納物業費的理由站不住腳。例如以未入住未享受物業服務、未籤物業合同、對物業服務不滿意、對物業公司利用公用面積經營不滿等等為由拒不繳納物業服務費,這些都不是拒絕繳納物業費的理由。

實踐中,大多數業主認為物業公司服務不符合合同約定,不達標的情況算是最為常見的抗辯理由。但是,根據誰主張誰舉證原則,很多業主基本是沒有證據能夠證明,或者只能夠提供小部分照片等證據。

對此法院也認為這僅僅是在服務的某些環節、個別區域做得不夠好,存在一般瑕疵,那麼因不構成根本性違約而較難成為業主拒交物業費的合法理由,還是支持物業公司的訴請。

所以,建議跟物業公司協商,將物業費補繳一下,看看能否避免訴訟。


葉律師


堅決支持取締物業!取消物業費!迴歸街道、居委會管理模式貝體現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優越性!


用戶2910735612626


作為小區業主,拖欠物管費的不少,原因多樣。有房屋質量問題的、有業主被偷盜的、有被電梯關卡受到驚嚇的、有對清潔衛生不滿意的等等各種各樣。本來這些問題物業與業主座下來,心平氣和麵對面的溝通交流,都是能夠解決的。不至於弄成業主一氣之下就拖欠物管一年兩年。物業收不到錢就起訴業主,雙方對薄公堂。一般來說法院在收到起訴狀後,會先通知雙方進行訴前調解,雙方如果達成協議,形成庭前和解。就到此為止了,業主該補交就䃼交,物業就某些服務中的瑖疵對業主進行䃼償。但是如果雙方談不攏,法院調解無效,案子會進入庭審,經過法庭調查,最後進行判決。一般來說業主無論什麼原因拖欠物管費,法院都會支持物管公司勝訴。一方面是因為有巜物業法》的支撐,另一方面是物管公司的舉證都是有證有據,事實清楚。而大多數業主在庭審過程中,由於平時未注意收集證據,比如錄音錄像照片文字等信息證據,因而不能有效的為自己辯護並獲得法官認可。況且業主們提出的不交費理由,往往從法律上講是另外一個法律關係。例如業主被盜,業主認為物業公司對此應負責任。就應該收集案發時間的保安值班情況記錄、監控錄像。有證據表明物業保安未履責,工作脫崗、睡覺、對進出人員不盤問不登記,對巡邏位置不按時簽到等等。有了這些證據資料,業主可以直接起訴物業,並要求對其損失進行賠償。這就是所謂的另一個法律關係。另外所謂違約金、滯納金業主大可不必擔心。這些所謂違約金滯納金往往都是物業公司單方面的主張,而且帶著霸王條款的做法,法院一般都不會支持。總之如果收到物業起訴傳票,不要慌張,心平氣和麵對。儘量收集到相關的證據,以便庭審時舉證。謝謝閱讀。


普道之子


沒有交物業費,需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要看物業到底是沒有履行應盡的職責,業主拒絕交物業費,還是業主沒有正當理由就是不願意交物業費。

在常見的案例中,經常是業主認為物業沒有盡到一些職責,所以拒絕交物業費。單從這個理由來說很難得到法院的支持,一些業主如果在小區裡丟了東西,或者認為物件沒有盡到公共維修職責,而拒絕交物業費,打官司經常會敗訴。法院會認為交物業費和物業的職責問題是不同的概念,業主不能夠直接用拒繳物業費來對抗。


只有那些物業確實做得非常差勁,例如小區裡頻繁發生被盜案件,業主必須有足夠的證據在法院才會得到支持,這時候法院往往會酌情判物業費打9折或者8折繳納,同時不允許物業計收滯納金。所以到底是什麼情況需要業主自己進行判斷。

下面單獨說說滯納金的問題,其實物業主張的滯納金業主不需要緊張,原來的物業合同中約定的滯納金一般都是2‰或者3‰,這個在法律上看起來明顯過高,真的打起官司來,法院會把這個滯納金調整到銀行同期貸款利息。更何況在很多情況下,如果物業自己也有問題,或者業主並沒有與物業簽訂明確的滯納金條款,法院也不允許物業加收滯納金


律師獨角獸


1、査看現物業的資質、營業執照副本、稅務登記證、收費許可證及收費標準等;

2、看以上有無不合法的行為;

3、看原開發商及委託的物業在你驗房時有無與你簽定的協議;

4、你的小區有無業委會及與現任物業有無簽定服務合同?

5、再從以上中找到漏洞


鷹隼大隊2013


真是笑話。什麼時候存在小區居民欠物業費的情況?從投資房產開始,違約,欠款就一直是物業才存在的問題。老百姓是弱勢群體,那能吃倒開發商和他們豢養的物業。現在的物業簡直變成涉黑組織了,雖不敢說他們無惡不作,但至少可以說他們怙惡不悛,他們巧立名目,盤剝業主,年年就象地主黃世仁,早早就開始逼債了,那還容得下你欠他們,就象我們鳳凰名居,天然氣安裝費交了二次。頭一次交的,讓開發商攜款投資了別的產業,害得房主們叫苦不迭。根本就出現不了居戶們欠他。


用戶18006606787悟道


我們自己的房子,不需要物業管理,讓他們失業,讓他們從我們小區消失。真正需要的話,我們業主可以成立管理會所,每年繳納(按面積)一定費用,請專業機構招標,請有一定資質的管理人員進行管家式常規務服,但他必須服從於管會所要求,維護小區利益,保障小區安全等等,一細例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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