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用他人商標非法獲利 黃某等4人被提請批捕

本報訊(記者陸鑫 通訊員蒲秦靜)自家商品賣得不好,在臨桂開滑石粉廠的黃某想的不是提高產品品質,而是動起了歪腦筋。從2014年至今的5年間,他和其餘3名同夥一直冒用“桂星”品牌商標生產假冒滑石粉,並從中非法獲利。最近,龍勝各族自治縣公安局經偵大隊通過大量的調查取證,成功將涉嫌假冒註冊商標的嫌疑人黃某等4人抓獲,並向縣檢察院提請批准逮捕,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偵查中。

據民警介紹,黃某早前是臨桂縣某滑石製品廠的法人代表。2014年,廠裡的滑石粉銷量下降,他急著想將滑石粉銷售出去。就在這時,謝某、林某找到了他,希望他幫忙製造一批滑石粉。但林某和謝某要求,黃某廠裡生產出來的產品必須要使用“桂星”牌滑石粉的包裝和名字。

黃某明知“桂星”商標是龍勝各族自治縣某滑石製品廠的註冊商標,但財迷心竅的他最終還是答應了謝某和林某的要求。在長達5年的時間裡,三人一直以這樣的方式,製造、銷售假冒的“桂星”品牌滑石粉,銷售總額超過160萬元。

趙某則負責供應造假使用的滑石粉外包裝,非法制作“桂星牌”滑石粉袋供黃某等三人使用,並獲得一定非法所得。

今年10月27日,黃某等4人涉嫌生產、銷售假冒“桂星”牌滑石粉,被公安機關抓獲。目前,4人已經被提請批捕,案件仍在進一步處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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