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家離婚狀況之殤

海爾集團董事局主席張瑞敏曾說過:“沒有幾個企業家的婚姻家庭是幸福圓滿的。

不得不說,這真是一個讓人感到痛心的結論!

企業家叱吒縱橫商場的風刀雨箭,每天承受巨大的壓力,無論他們目前正在創富的路上,亦或已經斬獲財富,都本應更有資格受更舒適的個人及家庭生活,然而,婚姻的折戟卻很可能讓他們耗神大半,並繼而帶來財富的大幅縮水。


企業家離婚狀況之殤

知名企業家離婚狀況表(數據來源於網絡):

1、2001年,日照鋼鐵,杜雙華/宋雅紅,該案涉及近500億財產分割;

2、2005年,三一重工,袁金華/王海燕,王海燕分得24億元財產;

3、2006年,真功夫,蔡達標/潘敏峰,引起家族內鬥,蔡達標被判14年;

4、2008年,趕集網,楊浩然/王紅豔,財產問題離婚時解決;

5、2009年,土豆網,王微/楊蕾,女方獲700萬美金現金補償,換回土豆的上市;

6、2011年,萬科集團,王石/王江穗,王江穗分得7處房產,約億萬資產;

7、2011年,泰康人壽/嘉德拍賣,

陳東昇/陸昂 陸昂獲得嘉德的一半股份;

8、2011年,海鑫鋼鐵,李兆會/車曉 據稱車曉分得3億財產;

9、2012年,龍湖地產, 蔡奎/吳亞軍,蔡奎拿到200億的財產;

10、2013年,瘋狂英語,李陽/Kim,訴訟離婚,女方獲得1200萬;

11、藍色光標,孫陶然/胡凌華,女方獲得藍色光標4.59%股權,市值1.68億;

12、TCL,李東昇/洪燕芬,男方減持TCL股票2439.06萬股,約1.2億元;


在這些著名的社會企業家離婚事件中,每家的情況又各有不同,比如,前首富吳亞軍和蔡奎的離婚被稱為“史上最貴離婚”,通過離婚蔡奎獲得近200億的財產。而以土豆網、趕集網和真功夫為代表的三家企業本來都是由今日資本投資的市場“潛力股”,卻都是因實際控制人婚姻問題遭遇投資尷尬,造成“資本市場投資血案”。


企業家離婚狀況之殤

土豆網王微與前妻楊蕾

如果說:貧賤夫妻百事哀。那麼對於企業家來說,似乎可以完全不會存在這個問題,那麼是什麼造成這樣的局面呢?

一般來說,企業家的家庭結構模式主要分為三種:

第一種模式是夫妻雙方勢均力敵。這種模式造成的問題往往是會出現將職場上的強勢和霸道風格帶入到生活中,並因此給雙方矛盾埋下伏筆,並最終導致分道揚鑣。

第二種模式是夫妻中一方經營企業,另一方全職在家。這種模式有的是因為丈夫不能完全理解妻子做全職太太的處境,有的是因為丈夫或者妻子在外面遭遇了婚外情等而導致婚姻出現裂痕。

第三種模式是男方有公司,女方工作相對清閒,並有相對足夠多的時間照顧家庭子女及父母,總體而言,這種家庭結構相對於其他兩種要相對穩定的多。

當然,造成離婚的問題往往是複雜的,但是不可否認的一點是,企業家的離婚相對於普通民眾的離婚來說涉及的關係更為錯綜繁瑣,主要包括財產分割問題,孩子撫養問題、股東利益問題、以及公司未來發展困境等——當然,離婚最致命的問題在於財富縮水。

因此企業家的婚姻關係處理更需要技巧、理解、寬容,以及更需要懂法、用法

根據我國婚姻法規定,在未有任何財產籌劃和婚內書面約定的情況下,婚後所得原則上為夫妻共同財產,所以離婚對於企業家來說往往是財富縮水的“罪魁禍首”!

更有甚者,夫妻離婚會涉及股權分割。法律方面,在對公司股權等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時,一方面要遵守《婚姻法》的相關規定,另一方面要從《公司法》的角度出發來保護其他股東的合法權益和保障公司正常經營,所以這樣的問題處理起來也會更加複雜。

當然,也有一些企業家從第一段婚姻中得出教訓,深知婚姻對個人財富和企業股權的影響,會選擇在第二次婚姻之前做好財富籌劃,避免再次離婚帶來財富的急劇縮水。

雖說亡羊補牢,為時未晚,但是與其付出離婚的沉重代價,不如提前學習法律,瞭解婚姻經營的的技巧更為性價比高——這點無論對於企業家,還是對於普通夫妻而言都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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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家離婚狀況之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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尾記:

隨著社會的進步,我們對婚姻關係的認知也為改變,在提升!不可否認的是,更好的婚姻關係是“彼此成就”。因此在這裡,財富知時講堂也建議,婚姻中的無論男方還是女方,都要一起成長,有更多共同語言也是鏈接夫妻關係的重要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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