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河州檢察機關依法對楊澤文涉嫌受賄罪、單位受賄罪、玩忽職守罪一案提起公訴

日前,被告人楊澤文(鄉科級正職)涉嫌受賄罪、單位受賄罪、翫忽職守罪一案由紅河縣人民檢察院向紅河縣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楊澤文享有的訴訟權利,並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紅河縣人民檢察院起訴書指控:被告人楊澤文在擔任紅河縣建設局局長期間,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以單位名義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情節嚴重;不認真履行職責,致使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情節特別嚴重。依法應當以受賄罪、單位受賄罪、翫忽職守罪追究被告人楊澤文刑事責任。

來源:雲南紅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民檢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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