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肉解馋,宁津派出所抓获一盗窃猪肉的违法行为人

猪肉太贵了!

舍不得买啊!

怎么办?

偷!

随着市场上二师兄价格的飙升

没想到竟然

有人开始偷猪肉了!

偷肉解馋,宁津派出所抓获一盗窃猪肉的违法行为人

近日,在宁津县闫沙市场做肉食生意的王先生来到城关派出所报警称:自己要卖的三十斤猪肉在市场上被盗了,按现在的猪肉价格,这三十斤猪肉价值已经近一千元,市场内人员车辆数量多、流动性强,侦查难度非常大。

偷肉解馋,宁津派出所抓获一盗窃猪肉的违法行为人

“小案不小看,小案不小办” ,接到报警后,城关派出所民警迅速对案件进行调查,安排警力走访周边门市,调取周边监控,最终锁定了违法嫌疑人居住的大体位置,随即,城关派出所民警在违法嫌疑人居住地附近进行轮流蹲守,等待嫌疑人的出现,经过三天的蹲守,民警将正要外出的违法嫌疑人李某抓获。

偷肉解馋,宁津派出所抓获一盗窃猪肉的违法行为人

经民警询问,李某交代了自己盗窃猪肉的事实,就在几天前,李某骑着电动三轮车在闫沙市场路过时发现路边一货车车厢内有一袋猪肉,李某知道近日猪肉价格暴涨,于是就起了盗窃的念头,而此时货车的车主王先生正在一边与他人谈生意,李某顺手将三十斤猪肉装到自己的三轮车上, 回到家后,几天的时间里,李某已经将盗窃来的三十斤猪肉全部吃完。

偷肉解馋,宁津派出所抓获一盗窃猪肉的违法行为人

查清李某的违法事实后,城关派出所民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给予李某行政拘留七日的行政处罚。正所谓“莫伸手,伸手必被抓”一旦触犯法律,后悔晚矣!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