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炎武:“封建之失,其专在下;郡县之失,其专在上!”

明朝末年,东南地区的商人阶级开始崛起,他们的生活方式不同于地主和农民,意识形态也有鲜明的特点。古代贵族和士大夫生于豪门世家,从小对礼乐耳濡目染,因此认为人的本性是谦和好礼、善良守序的;商人阶级则整日为了利润而奔波,他们知道屠夫和面包师傅为我们生产晚餐,并不是由于仁慈,而是迂回的利己,因此认为人性是自私自利的。可是贵族不知道“礼不下庶人”的现实;商人也不晓得农民自给自足,不求于人的习性。这样,

每个阶层的人都只是根据自己的性格来描述整个人类的本性而已。

顾炎武:“封建之失,其专在下;郡县之失,其专在上!”

明朝的“机户”

人性论是顾炎武政治思想的基础

商人阶级崛起后,背离传统的异端思想屡禁不绝。何心隐与李贽就先后向传统展开攻击,并遭受迫害;作为第一次进攻潮,他们触及了传统的观念与风俗,敢于向正统思想提出挑战,但还未触及到那个根深蒂固的旧制度。在他们之后,余姚出现了黄宗羲,昆山则有顾炎武。他们的思想核心都是“经世致用”,通过阅读经典和实地考察相结合的方式来研究国家的舆地山川、赋税钱粮和兵员官制等问题,他们敢于反思旧制度的弊端、构思新制度的蓝图,成为当时的启蒙者。

明朝灭亡后, ,顾炎武读完后去信说:“炎武以管见为《日知录》一书,窃自幸其中所论,同于先生者十之六七。”顾炎武与黄宗羲相同的地方在于他们的政治理论都从“人性”出发,并以此来作为基础。《明夷待访录》站在商人阶级的立场宣传“有生之初,人各私其私,各利其利

”的观点,这与顾炎武《郡县论》里说的“天下之人各怀其家,各私其子,其常情也”不谋而和,他们都承认人性是自私自利的。

在这种人性论的基础之上,黄宗羲与顾炎武都对君主制度展开了攻击。黄宗羲认为君主的责任就是为天下人兴公利、除公害,可是经过千年的发展,君主制度已经腐化了。现在,身居高位的皇帝不再为民服务,而是把天下视为自己的产业,造成了无穷无尽的危害。如此看来,还不如废除君主制度,“向使无君,人各得自私也,各得自利也。

如果说黄宗羲的《原君》是自上而下的清算,那么顾炎武的《郡县论》则是自下而上的批判。前者研究了旧制度顶层权力的弊端,后者则构思了新制度基层权力的分配。

顾炎武:“封建之失,其专在下;郡县之失,其专在上!”

“天下之大害者,君尔已矣”

历史上关于封建与郡县的争论

郡县制与封建制的争论由来已久,自从 ,已是一锤定音。从此人们都知道封建不可复、郡县更完善的道理。顾炎武写作《郡县论》表面看上去好像要为封建制翻案,然而他的真实目的是要批判明朝的君主制度,并结合封建与郡县的优点,扬弃出另一个更完善的地方制度来。顾炎武说:

“知封建之所以变而为郡县,则知郡县之弊而将复变。然则将复变而为封建乎?曰,不能。”

秦朝不恢复封建而实行单一的郡县制,目的就是为了加强中央集权,维护统一的局面;柳宗元生活在藩镇割据的中唐,彼时的河北三镇已形成尾大不掉之势,所以他阐述郡县制的优点,认为郡县制有利于维护统一,能够确保民生经济的发展,这是进步的。

与之不同,顾炎武生活在宰相被废除之后的明朝,那时君主专制愈演愈烈。缺少了相权的制衡,君主就大肆利用锦衣卫和东厂来监视百官,对地方的控制无孔不入,这严重掣肘了地方官员的治理。顾炎武察觉到,封建与郡县都只是表面,形式上分裂的王国也能和平发展,例如西周和汉初;形式上统一的帝国也会导致纷争与停滞,例如整个元朝虽然从未分裂,却也是内斗不断。因此,

问题不在于是采取封建制还是郡县制,而在于权力的分配与制衡。顾炎武说:

“封建之失,其专在下;郡县之失,其专在上。”

封建与郡县都会有专权的现象,并不是说封建制就是分权,郡县制就是集权。诸侯在自己的王国内也是集中权力的,此时“专权”在下;而君主的国家之于全世界来说,其实也是一个诸侯国,只不过权力集中到了顶端而已。明朝的社会问题真正不在于郡县制,而在于“其专在上”的君主制。

因此,要扬弃掉“封建”与“郡县”这对矛盾,上升到“专权”与“分权”的层面。

顾炎武:“封建之失,其专在下;郡县之失,其专在上!”

顾炎武著《郡县论》

明朝的君主制度有什么危害?

《郡县论》并不批判郡县制,而是批判明朝的君主专制。顾炎武说:

“今之君人者,尽四海之内为我郡县犹不足也,人人而疑之,事事而制之,科条文簿日多于一日,而又设之监司,设之督抚,以为如此,守令不得已残害其民矣。”

君主专制导致了冗官文牍的泛滥,这两者都会造成官员残害百姓的恶果。

顾炎武认为“各怀其家,各私其子”是人之常情,君主也不例外。凡是当上君主的人,都希望自己统治的疆域能够日益扩大,把四海都纳为郡县,所以他会盘剥百姓去实现自己的野心;其次,坐上君主的位置后,就难免要对所有人都产生猜忌心理,需要利用廷杖、东厂、锦衣卫和镇抚司狱来控制官员,在公法之上另设一套方便君主处决政敌的私法,在真正工作与办事的官员之外,另设一堆负责监视和告密的多余机构;最后,因为没有了宰相,所有的审批都收归君主与内阁。下层官员的行事都要经过君主的批准,导致文牍越积越多,反而使行政效率低下。

在这种背景下,地方官员都生怕被抓住把柄,他们救过不暇,哪里还有功夫去为百姓谋利呢?顾炎武认为君主专制使自私自利的人性趋向极端,导致皇帝猜疑、官员自保和百姓无助,最终拖累国家走向贫困。

要想解救就得对症下药,促使权力往下放,改变“其专在上”的困局,即所谓的“寓封建之意于郡县之中。

顾炎武对新型郡县制的构想

为了消除君主专制的弊端,需要加强郡县权力的制度建设。目的是扭转人性自私自利的缺陷,让官员不再只求自保,而是像商业交易一样,通过为百姓谋福利来实现自己的利益。

在国家中,与百姓关系最密切的就是知县。明朝的知县在六品以下,属于基层。在规划新制度时,顾炎武将知县提为五品官,改名叫“县令”。担任县令者,必须是千里以内熟悉当地风土的人。

每次选任,考生们都需要参加选官考试,成绩高的为“郎”,低的为“丞”,“郎”可以候补为县令。上任后,设置三年试用期,称为“试令”;三年过后,如果称职,就转正为真,并封其父母爵位;再过三年,依然称职的话,就下诏书褒扬;最后又经三年,始终称职的,则进阶益禄,任之终身。

在顾炎武设想的制度里,县令采用终身制,他晚年退休时还可以举荐继任者。离职后就成为主管教育的祭酒,终身受禄。县令的下面设有一“”,由吏部从成绩较低但合格的考生中抽取委任,他们负责协助县令进行治理;如果县令死在了任上,则由任职超过九年的丞来替任。只有活到退休年龄的县令才能举荐继承人。丞的下面依然设有主簿、司仓等办事职员,他们都由县令指定,送交吏部批准。

每三到五个县组成一个,作为地方最高的行政区划。郡里设置一名太守,任期三年。每年都有朝廷派遣御史来监察工作,御史一年换一次。原来的督抚、司道一律废除,朝廷更关注的是官员是否称职,而不是忠心于皇帝。

顾炎武:“封建之失,其专在下;郡县之失,其专在上!”

官员称职的标准是什么?

在顾炎武规划的新型郡县制下,县令成为了基本的治理单位。对他们的考核,有“称职”、“不称职”与“有罪”三个标准。县令只要称职,并通过十二年的考核期,就能够终身任职。他们的户籍得迁到县里,并注销掉原籍。这样才能使县令“不得迁又不得归,其身与县终,而子孙世世处焉”——他们家族的命运与整个县绑在了一起,只有通过造福一方,才能获得自己的幸福。

考察县令是否称职的标准在于人民是否“乐业”。具体表现为土地是否开垦?树木是否繁盛?沟洫是否修理?城池是否坚固?仓库是否充实?学校是否兴建?盗贼是否无有?兵器是否完备?百姓是否安居?等等有关民生的事项。

新郡县制奉行“令有罪于民者,小则流,大则杀”的原则。官员中,称职者能够享受终身俸禄,不称职者会被流放到艰苦地区,而贪污犯法、有罪于民者则交归法司审判。

顾炎武主张通过制度来劝勉官员清廉为民,造福一方。故曰:

“居则为县宰,去则为流人,赏则为世官,罚则为斩绞,岂有不勉而为良吏者哉!”

县令的权力扩大,是否会导致腐败与割据?

在顾炎武规划的新型郡县制中,县令只要称职就可以一直做到致仕。就像一方诸侯一样,没有调任,也没有升迁。并且监司被废除后,他们几乎不受同级监督。那么这是否会导致“专在于下”和“私其亲故”的问题呢?

对于裙带关系的腐败问题,顾炎武没有在理论上去反驳,而是诉诸于实践。他说曲阜世为孔家治地,孔子的后人多为当地知县,但是千百年来那里却少有贪酷腐败之事,“非孔氏之子独贤,其势然也。”县令是基层官员,他提拔自己的亲属,所能给予的职位都很底层、很少有油水。况且县令还受考核制度的监督,使他必须要求下级努力工作。县令自己不能转任,不可升迁,他的亲属下级也就没法跟着鸡犬升天,形成不了大规模的腐败。

对于县令专权问题,也不存在隐患。因为县令不像诸侯那样,掌握兵权,而且他所管理的土地和人民都很有限,此所谓“

蕞尔之县,其能称以叛乎?”其次,如果一个县反叛,太守还可以命令周边的县联合起来讨伐它,平定起来较为容易。太守主管着整个郡,每个郡又分为四五个县,如果太守想要造反,各县的县令又怎么会愿意放弃终身世袭的职位而去追随他呢?

明朝的郡县存在“官无定守,民无定奉”的弊端,所以流贼李自成和张献忠一来,官员们就率先撇下百姓逃窜,导致“至一州则一州破,至一县则一县残”的后果。因此,顾炎武认为应当利用人性自私自利的特点来实行县令终身制,把他们的利益跟百姓邦在一起,此所谓“用天下之私,以成一人之公而天下治”也。

顾炎武用商人阶级的思维来思考问题,他借鉴了封建制和郡县制的优点。通过权力下放给郡县的做法来削弱君主的专制权力,欲求实现制衡,具有启蒙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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