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海大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關於公開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申請文件反饋意見回覆的公告

廣東海大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關於公開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申請文件反饋意見回覆的公告

證券代碼:002311 證券簡稱:海大集團 公告編號:2019-082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2019年10月23日,廣東海大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中國證監會”)出具的《中國證監會行政許可項目審查一次反饋意見通知書》(192422號)(以下簡稱“《反饋意見》”)。中國證監會依法對公司提交的《上市公司發行可轉換為股票的公司債券核准》行政許可申請材料進行了審查,要求公司就有關問題作出書面說明和解釋,並在30天內向中國證監會行政許可受理部門提交書面回覆意見。

按照中國證監會的要求,公司與相關中介機構對《反饋意見》所列問題進行了認真研究和逐項答覆,現對反饋意見回覆進行公開披露,具體內容詳見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體巨潮資訊網(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關於廣東海大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公開發行可轉債申請文件的反饋意見的回覆》。公司將於上述反饋意見回覆披露後2個工作日內向中國證監會報送相關資料。

公司本次公開發行可轉換為股票的公司債券事宜尚需中國證監會核准,能否獲得核准尚存在不確定性。

公司將根據中國證監會對該事項的審核進展情況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敬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特此公告。

廣東海大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O一九年十一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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