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昌邑区召开河湖“清四乱”工作专题会议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的相关部署,近日,吉林市昌邑区委常委、副区长姜洪涛,副区长史良忠先后组织召开河湖“清四乱”工作专题会议,对全区河湖“四乱”问题进行形势分析,对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进行再推进、再部署。

会议指出,各相关单位要切实认清形势、提高站位,充分认识“清四乱”的重要意义。河湖“四乱”问题历史久远、成因复杂,任务艰巨,但在全国抓侵占河湖生态环境背景下,在面临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的形势下,“清四乱”工作迫在眉睫,刻不容缓。

会议强调,各相关部门、乡(镇)街要从改善全区河湖生态的大局出发,牢固树立生态文明思想,强化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担当,采取有效措施扎实开展工作。各级河长要率先垂范、牵头抓总、加强巡查,针对查找出的问题要列出清单,确定清理时限,各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强化沟通协调,压实责任,务必扎实推进。对于重点、难点问题,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水法》《河道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确定责任主体,多部门联合依法依规进行清理整治,确保按时保质完成任务。

吉林市昌邑区召开河湖“清四乱”工作专题会议

图为昌邑区河湖“清四乱”工作专题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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