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了商业保险13年后有高血压,保险公司要退保,这合理吗?

___Mary


我是野猪,我来回答

按您这个字面上的意思来理解的话,都买了13年了,还要你退保,这肯定是不合理的。

请看保险法的相关规定:

第十六条 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
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前款规定的合同解除权,自保险人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三十日不行使而消灭。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二年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所以,如果您说的是真实的情况,那么您应该主张您的权利,可以到银保监会投诉,或者到法院提起诉讼,来保护您的合法权益。

但是,按道理来说,保险公司不太可能犯如此低级的错误,这已经明显是违法行为了。

所以,是不是有什么误会在里面?我帮您分析一下:

第一、您买的是一年期的短期险,合同到期后保险公司没有跟你续签。

这种情况可能您是误会了,短险也不存在退保一说,只能说是不再续签。这种一年期的短险到期后,保险公司有权根据客户的身体状况,决定是否续签。这没啥好说的。

第二、您的保单因为没有及时交费导致失效,复效的时候体检无法通过保险公司的核保,因此保险公司不予复效。

我认为您说的大概率是这种情况,如果真的是这种情况,也没啥好抱怨的。保险公司在每年的缴费期到了的时候,都会短信通知,如果您的账上有钱,就会到期划走保险费,以维持保单的有效性。

如果客户没有及时充钱,导致无法划账,一般都会有专人联系客户,提醒客户充钱,以免耽误划账时间,导致保单失效。而且一般保单都会从生效对应日开始,有60天的宽限期,以保证客户有足够的时间往账上充值。

客户有交费的义务,保险公司也有提醒的义务。如果因为保险公司没有尽到提醒的义务导致保单失效,您可以到银保监会投诉,一般都会免费帮客户复效。不过,这种可能性也微乎其微。保险公司无论短信还是电话通知您,一般都会有详细的电子记录。

如果是您自身的原因,在保险公司再三提醒之下,依然没有及时充值交费,导致保单失效,那么保险公司在复效的时候,有权根据客户的身体情况,决定是否复效。

具体是哪种情况,您自己应该清楚,对于不同的情况我也做出了分析。总之,如果确实是保险公司的问题,那您就应该主张自己的权益,通过合法途径,讨回自己的公道。但是如果是因为自己的原因造成,那您还是退保吧!

我是野猪,希望回答对您有所帮助!


险道求生的野猪


您好,根据不可抗辩条款,合同生效超过两年,那么保险人也就是保险公司是不能解除合同的。但是如果您在投保时没有旅行如实告知义务,违背最高诚信原则,那么合同是无限的,自然也就可以退保。

不可抗辩条款是建立在合同生效的情况下,而如果违背最高诚信原则,不如实告知,合同是不成立的。

建议您咨询一下为什么让您退保?


董先生的金融生涯


这种情况常见三种情况:

1,消费型健康医疗险,一年一交的,可自动续费,这个不叫退保,最多就是不再续约。这个没办法。

2,附加医疗保险,其实是和上面说的是一类东西。

3,长险,根据不可抗辩原则,2年以上,哪怕当初保户有欺瞒,合同必须得认。但还有一个问题,高血压不属重大疾病,只是会有更大的概率引发相关重大疾病。不过哪怕这种情况,应该没有保险公司会要求退保的。

所以,你说的很可能是前两种情况。


装作读书人


长期健康险或寿险投保前有高血压病史 投保时隐瞒未履行如实健康告知的,保险公司发现后有权解除合同。

短期健康险比如医疗险,一般为一年期保险,合同没有特别约定时保险公司会根据客户健康状况决定客户是否可以继续投保。


险而易懂


1.只有不保证续保的产品(医疗险),可以不承保(不是退保)。

2.在应交续费的60天内没有交费成功。

3.不交费超过二年。

4.投保时未如实告知。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