胆大出租车司机,营运期间居然喝酒

近日,秦皇岛交警二大队一中队民警在海港区文化路与朝阳街交叉口开展酒驾、醉驾夜查集中整治行动,期间发现由东向西行驶的一辆出租车驾驶员脸色绯红,疑似饮酒,民警立刻将其截停,经对驾驶员呼气式酒精检测,数值为29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

经查,驾驶员曾某某,男,35岁,青龙人。经询问,该男子饮酒后驾驶出租汽车从秦皇岛市青龙满族自治县载客行驶至海港区,在返程途中被交警查获。民警根据相关条款规定,对曾某某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50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5日行政拘留的严厉处罚,且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出租车属于营运车辆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后果很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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