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舞九天278048286
贷款必须买保险属于“借贷搭售”行为,这个现象已经引起了国务院办公厅督查室与银保监会的关注,11月18日并已采取行动查处相关银行。值得注意的是,此次核查的起源是有群众向国务院“互联网+督查”平台反映的问题线索,国办督查室在先期暗访的基础上,协调中国银保监会及北京银保监局赴现场核查的结果。
11月18日,国务院办公厅督查室发布通报称,根据群众在国务院“互联网+督查”平台反映的问题线索,国办督查室在先期暗访的基础上,协调中国银保监会及北京银保监局组成核查组赴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市分行(简称建行北分)和平安银行北京分行(简称平安北分)就借贷搭售、转嫁成本等问题依法进行现场核查。
核查发现,两家银行部分分支机构未积极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深化小微企业金融服务、降低小微企业综合融资成本的部署要求,执行监管关注,规定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抵押类小微企业贷款存在借贷搭售、转嫁成本等问题,变相抬升了小微企业综合融资成本,增加了小微企业负担。
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建行北分个别客户经理违规向小微企业借款客户搭售人身险产品
核查发现,建行北分下辖通州分行个别客户经理违背客户真实意愿、强制要求小微企业借款客户在办理贷款过程中购买“贷无忧”人身险产品。该产品以借款人为被保险人,以意外伤害身故及残疾为保险责任,以银行为第一受益人。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5月31日间,建行北分下辖通州分行新发放抵押类小微企业贷款137笔、累计发放金额5.92亿元。其中47笔、累计发放金额1.93亿元小微企业贷款的借款人购买了“贷无忧”人身险产品,占全部发放金额的32.60%,占全部发放笔数的34.31%,保费合计47.91万元。 此外,建行北分部分客户经理在推介“贷无忧”人身险产品时,利用银行优势地位,通过话术变相误导客户,使其认为该人身险产品为发放贷款所必须的风险防控措施,导致部分客户错误理解并购买了“贷无忧”人身险产品。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5月31日间,建行北分新发放抵押类小微企业贷款2114笔、累计发放金额98.11亿元。其中160笔、累计发放金额6.19亿元小微企业贷款的借款人购买了“贷无忧”人身险产品,占全部发放金额的6.31%,占全部发放笔数的7.57%,保费合计201.85万元。
二、建行北分违规将押品评估费转嫁给小微企业借款客户承担
核查发现,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5月31日间,建行北分新发放抵押类小微企业贷款2114笔,上述2114笔贷款押品评估费用均由借款人承担,涉及评估费约为295.58万元。
三、建行北分未区分押品风险状况,要求所有小微企业借款客户为抵押物购买财产保险并承担相应保费
核查发现,建行北分未对小微企业贷款抵押物是否属于“容易受到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影响而造成损失的押品”进行区分,“一刀切”地要求所有小微企业借款客户为抵押物购买财产保险,并承担相应保费,客观上增加了小微企业的综合融资成本。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5月31日间,建行北分新发放抵押类小微企业贷款2114笔,上述2114笔贷款抵押物全部购买财产保险,并由小微企业借款客户承担保费,保费合计849.22万元。
此外,建行北分部分客户经理存在变相引导客户到指定保险公司购买财产保险的行为。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5月31日间,建行北分新发放抵押类小微企业贷款2114笔,上述2114笔贷款抵押物全部购买财产保险。其中,1393笔购买了建信财产保险有限公司的财产保险,占比65.89%。
四、平安北分违规在个人经营贷款过程中搭售高额人身险产品
核查发现,平安北分违规向个人经营贷款借款人搭售平安福人身险产品。该产品以重大疾病、身故、意外伤害身故及残疾为保险责任,交费频次为年交、交费年期10至30年。2017年6月14日至2019年4月30日间,该行办理个人抵押经营贷款业务4721笔,累计发放金额133.73亿元。其中1295笔、累计发放金额41.58亿元个人经营贷款的借款人购买了平安福人身险产品,占全部发放笔数的27.43%,占全部发放金额的31.09%,保费合计2327.78万元。核查组对部分借款人进行了电话回访及见面访谈,其中13位借款人反映该行在办理贷款过程中,存在强行将购买保险与贷款进行挂钩、违背借款人真实意愿、损害其消费者权益的问题,主要表现为办理贷款时必须上保险,贷款额度与保费金额挂钩(客户经理要求保费一般为贷款额度的1%),不买保险则贷款利率上调等。
从督查情况看,建行北分、平安北分对国家关于深化小微企业金融服务、降低小微企业综合融资成本的重大决策部署认识不到位、落实不彻底,未切实全面履行社会责任,未真正落实对小微企业服务优惠和减费让利原则,对监管部门明令禁止的借贷搭售、转嫁成本等行为搞变通、打擦边球,内部监督检查缺失,业务、合规、审计三道防线未能切实发挥作用,对分支机构高级管理人员和一线员工行为治理不到位,未能及时发现并有效遏制小微企业贷款业务中的违规行为,影响了国家有关惠企利民政策举措的落实效果,削弱了小微企业的获得感。此外,两家银行过于重视发展中间业务收入等经营效益类考核指标,对保险销售设定的激励机制较高,使得基层业务人员多以短期利益为先,忽视了合规经营、风险管理的重要性,导致小微企业客户利益受到损害。
中国银保监会对督查发现的问题高度重视,已经约谈建设银行总行、平安银行总行,责令其立查立改,举一反三,全面排查整治全行存在的问题。北京银保监局按照相关规定,对建行北分、平安北分有关违规行为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并采取相关监管措施,责成两家银行严格落实整改要求,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建行北分已经暂停向小微企业借款人销售“贷无忧”保险,明确由银行承担小微企业贷款抵押物评估费,对不容易受到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影响造成损失的押品不再要求办理抵押物财产保险。平安北分已经停止向个人经营贷款借款人销售保险产品。
着力缓解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是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政府工作报告》明确的重要任务。国有大型商业银行要带头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部署要求,加强普惠金融服务,确保小微企业信贷综合融资成本在2018年基础上再降低1个百分点。有关部门要推动和引导其他金融机构全面履行社会责任,落实对小微企业服务优惠和减费让利原则,实质性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切实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促进就业扩大和新动能成长。有关监管机构要加大监管力度,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在贷款中附加不合理条件、变相抬升企业融资成本、对冲减费让利政策效果的行为,必须坚决整治查处、绝不姑息。国办督查室将对相关工作部署落实情况持续关注,加大督查力度,切实维护中央政令畅通,确保令行禁止。
国务院办公厅督查室
2019年11月18日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核查的起源是有群众向国务院“互联网+督查”平台反映的问题线索,国办督查室在先期暗访的基础上,协调中国银保监会及北京银保监局赴现场核查的结果。
范范谈保险与理财
同样是一笔贷款,但不同银行有不同价格,即贷款利率,这不仅与贷款行资金成本有关,还与不同贷款方式的风险差异有关。
大家知道,我国银行业虽然正在转型,但目前经营利润对于存贷利差的依赖仍然十分严重。四大国有银行2018年报显示,工商银行净利息收入5725.18亿,占营收74%,建设银行净利息收入4862.78亿,占营收73.8%,农业银行净利息收入4777.6亿,占营收79%,中国银行净利息收入3597.06亿,占营收71.4%。四大行净利息收入均超过七成,与国际发达银行业相比,几乎刚好相反。而国有银行在存款利率上,定期存款比基准利率上浮一般在20-30%,3年期维持基准利率标准,即使大额存单上浮也在50%以内。但城商行和农商行等地方性小银行存款一般上浮40-50%,大额存单甚至直接上浮55%。所以,国有银行在资金成本上占了很大优势,它的贷款利率也往往比其他小银行低。
但是,贷款利率不仅关系利润,还关系到风险覆盖问题。在理论上,资金违约风险越高,意味着使用成本会越高,贷款行只有以推高成本来覆盖未来可能形成的损失风险。比如信用贷款,包括信用卡,由于无抵押或质押物,一旦出现违约风险,很可能造成呆账损失。因此,常见的信用贷款利率一般比抵押贷款和质押贷款利率高,信用卡逾期利率更是日万分之五,年利率超过18%计算利息。
在实际工作中,银行有时为了降低贷款利率扩大市场占有,但又要有效控制风险,也就提出强制购买保险的要求。这类强制保险的贷款,多见于无抵押的信用贷款或有抵押物的商业贷款。一般包括个人意外险和抵押财产保险,实际上是给贷款上了一道保险。因为当借款人出现人身意外致残或死亡时,或抵押物意外损毁时,毫无疑问贷款会面临严重违约风险,这时通过保险公司的赔偿作为还款来源,不仅大大减轻了借款人压力,也有效保全了银行资金安全。贷款预期风险降低了,资金的使用成本即贷款利率也就下来了,就是这个道理。但作为借款人,也可以通过保费和贷款利率综合测算资金成本,提前与他行贷款利率对比,择优而选之,千万不能被名义利率给忽悠了。
CHANGE陈
首先啊,银行如果想要借给你钱。那么一定会产生风险,对吧。如果你的个人的征信特别好的话。它好很愿意借给你钱,他认为你可以还上。但是对于我们大多数人来说银行对我们个人情况一无所知。你简直可以从我们的缴费基数上,或者工资基础上来判断个人的收入情况。反正有的时候恰恰不准确。所以银行为了防止你还不上钱。银行要用你跟银行之间签的债务协议。买一份保险。我们有的时候叫他债务协议抵押保险。银行有了这份保险之后,银行就更愿意相信你是一个可以能够还上钱的人。即便你还不上,有保险公司为你赔付。所以说银行更愿意以更低的利率给你贷款。
一元科技
都是套路
一瞬间太奇妙
买保险利率低的绝大部分原因是因为他有中收任务,也就是除了息差之外,其他收入的指标,所以建议你关注最后算上所有费用的实际利率就好,谁低贷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