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项信披问题拟收顶格罚单

又一家A股上市公司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相关股民可以准备进行索赔了。2019年11月22日,ST银河(000806)公告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西监管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该文件显示,该公司涉嫌四项信披问题,拟收顶格罚单。

根据事先告知书,ST银河涉嫌信披违法事实共有4项:第一,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关联交易,截至2018年末,非经营性占用资金余额为47411万元;第二,未按照规定披露为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担保累计金额154430万元;第三,未按规定披露重大诉讼信息,2017年10月至2019年1月,ST银河涉及民事诉讼18起,涉诉金额合计不少于156546.37万元;第四,未按规定披露银河集团所持ST银河股份被司法冻结事项,银河集团所持ST银河的100%股份数被司法冻结。广西证监局拟决定对银河生物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拟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5万元至30万元罚款以及期限不等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更早前的2019年1月24日中午,ST银河与控股股东银河集团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因ST银河、银河集团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和银河集团进行立案调查。被立案调查消息公开后,ST银河股票连续几日出现下跌,最多的一天下跌10%。

根据《证券法》和最高人民法院虚假陈述司法解释规定,上市公司因虚假陈述被中国证监会或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权益受损的投资者可以依法起诉索赔,索赔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和利息损失等。上海市东方剑桥律师事务所ST银河证券索赔团队负责人吴立骏律师在公众号和博客中表示,ST银河信息披露违规事宜导致投资者的较大损失。“我们准备开始起诉,目前已经受理近百位ST银河受损股民的委托,不日即将前往法院提起索赔诉讼,法定管辖地为广西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吴律师表示,“我们之前曾代理慧球科技股民向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股民索赔诉讼,已得到胜诉获赔判决。”

吴立骏律师表示,凡是在2016年7月1日之后买入到2019年1月24日中午持有ST银河的股民请加入集体诉。股民可发送姓名、电话、股票名称、股票数量到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参加集体诉。依据法律规定,损失截止日到2019年2月21日,即2019年1月24日后买卖累计的流通盘股票换手率达到100%之日,前述日期后无论股价上涨或是下跌均不影响索赔的金额与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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