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雲港女子暴力抗法被刑拘!網民:拘的好,必須嚴懲!

過街要走人行道,這個道理連3歲孩子都知道。2019年11月22日中午,連雲港一女子因為未走人行道,在面對交通輔警上前勸導時,不但不聽,反而對該女輔警進行辱罵、推搡,甚至將其按在花壇上進行毆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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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對輔警進行推搡

該女子行為導致女輔警受傷,最終,其因涉嫌妨礙公務罪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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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輔警上前勸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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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將輔警按在花壇上

此事發生後,引起中國警察網、江蘇電視臺、現代快報等多家媒體的關注和討論。許多網民也紛紛留言,譴責該女子的的暴力行為,並對執勤人員依法勸導、公安機關嚴厲打擊給予充分支持和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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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選留言

鄭易:不論嚴寒酷暑,每個路口都能看見警察執勤,換來的卻是毆打謾罵,氣憤!

上善若水:無視法律與道德的約束,無視基層民警與輔警的艱辛,此女子該拘!

仙女:人民警察一直默默保護著人民群眾的安全,我們大家都應該善待警察、支持警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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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民紛紛跟帖留言

警徽不可辱!警威不可欺!

交警每天都在頂風冒雨上路執勤,勸導不文明交通違法行為,希望大家能積極配合,共建文明順暢的交通環境。面對警察檢查或勸導時請積極配合,切勿採取極端、暴力的抗法行為。

根據《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條,妨害公務罪的對象是國家工作人員,這包括各級國家權力機關、行政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軍隊中從事公務的人員。根據最高人民檢察院的司法解釋,事業單位人員受委託執行行政執法職務時,受到暴力侵犯,也以妨害公務罪追究刑事責任。本案中,嫌疑人毆打執勤交通輔警就是觸犯了該法律條款。

近年來,全國各地類似本案的襲警辱警事件時有發生,這不僅會對警察人身安全和心理健康帶來巨大沖擊,也會破壞健康安全的執法環境,如果任由相關現象繼續惡化,可能陷入“民不懼法,警難執法”的困境,將極大影響社會治安穩定。

事實上,襲警辱警事件頻發的背後,更深刻反映的是一些人對法律規則的漠視。如何更好地保障警察執法權威,事關法律尊嚴和社會秩序的和諧穩定,需要下大力氣解決。

警方執法受法律保護,警察執法代表的是法律的權威,捍衛的是法律的尊嚴。今年2月1日起,公安部正式頒佈施行《公安機關維護民警執法權威工作規定》,借這個案例,在此也進行一下普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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