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县:为“争女朋友”,两男子一人身中数刀一人要坐大牢, 你怎么看?

曹修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之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在此提醒广大群众,

打架成本高,打输住院,打赢坐牢!

别因一时冲动,影响一生。

第二张图片表明态度




如意41228


别费力不讨,打赢了坐牢,打输了挨痛进医院 ,和平年代,有话好好说,啥事儿没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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