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前海發佈12項惠港澳居民政策

南方網訊 (全媒體記者/張瑋 見習記者/姚淑慧)12月7日,深圳前海舉行“新機遇·新成果·新未來——2019前海成果發佈會”,發佈《前海貫徹落實“粵港澳大灣區建設領導小組會議關於惠及港澳居民的政策措施”行動計劃》,擬出臺三方面共計12項舉措,為港澳居民在大灣區工作、就業、創業、生活提供便利。

與深戶居民同等條件

在率先形成便利港澳居民學習、生活先行區方面,擬推出6項舉措。其中,在購房上,港澳居民及家庭在前海合作區內可享受與深圳戶籍居民及家庭同等條件的購房政策。在醫療教育上,保障在前海工作的港澳人子女與深圳居民子女平等接受教育、義務教育和高中階段教育;符合條件的隨遷子女順利在流入地參加高考;開辦港人子弟學校,吸引港澳等境外醫療機構在前海辦醫;在前海合作區內使用已在港澳註冊上市的醫療藥物和常用醫療儀器。在人才居留上,推動港澳外籍人才居留審批改革,支持非中國籍港澳永久性居民在前海工作、學習、生活。

在便捷使用移動電子支付上,支持已獲得港澳儲值支付工具牌照的前海支付機構在香港進一步拓展商戶和用戶群;支持第三方移動支付機構落戶前海,申請港澳儲值支付工具牌照,以及協助更多內地第三方移動支付機構進軍港澳支付市場;支持獲得港澳儲值支付工具牌照的香港機構在前海設立分公司,推動其在內地拓展商戶。

此外,推動異地見證方式在前海銀行機構廣泛推廣,實現為香港居民開立境內賬戶,方便香港居民資金境內外使用;加強與中國人民銀行溝通,支持在前海試點探索跨境理財通機制,進一步惠及和便利三地居民財富管理需求,強化深港澳金融合作。

律師執業範圍

在支持港澳專業界別在前海發展方面,針對法律界、建築界、保險界分別推出3項支持舉措。包括放寬港澳律所服務經營年限;允許多家內地律所共同與港澳律所設立粵港澳聯營律所,並放寬在聯營所執業的港澳居民律師執業範圍。促進港澳工程建設領域專業機構和專業人士在前海合作區範圍內以備案方式執業互認,擴大前海與香港建築專業人士資格互認範圍,支持由港企獨資或控股的開發建設項目採用香港建設模式。建設港澳保險業大灣區服務中心,支持前海轄區內公估公司與港澳服務提供者建立合資公司,鼓勵前海再保險赴香港發行巨災債券,支持粵港澳保險機構合作開發創新型跨境機動車保險和跨境醫療保險產品。

在積極參與粵港澳大灣區科技創新中心建設方面,推出3項舉措。包括支持香港國家重點實驗室、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在前海設立分室(中心),支持前海與數碼港合作共建科技創新合作區,支持境外科研機構、投資人在前海設立尖端生物技術科研機構和企業,推動生物材料在深港之間異地使用等。

此外,加速建設粵港青年夢工場、粵港澳青年創業區和深港科技創新生態谷等科技創新空間建設,全力打造前海深港未來創科城,建設粵港澳大灣區國際科技創新中心和創新特別合作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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